最近看了许多小说,有意思的是,在众多剧情故事中,反面人物大多表现出恃强凌弱,而正面角色都富有同情心,帮助弱小,惩奸除恶,没错,你会发现,同样的事情,“坏人”做出来遭千夫所指,而“好人”做,则很容易被理解,区别在于出发点,也就是动机是不一样的,“坏人”伤害的是弱者,而“好人”对付的是坏人,或者帮助的是弱者,而我们都希望自己做个“好人”。
人对于弱者的痛苦总是能感同身受,比如身边有残疾,贫穷,孤寡,总能引起人可怜之心,甚至是对于其他动物植物,亦甚至是非生命体,人都能产生感情。然而很多的同情并不是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换句话说,我可能不理解你,但我可以同情你。
理解需要的是角色互换,将心比心,同情则是单方面的,所以在许多时候,同情是一种主观情绪的表达。当然我并不是说有同情心不好,人的同情心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肯定是功不可没的。只是想表达被同情心所忽略的理解的重要性。
回到开始的问题,“好人”跟“坏人”做的事情没有太大差别,不同的是“好人”被理解,“坏人”不被理解,与其说我们想做好人,不如说我们想被人理解。
所以当我看见,一条被装扮的花枝招展的狗被牵着遛街,脑子里第一件想的事便是狗的感受如何?遛狗的人感受如何?看到初中,高中的学生被安排进补习班,我也会想,他们感受如何?他们的家长感受如何?我们最常做的事就是用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定一些事物的好与坏。
没毕业前,一位友人向我宣传基督教,本着想去理解的心情,听了一下午,然后我一晚上没睡好,他有一句话一直回荡在我脑海,
“如果这个东西(教)不是一个坏的东西,相反能让许多人向善(做好事),为什么不信呢?”。天亮以后我终于想通,如果没有了坏人,好人不也不存在了吗。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两面性,就算有上帝,也不能单纯以一己之念评判善恶。
我相信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不属于好人,也不算坏人,人性如此,好坏也在一念之间。被我们接纳的是善,被排斥的便是恶。武力好斗可以用来伸张正义,也可以用来犯罪。解决问题的办法也许并非取舍,而是找到一个合适安放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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