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群友文章里说,目前不敢说是写作,就叫写字好了。
赶紧把题目改成了写字,真实水平就在这一级别。
不过,写字为了写作准备,写的时候,注意下风格应该说得过去。
完美主义的青年期,每写一篇文字,必定字斟句酌,到赶风潮码小说的时候,达到了最高潮。
每个字,每句话,都琢磨半天。
当初有个比较火的台湾网络写手,好像姓蔡来着,写文章讲究韵律,他的小说读起来确实朗朗上口。
一时很崇拜。
考究一句话怎么写,有些受他的影响。
有个网友就很委婉的提醒我,说,你的文字半文半白的感觉,现代读者不太容易接受,当然,要作为自我的标志性特色,未尝不可。
我汗颜,我有什么标志可言,就是功力不够深,用力过度了。
后来,就写不下去了。
人生阅历积累不到位,迟早是这结果。
几年过去,再读当时的文字,象牙塔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们平时说话确实不这样。
期间帮我更深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有我的美国同事John。
他跟一般美国人不一样在于,他讲究语法。开始跟他邮件来往就是跟他请教英语语法问题。第一封邮件写过去,是顺手,毕竟是土著美国人,比我这个非英语母语的靠谱吧。
一来二去,发现我挖到了宝。
很多母语英语的人解释不清楚的问题,他都能说出个一二三。
话题扩展开,有次讨论到了英语句式和中文句式不同点,我说英语句式复杂哈,中文大多是单句。
印象里,读的,学的英语句子,一个接一个,一个套一个,套中又有套。
他说,不对呀,我们日常用句,也讲究简单明了,直捣黄龙,怪不得看你写的邮件那么多复句,有误解啊。
哈哈,我尴尬了,从一开始接受的英语教育就偏差这么大?
改了工作中写邮件的风格,能用单句就不用复句,能一句说完绝不拖延成一句半。
效率大增。
反过来想,换作我,收到一个邮件,长篇大论解决一个问题,也不喜欢看。
拉拉杂杂回忆了一堆,总结到现在码字的效用上,不外乎:
工作生活交流码字,不妨简洁明了,语体格式一目了然最佳;
写个杂文小感悟啥的,能朴实就朴实吧,无华也是一种美;
议论加辩驳时,得排山倒海式吧?
小说怎么办?还没有答案。
因为昨天发觉驾驭文字的能力还是弱。一篇短文,明明想立意在幽默诙谐,笔杆子摇出来的还是平淡如水。
何谈小说。
先慢慢码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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