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从古至今,人们崇尚美德善良。善良如同淤泥中莲花,纯净美丽;善良如同寒冬里的阳光,温暖至极;善良如同心灵的桥梁,连接你我他。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但是最近非常热门的电影《芳华》中,非常善良的男主角刘峰却未有“善报”,这让观众很难接受,当然也包括我。《芳华》引发了我对善良的思考,善良的人儿,莫让你的善良成为理所当然,善良也是有骨气的。
我作为严歌苓的忠实粉丝,《芳华》的电影和原著一并看过,先看的电影,再看原著。原著和电影,我更偏爱原著,因为原著更丰满,更现实。原著开篇就描写文工团中的人儿对刘峰的印象,“不管我们曾经怎样紧密相处,在一起糟蹋青春(八年青春!),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一个做了八年的刘又峰,在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问题时,始终冲在一线的的刘又峰,留给人们的是这样的印象,不是真真切切人的印象,而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善良的工具。无可厚非,人们把刘峰的善良当做理所当然。认为刘峰就是应该毫无怨言的善良,毫无怨言地帮助每一个。人们并不珍惜刘峰的善良,并不感恩刘峰的善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的冷漠相待让刘峰寒心,绝望,甚至想了结生命,其后刘峰的遭遇更让观众寒心。
我始终觉得刘峰也犯了错,犯了让别人养成习惯求助自己的错,犯了不会拒绝别人的错,犯了不珍惜自己的错,犯了让自己的善良变成理所当然的错。善良除了是温暖的,纯净的,更应该是有骨气的,如同岁寒之友梅花傲骨般的骨气。没有人有义务去对另外一个人好,没有人有义务去帮助别人,没有人有义务把别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所以善良才弥足珍贵,不容糟蹋。善良如此美好,所以才能给予给懂得珍惜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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