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蜡烛忽闪,空气中有好闻的草莓香气。甜甜的,想伸手采摘它的快乐放到我心上。
十九岁的我,说过“喜欢,能说出口是幸运。”
二十三岁的我,只剩下一句“我不明白。”
出现了一首太符合我的歌词,
字字正中要害,我便以情句读:
「为何出现在彼此的生活又离开,
只留下在心里深深浅浅的表白。
谁也没有想过再更改,
谁也没有想过再想回来,我不明白。
我们紧紧相拥,头也不抬。
因为不想告别,就悄然离开。
不用认真的说,多舍不得你,
每一个未来,都有人在。」
2015-2019,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
「有一种东西,它会在某一个夏天的夜晚像风一样袭来,让你猝不及防,无法安宁,与你形影相随,挥之不去。只能称它为爱情。」
在一个夏日喜欢上了一个人,此后去过长安,游过鹭岛,幻想过一生。平时在出租车里最喜欢的小动作,是拿过来他的手,慢慢又认真地展开,然后把我的手轻轻放上去。那个时候的日子多美,日租房里洗菜做饭,瓷碗叮当响,以为那就是未来。
还是逃不脱大多数情侣的命运,虽一起行过千里奈何终隔千里,欢喜与悲伤交次降临,偷来的快乐在北京春日的一个早上又宣告休止。我不敢说这是最后一次,这一次就是放下,但隐隐有预感,如果我都释然了,两个人就真的没办法再继续坚持。
痛哭一场的时间,从一整天,到一个晚上,再到三分钟,那个打湿的枕头已经被我弄丢在越来越忙碌的生活中,我不想,又不得不承认这证明着一些变化。
他说的对,我们都会是彼此回忆里很重要的那个人。十年后的一个晚上,走出酒馆的我望着霓虹灯光,想起冯唐的那句“有风在午夜的城市吹起,我想你”,想起他。
只是那时候的我,不会再喝啤酒醉的朦胧。
手机里会存着的照片,他说和我在一起不开心,可是那些截屏里,他大多都笑得开心。难道是我特地挑选了笑起来的样子吗?不爱时找太多理由,没必要。
不再联系的约定,我一直履行着。我也说过不再提他,但夜深了,总是难免,对啊我就是苟,你们拿我怎样。特作死又特任性,但能做我自己,我很欢喜。
再借用博哥一句话:心里有感触,不一定是宏大的,不一定是震撼的,不一定是愤怒的。完完全全没必要说坚硬就是力量,温柔,孤独,脆弱,都是一种力量。
我不坚强,我选择脆弱,我学会用自己的故事感动自己,怜悯自己,怜悯爱情。《调音师》最后兔头拐杖打到的易拉罐,带着颤音的响声,阿卡什骗到最后,我骗到了自己。
星子坠了,吹熄蜡烛,情深不过三两场,今夜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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