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里,写作是某种谋生手段。
同众多职业一样,挣钱,混饭吃,没什么了不得。
如果我有钱,家缠万贯,我可能不会着手去写。我会坐在沙发上玩手机,去看电影,拜访世界各地,吃东西,等等。在我身上挖掘出生产力,想都不用想,懒惰的人从不会想要上班,如果想,也是那样的生活过腻歪了偶尔心血来潮想要为人类做些贡献罢了。可能会在毕生吃喝嫖赌的生涯中挤出这么一本唧唧歪歪的三流书来,还是自费出版的。但是我没有钱,我得养活自己。所以不管做什么,我得挑一样工作来干。
我选择了写作。
在我的印象中,写作轻巧、一本也可以说无本万利。我很懒惰,我想慵懒地写作下去,坐着接钱。我知道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现实会波折、让人痛苦得多。但我能想象可能即使困苦万状,想了想,也还会觉得:跟想象中的一样,嗯,基本差不多。因为我喜欢写作本身,我也会习惯它的好与坏吧,前提是它给我带来了财富,先物质再精神。这大概会很难吧!试试看吧,这不同于炒股、创业之类的,觉得不合适能全身而退,反正也没往里搭钱。
我也能想象到,我在悠闲的一天里,准备在书桌上奋笔疾书大干一场。说干就干,我拿出了纸笔。很好,现在开始玩手机。看新闻,唏嘘几下;刷段子,笑得跟傻叉似的;看鸡汤,震撼心灵热血澎湃,提起笔来,猛然想到:哎呦卧槽,这么半天了我还没动笔。然后顺着刚才的灵感刷刷刷地写了寥寥几百字,还端详了两遍,暗自说到:我他娘的还真是个天才。
我可能亵渎了写作吧。它是为了智慧的传播和精神的救赎而诞生的,在如今,却被恶俗的金钱所衡量。而我,不过在以我自己的、目前的意识和价值观在认识它,代表不了别人。而且,这种认识不是绝对的,百分之五十,它是职业与身份,百分之五十,它是信仰。可能在不久或很久的将来,也或许永远不会,我以一种成熟而深沉的目光看待文字、书籍和整个世界,最重要的是,我很富有,物质的精神的,那时我会把写作当做成一种至高无上的精神栖息之所。
在写作面前,钱当然如粪土一样。(我早晚会理直气壮地这样说的)我大言不惭地对写作这件事胡言乱语,却丝毫不减写作的神圣。
对人类而言,写作是种有魔力的存在。据我所知,很大一部分的人们曾有过写作的梦想和情怀,觉得写作很酷,成为作家很酷。写作的魔力,在于文字的神奇。文字可以表达我们的心情,人就是靠感情活着的。文字让人共鸣,震撼心灵,给人以一种温暖的力量和认同感。我们心向美好,受奇美绝伦的话语熏陶,便也渴望创造了。作家对于人类,是一种高尚的情怀,一种梦幻一般的存在。
小时候看动画片、到现在看各种电影书籍,常被精彩的故事和鲜活的人物打动与震撼,被感染得或热血沸腾或热泪盈眶。于是,我的脑海开始闪现各种梦来了。创作的欲望总是不经意间迸发出来。
我也想成为大人物大英雄,幼稚的想法总遇上生硬的现实,这份苦恼需要诉诸与世,一吐为快。我也曾幻想我有各种身份,身处不同地方,过着不同生活,我便要接着线索想下去,这样,我的生活就会有无限个可能。那些灵感如泉的作家笔下,会不会又是一个个自己呢?
那些来到人间荣幸之至的感激,那份一夜暴富又突然破产的落差,那些酩酊大醉满嘴胡言睡倒在马路牙子的经历,说起来不痛快吗,不有趣吗?写了出来,一看,反响如潮。哦,原来都爱看别人的笑话,那就多写一些自己的笑话。人类的悲伤是相通的。深夜里点开一篇文章,写得跟流水账似的,屏幕前的人哭的跟个傻子一样,一杯酒一篇文章消愁,聊以慰藉。评论区里占了一个沙发,素不相识的人互相鼓励劝勉。就像过家家一样,第二天早上又各干各的事,谁也没见过谁。
写作,就是这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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