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惠玲,在油尖旺一间名叫”劲鹰”的夜总会做房间公主,因为染了一头金色的短发,顶着个波波头,所以大堂经理喜欢叫我“金毛玲”。
每次客人在房间里点歌的时候,经理都会一边招呼客人,一边拿起“菜单”,介绍这里的陪酒公主。
我歌唱得好,酒量也很不错,除了相貌平平,我金毛玲,在劲鹰夜总会的名声是越来越大。
如果当天店里有贵客光临,经理都会提前几个小时打电话给我,叮嘱我要好好收拾自己,今晚要好好表现。
卖力陪唱陪酒的话,我一晚就能赚够去一趟日本旅行的钱,但我没有想去的地方,也没有愿意陪我去旅行的男人,所以我在劲鹰的日子,总是吊儿郎当,对客人爱理不理,装淑女,扮矜持。
正因这一点,我与那些奋力表现自己,祈求男人为自己一掷千金的公主们有所不同。那些有追求的男人,都喜欢挑战金毛玲的矜持,以灌醉金毛玲为乐趣,以征服金毛玲为光荣。
经理常常叮嘱我:出来做,有些事情,就不必坚持了。
平时下班的我,趁天还没有亮,就要赶路回家。我要赶在阿明推车出来卖早餐之前,回到属于自己的角落。
带着一身酒味和烟味回到出租屋,我脱下高跟鞋,把裙子扯掉,直接倒在床上。楼下的上班族开始收拾自己,穿上西装,打好领带,拎着公文包往外跑,阿明的早餐档总是生意红火,上班族们都喜欢去他那里买上一份早餐。
他收摊的时候,总会往我门口放报纸的盒子里塞上两片用油纸包好的多士,在地上放着一瓶易拉罐咖啡,然后悄悄地离开。
外面的喧嚣不属于我,不属于陈惠玲。
白天的出租屋,只有隔壁阿伯听收音机的声音,电台那头传来陈慧娴的《傻女》,一遍又一遍地重播,据说是一位失恋的富婆打电话给电台,哭诉自己被年轻小男人欺骗的情感经历,并且要求DJ重复播放这首歌,给多少钱都愿意。
金毛玲听了一天《傻女》,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个白天。
“金毛玲!金毛玲!你醒了没,今晚有贵客,波士顿那边来了一帮外商,你晚上十点准时到场,记得打扮好看一点。”
我打开手机,进入语音邮箱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楼下的大排档已经坐满了人,炒菜的油烟一直往上冒,玻璃窗沾满了黄色的油污,我懒得清洗,要做家务,简直是烦死人。
我光着身子走到门外,趁对面阿伯没有戴老花眼镜,赶紧把门外阿明送来的早餐拿进来,放到微波炉里叮热。
洗澡的时候,我哼着今晚准备唱的英文歌。镜子起雾,看不清昨晚的妆还在不在,如果还在,索性补一补妆,节省化妆品。
冲凉房阴暗潮湿,头上一顶惨淡的白光灯,只有区区5瓦,擦干了镜子上的水雾,灯光却没法照亮我的周围。
我不知道现在的妆合不合适,但屋子里唯一的镜子就在冲凉房,所以我永远是化得一片五颜六色。
油尖旺金毛玲,面上五颜六色,一头波波金发,从未有人见识。
我湿漉漉地走出来,没有擦身体的大毛巾,为了擦干身上的水珠,我在床单上打滚。衣柜里有一件阿明送的裙子,我还没穿过,今晚就穿它去见客人吧。
出门前,我习惯抽根烟,看着神主牌那边的香炉,静静地沉思一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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