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一个繁华都市,是吧,别人想到的香港都是高楼大厦纸醉金迷,可金毛玲不这么想。她跟大多数生活在底层的年轻人一样,在旺角住着几平方米的“棺材房”,白天睡觉,到了夜晚,她就戴上艳丽的假发,化上浓妆,穿上紧身衣迷你裙,出没在酒吧、KTV 甚至大排档。
油尖旺金毛玲金毛玲的名字很普通,就跟春娇志明一样,但她又有点不普通。夜晚才是她的战场,迫于生计她只能在KTV里陪不认识的陌生人唱歌,她无从选择,要巧妙回避,还要保持笑脸。
过着看起来毫无希望的生活,她早已麻木,她不喜欢闪电的夜晚,却常常会在雷电交加的夜晚里想起前男友阿明。唔,阿明,为什么现在想到他心里还是会一阵颤抖呢,金毛玲想,大概是对这操蛋的生活感到不忿吧。“如果我现在还跟他在一起,不知道又会是什么结局呢”金毛玲想了想,在facebook发布了这句话。
金毛玲的生活,是如此无奈而寂寞。
直到有一天晚上,金毛玲在K房遇到了一个穿西装的纯情男人,他跟他那些毛手毛脚的同伴不一样,他拘束寡言,静静坐在一边,好像古装片里的白面书生。
这个男人为了谈生意来到这个暧昧的风月场所,却正襟危坐,他不太能喝酒,才喝了一点点脸就红了,也不对坐在旁边的金毛玲动手动脚。金毛玲觉得这个西装男人很有趣,是她所没有见过的。她突然就来了兴致,有意挑逗他,想轻抚他的脸,却被他侧身躲开了。他点了点自己的脸,认真地对她说,只有最爱的人,才能碰这张脸。
那晚,金毛玲好像忽然喜欢上这个西装男了,喜欢他看起来有点可爱的一本正经,喜欢他说话的时候的认真,喜欢他身上清冷的书生气质...她陷入了思念的情绪里,凌晨四点准备回家的时候,她在711买了一份便当填肚子,路灯的光把刚下过雨的地面照得明晃晃,她吸着烟,烟雾消失在黑暗里,远处是香港的灯火璀璨。
回到劏房里,她坐在床上又思索了一会,良久,在刚才买东西的小票后面写下了一句话,哼着小曲慢慢入睡。
那句话是 -- 这晚是被逼来浪费睡眠
金毛玲说,有那么一个瞬间,她想抱着吉他去中环卖唱,唱自己写的歌,把心事唱出来吧。说不定这人潮中,也会有他呢,或许他能听到我的歌,认出我呢。如果他认出我,又会不会听出我藏在歌里的爱意呢?
结果,金毛玲当然是没有这样做了,她只幻想了几分钟,就把这个听起来很傻气的念头打消了。是啊,萍水相逢,刹那心动,灯红酒绿里,她每天又会错过多少人。
金毛玲说,如果再也见不到那个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但只知道大概不想讲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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