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清官胡思忠
泗阳县志办 郝耀
胡思忠(1481一1556),字进之,号葵亭,明代淮安府桃源县(今宿迁泗阳)人,出生仕宦之家,为宋遗族。幼年聪颖好学,13岁入庠,正德十四年(1519)中举,嘉靖八年(1529)年登进士第,初授浙江金华府兰溪县知县。
胡思忠到任后,深入城乡,走访民众,了解县情,当时兰溪的婚俗嫁女讲求厚礼,贫苦人家难以承受,故民间多有溺弃女婴的恶俗。胡思忠不断宣传教化县民,严厉禁止溺弃女婴,并不准嫁女以厚奁,经不断努力,风俗有了很大改变。遇有因违法被控入监者,必先以理喻之,不肯悔改者,才绳之以法。有诽谤官府及横行乡里者,即将其姓名、劣迹公布于通衢,既教育本人也警戒他人,使其改恶从善。胡思忠注重培养人才,抑制豪强,扶持弱民,注重赈济灾民。在任三年,政绩卓著。
嘉靖十二年(1533),升任户部河南主事,旋改任兵部武库司主事,提调武学,嘉靖十五年,升任工部营缮司员外郎,督理工匠。因与当政权阉不协,被谗下狱,不久赦免,仍督理工匠并任营缮司郎中,管理采石,嘉靖十八年,调任四川泸州知州。按旧例,该州每年应征边粮六万九千三百余石,折银五万两,人民不堪重负,胡思忠上下奔走,上书朝廷,获准减轻赋银五千七百余两,民众非常感激他的恩德。
嘉靖二十年升任黄州府同知。嘉靖二十三年,又升任辰州知府。当时,辰州荒歉,又值朝廷在麻阳用兵,镇压苗人起义军,调拔征夫,征集粮款,人民苦不堪言,胡思忠尽量采用拖延应付,不扰乱百姓,当时有人倡议发动永堡之役,胡思忠反对说:天时未顺,人谋未协,军饷未备,宜选将练兵,俟隙而动"。他的意见未被采纳,结果官兵溃败,反把责任归罪于辰州府。胡思忠非常愤懑,称病乞休。宰相唐一石知其廉惠,诚意留他。嘉靖二十六年任满,遂卸职回乡,屏迹村居,不言时政。足不至公民,屡诫子弟不扰公事。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十一月四日卒。
(郝耀)
宿迁历史人物——爱民清官胡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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