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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一曲难以忍受的哀歌!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一曲难以忍受的哀歌!

作者: 鹤飞瓯越 | 来源:发表于2018-11-05 23:32 被阅读5次

    当我听说一个女孩子将自己的生命定格在27岁,这样如花年纪的时候,我的心“咯噔”一下,突然情不自禁地感觉刺痛了一下;当我听说这个女孩子还特别有才华、文思细腻的时候,这种刺痛感就更加强烈了。

    上苍何以如此残忍?让一个花蕾初绽的女孩子选择这样一种决绝的方式,向世人告别?是一种什么样的噩梦纠缠着她本该自由绽放的生命呢?

    带着疑惑不解,怀着沉痛的心情,我翻开了《方思琪的初恋乐园》的第一页。

    一开篇不是正文,而是很多人——当今社会上的所谓名人的评论,评论很多、评价很高,而无一例外地都含有惋惜之情,并且对书中突出写到的性侵害问题、性暴力问题,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和思考,本文这里恕不赘述。

    可以用好评如潮来评价,一点也不夸张,这无疑引起了我更大的阅读兴趣和好奇心,我也急于想一窥究竟,看看是什么样的奇异色彩,能够如此引人炫目。

    01

    女性视角、文学性的语言、细腻的文风,让本书正文一出现,立即就能吸引住读者的目光,两个小女孩跟着家长在一起吃饭,作者的描写功底非常深厚,而且对“海参”的形容,绝对让人猛一读到的时候,会感到震惊,如此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怎么会有这种怪异的、超出年纪的联想?

    此处碍于行文的原因,作者通过小女孩之口,究竟是如何形容作为食物的“海参”的,就暂且略去,总之是少儿不宜,少女也不宜的。

    可是这样年纪的小女孩为何会突然脱口而出这样的话语呢?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而家长的反应也比我们想象当中的要轻微得多。

    可以稍作对比的是,如果这样的情景发生在我们大陆家长身边的话,可以想象的是,家长肯定是脸羞得通红,性子急的可能抬手就是一巴掌耍过去了。

    “小蹄子,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这才是有修养的家庭里,家长此刻应有的应对态度。

    可是书中的人物都是台湾那边的,文化环境、教育背景,跟这边的确是差距太大。这种新奇,就很能吸引一般读者的关注,从而继续阅读下去。

    故事的核心内容,讲述的是一位50岁的补习班男老师李国华,在女主13岁的时候,就占有了她,并且时间长达五年之久,因为女生不懂事,以为老师如果是真爱她的话,她就可以原谅他,并且跟他在一起。

    这是一种非常扭曲变态的价值观,作为大陆的读者,我表示很难理解这样奇葩的价值观,而且更离谱的是书中的情绪没有丝毫的控诉,而是一种痛并享受着的态度。

    02

    女人真的是一种构造比较复杂的生物,比起一般男人来说,估计要复杂很多很多。

    作者也是女人,其思维方式首先就很独特。她没有丝毫的愤怒与反抗,没有血泪与控诉,而是以一种恋爱的态度,来写这种明显是违法的暧昧关系。

    女主被占有之后,不是去报警、也不是去告诉家长,而是用不断的缠绵和满足男主的方式,将这一段不伦之恋持续了五年,尽管这期间,女主根本就睡不好,而且经常有幻觉,总是在不经意间突然被“插入”惊醒,即使是在课堂上也依然如此。

    作者的笔触,很细腻、很富有表现力,将如此私密的场景,写得惟妙惟肖,一而再、再而三的让这样的场景复现在读者面前。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画面,仿佛不是犯罪,而是香艳的色青场面,过于穷形尽相的描写——当然文字技巧相当纯熟,不然肯定也过不了出版审查那一关——不禁让人怀疑,女作者为什么要将这一犯罪场面描写得一点罪恶感都没有呢?

    这太不正常了,这不是暴露和控诉,仿佛是在诱导犯罪一般,戳破男人心里最隐秘之处,让男人那颗原始的对13岁少女的占有欲,全部给暴露无遗,而且是一种温柔的、轻缓的暴露,让读者沉醉其中的香甜软糯。

    这应该是典型的靡靡之音了,这种隐秘场面写的太多太滥了,容易跌入文学的窠臼之中,沉醉在奇幻异彩里,而忘却了社会学的批判和思考。

    女主,怎么可以如此无知?一点性犯罪的知识都不懂?而且她们的世界是真空的吗?男主作为一个补习班的老师,有什么特权,可以让女学生丝毫不反抗?还不停追问“老师是爱我的吗?”这是在写作另类爱情小说吗?怎么会如此荒诞离奇?女主就一点都意识不到这是在犯罪?

    接下来,更离奇的是二人在一个又一个小旅馆里“野战”,这难道不会引起关注?此处深感需要朝阳群众啊!

    可是这些描写太文学化了,容易让人沉醉,而忘记反思与批判,完全不符合社会学的规律。

    03

    如果跳出作者营造出的那种软糯香甜环境的话,稍微作一下社会学的思考与批判,则感觉很多情节都经不起推敲。

    无论画面多香艳,实际细思很沉痛!

    一个有妇之夫,已经50岁的老男人,借着给同住一幢楼的小女孩补习功课之名,在自己家里将小女孩占有了,这是要多么色胆包天啊?不怕老婆回家里撞见了?还不止一次如此!

    更奇怪的是小女孩的反应,当场不知道反抗,回家里也不会告诉家长吗?家长难道就一丝一毫都没有发觉有任何异样之处?周围人的隐没给他们创造了二人世界的机会,这其实是作者刻意营造的吗?

    这些在现实社会中的种种,都可能打破二人不伦关系的因素,却在作者文学化手法的笔下,被静悄悄的隐没了,世界成了50岁老男人与13岁小女孩的世界,其他人都不存在了。然后就是二人世界里,小女孩经常被“插入”,50岁的老男人,即使有这个心,身体吃得消吗?

    这难道不是在用离奇的故事桥段,来满足各种年龄段的男人们猎奇猎艳的心理?

    更离谱的是该渣男老师,还不是第一次这样,也不是仅仅他一个人这样。原来他跟补习班里的其他男老师都有猎获女学生的习惯和经验,还经常彼此探讨,台湾的补习班老师都这样放荡不守法律的吗?都是这样的斯文败类?

    作者的笔下丝毫看不到控诉,而是穷形尽相的写出了这些教师的得意忘形,这样的写法,文学性描述远远大于社会性批判,容易让一些认识不全、心理不健全的人,产生效仿心理。

    因为笔触如此暧昧,实在是值得人深思的。

    04

    如果用社会学视角,来审视和评论这本书的话,可能很唐突,尤其是在作者已经逝去的情况下。但是如果不深究的话,又如何来发人深省,引起高度关注呢?难道要让悲剧一再重演吗?

    有鉴于此,我觉得可以剥去文学手法的重重迷雾,让社会学的强光灯冲决迷雾,来一探究竟。

    女生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如何避免受到性侵害,是一个应该引起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不要遮遮掩掩、欲说还羞的,而应该大大方方的讲出来,毕竟很多家庭都有女儿,这些家庭肯定不想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遭遇这样的伤害。

    这两天,杭州地铁的一段视频就非常有意义,一个女生抓住了偷拍她裙底的猥琐男,而且大声喊出来“你的手机都碰到了我的大腿内侧了”!并且抓住渣男紧紧不放,因为上次也被这个渣男偷拍过,女生当时因为穿着高跟鞋来不及追赶。这次抓住之后大声喊出来,这丝毫没有什么可害羞的,没有任何必要遮掩回避,不然还会有更多的受害人。

    这样一喊,渣男就被抓进了他该去的派出所,应该会有里面的“大哥”好好关照关照他的吧,据说因为这事进去的特被瞧不起!

    所以对比一下,《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太像是一部刺激愚蠢男人原始欲望的——老男人暴力占有小萝莉——教科书,而不像是一部通过血泪控诉来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小说。

    虽然这个问题绝对应该引起重视,但是我感觉比较离奇费解、而且堵心的就是作者的叙述,原谅我比较直男一点,因为该面对的问题,就应该直接面对,否则永远也走不出受伤的阴影。

    毕竟要走出伤害的阴影,最终靠的只能是你自己。

    举报凶手、控诉凶手、惩罚凶手,都是在为社会除害,是除弊兴利的正义之举,不要说不出口,也不要一个人偷偷地舔舐自己的伤口,更不要在走不出心理阴影的时候走上绝路。

    ——生命诚可贵啊!

    也许我不懂文学,我很难用文学眼光去看待明显是犯罪的乱伦之举;我习惯用社会学视角,来处理这样的问题,而且这种问题不该隐秘,也不该轻轻放过,因为悲剧不能总是重演。

    鲜艳欲滴的花朵,折断一株就够可惜的了,不能给罪犯留下更多的不受追究的侥幸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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