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发小朝朝

作者: 原来的样子 | 来源:发表于2022-04-10 01:26 被阅读0次

2020年的春节回家探亲,为了不沉溺于没完没了的同学聚会中,多陪陪年迈的父母,我事先没有告诉任何同学和好友,唯独朝朝例外,因为我们大概有二十年没见过面了。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当时就读的学校,那一年他应征入伍,临行前一天下午我们在学校不期而遇,原来他后爸的侄子在我们学校教书,他们一家人是来学校借宿的,因为第二天部队出发的地点就是县二中。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姑妈家,我们俩秉烛夜谈,从童年一直谈到理想和未来,他告诉我他后爸家有人在部队做大官,他可以一直留在部队,我当时无比的羡慕,参军也一直是我的梦想,可惜至今仍未实现。

朝朝离开我们村的时候,我流过眼泪因为不舍更因为同情,他和母亲是被迫离开的,那时候我们都还小,我只记得那一年她母亲被别人极尽凌辱,他父亲又极其老实本分,眼看着自己的老婆被别人摁到地上暴打,连一句重话都不敢说。

她母亲觉得自己没有脸在村里活人,一气之下就带着他走了,后来还办了离婚手续,他也随着母亲的改嫁改了姓,给别人做了儿子。再次见到朝朝大概是一年之后,我们一家人去看望外婆,遇到镇子上逢集,那时候镇子上的大集异常热闹,方圆数十里的商贩农民,非要把镇子的角角落落挤的水泄不通才罢休。

一大早母亲就带着我和弟弟去赶集,大人们赶集是为了采买称心如意的家用小物件,孩子们却是为了平日里得不到的稀罕吃食,我和弟弟正在狼吞虎咽的消灭可口的酸辣凉皮,听到母亲惊讶的叫了一声玉兰,玉兰是朝朝母亲的名字,我和弟弟如同屁股上装了弹簧,瞬间弹射到母亲面前,果然朝朝也在。

那天我和弟弟没有和母亲一起回外婆家,而是跟着朝朝走了二十里路去了他生活的村子,他后爸之前从未娶妻,是村里的老光棍,好在学了贩卖羊子的手艺,靠着养养贩羊日子过得还算富裕,家里吃穿用度都很大方,朝朝带着我们整个村子几乎跑遍了,还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实在是记不起来。

五天后镇子又逢集,朝朝一直把我们送到镇子上,并且约定了开学前他回村里看我们,我和弟弟才恋恋不舍的回到外婆家,结果母亲和父亲等不及我和弟弟,已经提前回家了,第二天我和弟弟步行三十多里,回到家的时候太阳都要下山了。

眼看着就要开学了,我心里嘀咕朝朝可能不会回来了,心里觉得空落落的。不由得回忆起小时候的一些事,朝朝在家里排行老三,上面有两个哥哥,可惜这两个五大三粗的大汉都是弱智,爸妈自然把这个聪明的幺儿宠上了天。

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流行歌曲的时候,朝朝都会唱《花心》、《爱江山更爱美人》等一众歌曲了,最让人羡慕的是他家有一台双卡录音机,外加一大堆磁带,关键是里边还有我最爱听的陕北说书,为了能最大限度的过瘾,我们几乎好的形影不离,很多时候我都吃住在他家,完全不管他的两个哥哥把一身的虱子传染给我。

最有趣的是一群人扣麻雀,支起柳条编成的大箩筐,引了长长的旧麻绳在屋里,然后撒上一把嫩黄的谷子在箩筐底,大家都躲在门后屏住呼吸,静待小雀儿自投罗网,朝朝总能把握好最佳时机,只要是他拉绳子,一准筐的麻雀最多。从箩筐里把麻雀捉出来,也是个技术活,在失败了无数次后,我们总结出来了一条经验,一定选手小胳膊细的人去捉,可是成功率依然很低,小雀儿总是突突的从伸手的缝隙里溜走。后来还是朝朝想到了妙招,用破烂不堪的旧衣服围了箩筐,一来遮羞了光线,小雀儿就失去了方向,二来衣服可以封堵胳膊和箩筐之间的缝隙,如此一来成功率几乎100%。

朝朝出手也特别大方,有了零花钱总是我们俩一起享用,馋人的干脆面,新奇的大大泡泡糖,我都是托他的福品尝了不少,吹泡泡糖也是他教会的,整整教了我一下午,用了五个泡泡糖,连我自己都觉得和猪一样笨,他却没有一句怨言。

已经开学了,我也确定朝朝不会回来了,开学的第三天,他却奇迹般地出现了,我真的以为他不走了,因为他每天都和我们一起上学,他父亲特别开心,把家里的现金都给了他,结果两天后他告诉我,他要走他离不开他妈妈,希望我能帮助他,他担心他们家族的人会阻止他离开,毕竟他事实上是他父亲的独苗。

其实他回来的时候,村里就有人说,他是回来骗钱的,只有我心里清楚,他根本不是缺钱,他后爸家底殷实,我相信他之所以回来,其一是想念他父亲,其二是履行我们之间的承诺。在我的帮助下他顺利的离开了,之后直到他去参军,中间的三四年我们再没有见过。

朝朝转业回家的消息,母亲第一时间就告诉了我,取得的联系后,一直彼此牵挂,那年回去探亲,在城里工作的那么同学和好友我只联系了他,他转业后在县公安局工作,后爸和亲爸都相继离世,为了照顾两个弱智的哥哥,他把母亲接回了村子,翻新了家里的窑洞,自己一家四口每到周末节假日也都回去陪母亲和两个哥哥。

回家的第二天晚上,我们俩找了一家小酒馆,在我的强烈反对下,一开始他没有叫人,酒喝到中途,两个人都脸红脖子粗,说到了小时候我们俩唯一打过的一次架,朝朝比我大一岁,从小身体胖实,我自然打不过他,被他骑在身上揍,但是我也不是吃素的,打不过也要打,就是不认怂逮到那就掐住不放。那天晚上我喝的酩酊大醉,我们俩都没法回家,他就在小酒馆的附近开了宾馆,第二天中午我们才被接回家,我一天都没吃一口东西。

我假期满了要走的时候,他把我送到高速路口,半开玩笑的说我们都变了,但是又都没变。我想他说的变了是生活的环境变了,彼此有了不同的人生境遇,没变是彼此之间那份深厚的情意,永远都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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