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客厅中央,落地窗,旋转楼梯,鲜艳的玫瑰,还有我爱的男人。
我想要的一切都实现了,摸着手中白色的药瓶,嘴角扯出一丝微笑。落地窗映出我有些憔悴的面容,我的头发凌乱地散在胸前,睡衣的肩带滑落一个,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起身去倒杯温水,走出厨房的时候看到墙上我和他的合照,忽然手一抖,把杯子扔了出去,玻璃碎裂的声音砸在我的心头,我跑到客厅中央把那瓶药扔进垃圾桶,扶着墙壁喘息,颤抖的双手质疑着我刚刚竟然差点丢掉我的一切。
他似乎从来没有开心地笑过,我抚摩着照片上他俊朗的脸庞,他在睡梦中抱着我的时候,嘴里叫的却是别人的名字。
真是烂俗的剧情,烂俗之所以为烂俗,大概就是因为它总是发生吧。
我似乎看到她了,在一辆崭新的敞篷跑车里,她对着镜子补妆,在等车的主人回来。
我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她十九岁的脸,天真可爱,笑起来两颗虎牙调皮地露着,真是勾人心魄。
回到家,有些失神。妻子正站在墙边抚摸着我们的合照,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墙上的照片里妻子笑魇如花地依偎着我,我却显得心不在焉。
她伸手握住我环着她的手,我把下巴放在她肩膀,闭上眼睛,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然后我眼前就出现了那张脸,笑着的,严肃的,曾经单纯美好的,今日在跑车里补妆的,一张张美妙的面容交叠在一起。
睁开眼睛的时候有一种心脏被什么东西击中的感觉,一种委屈,愤怒,懊悔,和各种不知名的情绪交织的感受把我吞没,我捏住妻子的下巴,把她转过来,狠狠地吻了上去。
妻子顺从着我,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她解开我的衬衣扣子,柔软的手臂缠绕上我,我打横抱起她往卧室走去,粗暴地把她丢在床上,然后我瞥见了床头柜上那封信。
“遗书”。
简单粗暴的两个字,冰冷地躺在牛皮纸封面。是我妻子的字迹,她在写“贝”字的时候总喜欢把那一点写的像圈一个圆。
我盯着那两个字,握紧了拳头,咬紧了牙,我心里压抑着的东西想要爆发出来,我感到一股热血冲向我的脑子,最终我一把扼住了她的喉咙。
她没有挣扎,眼眶微红,就那样看着我,这个眼神是那么熟悉,带着爱带着恨,带着心中千丝万缕难以表达的情意,这个眼神,也是我自己的眼神。
就这样扼住她的时候,才想起我已很久未曾这样看过她的脸。比从前苍老了许多,今天的她头发也很凌乱,没有化妆,脸上的细纹清晰可见,再不复我娶回她时完美无瑕的肌肤,时光究竟对这样一个无辜的姑娘做了什么,我究竟对这样一个无辜的姑娘做了什么?
我觉得自己很混蛋,我确实很混蛋,我无法面对这个事实,我爱的女人在别人怀里,我忘不了她,忘不了她。
我松开了手,轻轻附身吻向我的妻子,此刻的我本该怒不可遏,可是我还是只能无限温柔,我对不起她,可是我不能让她离开我。
我看到那封信时五雷轰顶的感觉,告诉我我离不开我的妻。
妻子依然顺从着我,轻轻抚摸着我,我褪下她的衣服时她竟还有些害羞。
她总是这样,什么都依我,她多像我,可我不值得。我把妻子压在身下,眼前却一次次出现着那个女人的脸,我努力地让她消失,就这样纠结着,我开始横冲直撞,直到我看到泪水从妻子眼角落下,我闷哼一声,趴在了她身上,忽然鼻头酸涩,我也哭了起来。
我说我对不起你,妻说没关系。
我抚摸着妻子的脸,看着她身上我留下的痕迹,忽然心头一暖,我把她揽在怀里,闭上眼睛,眼前什么都没有了。
她抱紧我,问我累不累,问我工作辛不辛苦,问我饿不饿,仿佛没有任何不愉快的事发生,仿佛我是那个爱她宠她的好丈夫。
我没有回答她,我又吻住了她。
爱与不爱太过沉重,我不希望此刻的幸福丢失,我说在她耳边说,不要离开我。
她愣了一下,说,好。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我眼前出现的那床前明月光,那朱砂痣,令我着迷,令我痴狂。
可我的妻,不是蚊子血,也不是饭黏子。
我一直不是很懂,可我似乎又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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