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说,若是心里有一个人可以喜欢,那就是一种幸福。
一瞬之间我曾经喜欢过这样一个人,他并没有俊秀的外表,也没有口腹蜜饯的能力。但我却深深地被他吸引。我想喜欢,大概就是一种感觉吧!
我曾饱受折磨,只为他;我曾一蹶不振,只为他;我曾痛哭流涕,只为他。
但是当我释然之时,我却无比的感谢他。感谢遇见他,我曾这样欢喜过。回忆中的他总归是那样温柔,喜欢他的柔声细语,喜欢他的见解深刻。(对我而言)
一瞬之间依旧记得,我与他正式介绍的那个晚上。有时候,我会痛恨遇见他,但是更多的是感谢遇见他。我想我是不是长大了?我真正懂得什么是喜欢吗?
曾经,只要是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不会忘记;曾经,只要是他喜欢的一切,我都想去了解。
他曾说他喜欢看电影,逐渐我也喜欢上了。这是我第一次切实的感受到什么叫爱乌及乌。只要一见到他,我都会很开心。一天不跟他说话,我都会觉得忍不住。我愿意与他分享我的喜怒哀乐。
一瞬之间现在回想起那时的我,会觉得好傻好傻。其实,我心里欺骗自己说,他会觉得我是他的朋友。我奢求什么,我只是喜欢默默看着他,我宁愿自己将心意藏到忘却,可我终究说了出来。
于是,我才发觉,他心里有她,而不是我。我难过,记得那个晚上,那天发着烧,赴约,就如我所带去的那本书所暗示的那样,自始至终,我只是《单恋》。
而从那天起,我失恋了。
喜欢上一个人很短,忘记一个人却很漫长,最后发现原来忘记一个人并不需要那么刻意。
虽然,到如今,我也没办法将他忘得彻彻底底,却由衷的祝福他。
我曾爱过你,爱情也许依然留存在我心中。
但已不会打扰到你,我并不想你再次悲伤。
我曾沉默地,绝望地爱过你,我曾羞怯地,
嫉妒地爱过你,我曾温柔地,真诚地爱过
你,我只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一样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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