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四年多不曾联系的大学室友突然联系我。他从另一个室友口中得知我回了老家,考了公务员。特意邀请我去成都和室友聚会。电话中他一直在回忆大学生活,其中说到他刚看了我大学写的小说《灯光下的迷失》。
这本小说是我大二写的,那是一个下着毛毛细雨的周末,由于篮球场没有干,不能打球,我在宿舍百无聊赖,干脆打开电脑写东西,开始写的随便,后面不知不觉写了一万多字,我把写下的文字发到起点中文网。没成想一周后竟收到编辑的签约邀请,反复确认不是诈骗后,答应签约。这是我第一次正式签约写作。
我从初中写日志到现在,一直标榜自己爱好写作,但完全是自娱自乐,拿不出手的文字游戏而已,写作成就方面一事无成,仅仅成为了一个爱好,一个生活习惯,一个记录心情的账簿。我刚才去百度了起点中文网,重新搜索了大二写的小说,已经搜不出来,我想回忆一些章节也一片空白。原来那些惨不忍睹的文字已经在我的大脑里销声匿迹了。我一直引以为豪的曾经是起点签约写作者的支撑,土崩瓦解了,宏伟的精神支柱只剩下断壁残桓。
我现在还在写嘛?我一直在写,写日志的写,当年取下的名字,灯光下的迷失,仿若是形容现在的我,我一直在构思一篇长篇小说,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反反复复,确定不了主旨,写不出来心里要写的感觉。写作本身的确是一盏灯,专业的可以安身立命,业余的可以滋养灵魂。我告诉我自己,写作就是两个人的相遇,你要始终保持行动,才可能有相遇。相遇本身是一种缘分,缘分不遇不可求,与其说是我们写出了一部作品,不如说是我一部作品相遇认识成为了朋友,我要把这个朋友介绍给大家认识,写作,可能仅仅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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