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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蔻帝”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罚8万元
文 | 《涂料经》记者 白凡
编辑 | 陶晓倩
在国内艺术涂料行业,提到“蔻帝”(COLDEC),想必大家并不陌生,该荷兰艺术涂料品牌自201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当时以“淘儿仕” 品牌为切入点),企业发展迅速,市场份额也大幅提升,成为艺术涂料行业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不过,在2018年,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上海“蔻帝”却因涉嫌虚假宣传分别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处罚5万元人民币和3万元人民币,到底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3万元
2018年11月2日,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蔻帝”在明知蔻帝艺术专用封固底漆、蔻帝水性金属漆、蔻帝吉德洛彩艺系列、蔻帝德克拉彩艺漆、淘儿仕诺美墙面漆等 5 款涂料产品含有不同含量“游离甲醛,mg/kg”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g/L”的情况下,为突出进口涂料产品安全、环保的特点以达到促进销量的目的,将标有“无甲醛、零 VOC”标识的中文标签加贴于上述 5 款涂料产品上并对外销售。
自2017 年 8 月 24 日- 2017 年 12 月 19 日期间,上海“蔻帝”销售上述标注有“无甲醛、零 VOC”标识的 5 款涂料产品共计 261 桶,销售额共计 32301 元。上述“无甲醛、零 VOC”中文标签由当事人通过淘宝网定制,共计定制 420 份,已使用 271 份(销售使用 261 份,抽检使用 10 份),自行销毁 149 份。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蔻帝”送达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上海“蔻帝”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举行听证要求,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听证及陈述、申辩权利。
上海“蔻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 版)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
上海“蔻帝”的违法行为始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终于 2017 年 12 月19日,依照“从旧兼从轻”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 版)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上海“蔻帝”主动销毁定制标注“无甲醛、零 VOC”中文标签,并向下游经销商发布《荷兰蔻帝全系列产品中文标签更正通知》,停止销售涉案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上海“蔻帝”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5万元
2018年11月28日,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上海“蔻帝”涉嫌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广告。2017 年 11 月 30 日,该局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上海“蔻帝”立案调查,本案未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上海“蔻帝”系荷兰环保科技企业“COLDEC”集团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自 2017 年 3 月 6 日起在其微信公众号“COLDEC 蔻帝墙面定制”中发布上海“蔻帝”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的产品、以及与该公司产品服务有关联的内容。
调查中确认以下内容为上海“蔻帝”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
一、在上海“蔻帝”公司微信公众号“集团简介”中含有以下内容:蔻彩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欧洲著名环保科技企业荷兰“COLDEC”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经查,上海“蔻帝”是荷兰“COLDEC”集团在中国的总代理,并非是由荷兰“COLDEC”集团设立的公司。
二、在上海“蔻帝”公司微信公众号“产品”栏目关于巴洛克彩艺等七个彩艺系列的产品介绍中均宣传到“采用欧洲最新技术”。 上海“蔻帝”只提供了一份由荷兰“COLDEC”集团申请的专利证书,颁发日期系 2004年2 月,无法提供其他确实充分的证据对其宣传的最新技术予以证明。
三、在上海“蔻帝”公司微信公众号“集团简介”中含有以下内容:
COLDEC 成立至今已经有近 40 年的历史,在德国、法国、瑞典、比利时、俄罗斯、中国等均设有分公司。主要以研发及生产环保型艺术涂料及各类工业涂料为核心,是全球最大的彩片生产商。荷兰 COLDEC 作为全球最大的多元化装饰涂料研发及生产集团之一,生产技术及配方先进卓越,产品长期供应全球多家涂料巨头。上述宣传内容使用了“全球最大”的最高级用语。案发后上海“蔻帝”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布上述微信内容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以上事实,有上海“蔻帝”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询问笔录、当事人员工的询问笔录、微信截图、其他书证等证据材料为证。
2018 年 11 月 7 日,该局向上海“蔻帝”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上海“蔻帝”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内容,上海“蔻帝”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视为放弃权利。
综上所述,上海“蔻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之规定以及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按择一重处罚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之规定, 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上海“蔻帝”作减轻处罚,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关于上海“蔻帝”
蔻彩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荷兰“COLDEC”集团在中国的总代理,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宝代表人魏琳琳,经营范围包括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装让;水性涂料及辅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日用百货、玩具、办公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结构方面,蔻彩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有3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是何斌(认缴出资额 58万元)、梁时东(认缴出资额 30万元)、彭军(认缴出资额 12万元)。
荷兰蔻帝“COLDEC”是欧洲著名环保科技企业,也是欧洲专业的艺术彩片制造商,成立于1978年,总部位于阿姆斯特丹,至今已有40年发展历史,主要以研发及生产环保型艺术涂料及各类工业涂料为核心,目前在德国、法国、瑞典、比利时、俄罗斯等均设有分公司。
2015年,荷兰蔻帝“COLDEC”正式进驻中国市场,当时“淘儿仕”品牌为切入点,以原装进口、安全环保、儿童益智等独特功能性墙面材料为特色,迅速的在儿童漆市场中占得一席之地,短时间内品牌专卖店迅速蔓延至全国主要城市。
2017年,荷兰蔻帝“COLDEC”引进了核心彩艺品牌“蔻帝”,凭借原装进口、安全环保的儿童益智系列产品,以及高端墙面定制系列切入中国市场。
COLDEC蔻帝旗下有品牌studio coldec蔻帝彩艺系列,tallers淘儿仕益智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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