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2012-2013年是p2p平台雨后春笋的一年,那么2018年7月就是p2p平台洪涝灾害的一年。
其实从13年开始,这些平台每天以1-2家的非常态增长速度出现。导致市场货币供需不足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但是整个互联网金融前景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国家更相信这只是偶发而不是常态更不是p2p的问题。国家这么看确实有他的道理,以大局为重,以整体经济发展为重。
而这次p2p平台的“金融危机”是不是能引起一些波澜?
根据资料显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第九条: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九)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很明显某些p2p平台已经违反了相应的国家规范,虚构用户的资金去向,虚构借款人,夸大项目收益前景…
但是最终大部分的结果不得而知。
下面是目前一些平台采取的策略:
据我调查,目前有些平台采取的是去相关部门拜访,看看是否有什么解决办法;
有些平台是大家一起用一些微信小程序比如好签之类的用手机联合签名在同一份文件上。代表统一整理,然后寄给相关部门;(也希望大家积极提建议,实名向这些机构反应)
有的是打电话有的是向网站投稿;
等等等等
把所有该尝试的不该尝试的都做了一遍。然后就是“等”。
真正希望能得到的是一份回应
不论是在审核初步阶段,监管阶段,以及最后的调查阶段。希望透明公开的同时能够有一条“正儿八经”的通道,我相信国家能给予大家。
我们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力,也希望法律能供维护我们。
群众是否应该接受相对应的金融知识
以至于害怕理财,于是将存款都投放在银行,也就无法促进消费,拉动国家经济增长。这次受害人群估量有上千万,辐射范围江浙沪一带最为严重,受灾金额至少几千亿。如果群众在接受投资理财之前能够获取相关知识,知道“投资需谨慎”(像是“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是否效果会更好。促进良性投资。
处理办法
记得当时互联网金融第一案阿里小贷最终获得诉讼胜利,由老赖方立即赔付并且支付所有诉讼费用。判决的真实又果断。因此,我认为这些打着p2p幌子实则在实施金融诈骗、集资的平台应该严惩不贷。
我写的这篇文章不是希望将p2p埋葬,而是希望发挥它本身的价值。因为现在的状况根本不是“默罕默德”又或是“泰农银行”这些p2p先行者所乐意看到的,也不是国家所乐意看到的。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因为究竟什么才是大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其实我们并不清楚。也许,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细节,实际上却可能生死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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