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汪士铎梅村原稿
后学邓之诚文如辑录
咸丰二年, 冬。
江宁戒严。以革广西巡抚邹鹤鸣筹防局事,为其曾在粤西与贼接战也。邹仍承平故态,以诸不谙军政之委员总局务车马,与从凭一纸文书为政而已。
十二月望后,警报日至,四城始议置炮石,此外亦无守御也。调水师提督福珠隆阿至,营于南城外仓。圣朝兵数十人皆鸦片鬼也,结一二布篷于雨花台。其兵皆恇弱如妇女,不知何所用也。
三年。
正月三日。友人顾子巽来辞行,言避寇至云台山。从弟天锡至,亦言其日富户李作权出避于溧阳。时诸门禁人移徒李重货门者而出,于是逐日潜移者,皆须货守门弁兵始得出。
四日。议迁城外礲坊米谷于城内,而诸储米者不顾,又议毁城外民房,而城外士民大哗,生员李丰年入谒祁宿藻方伯,愿无毁房而受其无咎。方伯惑之而止。时巡抚杨文定禁民徙甚严,示民徙者立斩。于是织造托病出城,遂不归。诸候补及有风闻之户如朱银号甘公兴、刘泮之类皆潜移。而杨亦托言往京口筹防,遂去。
十九日。督宪陆建灜狼狈遁归,人始知时事不可为。
二十六日。呜锣出示安民,令民开铺户,言贼已败,遁去八百里。
二十七日暮。贼已至,盖时官皆未探听,皆未知也。初,方伯示于外,召民谓探知贼姓名头目人数若干现屯何处来告者,赏银五十两。并无至者。其时之愦愦盖可知也。贼初至南城外,驼行,民与战而无兵器,叩城请兵,上不答民,遂溃。然贼来不多也。
二十八日。南门西门皆闭,北门犹暂启。土地祠僧王㢈翁佃户皆从北门出。
二十八日夕,贼大至。
二十九日晨,攻城。据长干寺塔为炮架,以攻城内。福提督连火药数百桶于报恩寺。贼得资之以攻我。于是飞炮满城,民墙屋多被穿毁,则寺塔之害也。贼据南城外及上新河民房为营,以上新河木行之木为攻具,粮为军食,金银器具皆足用。上新河木植甚众,贼为云梯数千具,巨筏数千,以济其众。日焚城外寺观,取其土木偶,罗列山冈以疑人。
二月初。祁方伯死,代者巡道涂文辀。
初六七日间。仪凤门坍一角,旋补之。贼遂于仪凤门外静海寺穴城。
初十日。置火药以轰城。城坍,贼缘以上着二三百人。城内园户杀之。俄而水西门一带,贼以云梯上城者数千,城遂破。然贼入城即至北极阁一带,陆建瀛遇之于小校场,死之。而城南犹不知也。是日巳刻,犹传闻筹防局获贼数名,将往视之。至江宁府东,见飞骑数人曰已至虹桥矣。始惊而回。其实未明言至虹桥者何人也。归则人皆闭户,见临人门外坐一人,血流被面,向余欲有言,余不敢问疾,闭门而已。时里巷寂如长夜。盖贼往攻,满城并开诸城门以进其兵也,故城上之炮转寂。其夕闻炮声及角声喊杀声,忽远忽近,始骇。盖先只闻炮,我军不吹角不击鼓不支更不喊杀也。此夕与妇及次女悬帛欲自经,然以幼子弃疾故,且未测虚实,直坐一夜待之。余坐前轩,妇时时自内出省余,恐其死也。
十一日辰刻。东邻李捷于屋上挖墙相告,言昨已于门隙见长毛贼云。乃谋送妇女于屋后空房暂避之。甫去不移时而贼叩门。至以搜索官兵为名,掠取财物。余处前轩听其搜括。贼来络绎如织。余偕邻人俞钱吴三人聚处。
十二日辰刻。一贼持刀叩门,呼余往抬尸。辞则怒。故偕邻人段三兄奚姓者往,亦以在家之不安也。四人抬一尸出南门外桥,弃之河大功坊一带。贼骑如云,至城外不绝。藩库左右,元宝遗弃,满路人无顾者。贼皆红巾,短衣窄袖,或红或黑,赤足。红绿长巾又以药巾绕项。持刀矛,或骑或步。亦间有载竹盔者,以二十五人为一队。队伍甚肃。街坊之尸甚众,各铺衣物弃置塞道,抬尸出城弃于河而回。过邻人岳新堂宅,则有贼正搜括,并搜余身。见无他物,只钱二百文,掷之去。午后方垕扶其母来避。自初九日午后,路无人行,人皆潜伏屋上相偶语。至是始有人潜行也。
十三日辰。自计在家甚难,姑往岳宅。问其何如至则岳门闭而其邻段宅门首人甚夥。因入视之,见一贼踞坐。持刀劝人往拜兄弟,云拜讫即回。彼与一红布条,有记识,遂免于害。言之甚劝,听而貌亦t煦。时闻人多往拜弟兄者。其仪并不拜,只一通姓名即给一红布,挂衣上即可出入里巷无阻碍。邻人李捷奚大开及门。人高阶平,家皆如此,遂偕岳新堂及其弟老八及段以溶、段镛、段钧及岳戚林文玉,并一谢姓一冯姓一戚胡姓十人同往至白酒坊娄宅,见来者如蚁,有持小红布而去者,有来者,未有贼目也。宅内食馔衣物山积,听人自食自取。俄传贼言此间屋狭,不能容,可至城外。遂有一道州贼,长而黑,持刀导人出城,至寺门首开油坊谭宅。一贼立厅事前,持黄布二方给人,并一腰牌,五五什什入之其黄布,一印右一军后四北,一印圣兵,方知为所绐。遂令自炊食。又来一贼云是新立之两司马,辖余辈十人并里人马姓十五人共二十五人也。其贼歙【音射】人宋姓,贸易芜湖,为贼掠来不数是也。其副则芜湖铁匠也,此歙人甚平善,自言不得已状甚悉。午后欲回,歙人云今日不能行,明日可也。遂宿于谭宅。
十四日。贼云今日城外杀鞑婆,不能入城,遂又住一日。
十五日。歙人放岳新堂及段氏回,云明日放余辈。时岳段皆巧滑,绐贼回取物相饷,故贼放之也,然心知诸人必不来也。夕与岳八言将潜遁,余有家累未敢答,岳以无盘费而止。是日清晨,此歙人往下关接杨秀清回。盖贼首始至也。
十六日。岳新堂至,而段姓以其甥未长发,及其舅氏夏永来代。余自伤无人能代也,遂向歙人言告归。入城则广衢无人,衣物狼藉,屋宇门户倾圯,载望不敢由大路,姑由蔑街、百花巷、鞍辔坊、银作坊回。至则室人移于王生振声家。先是段以溶偕岳堂于十四日辰刻潜回。下午岳携其次子至,且带余家信言期余十五日入城,一决迟则不相见矣。且言十三四日城内阖室自尽者甚众云云。余见室人及次女幼子于王宅。又闻有一郝姓者访余,遂往见之,盖合肥故人也。下午又匆匆出城,携钱五百贿歙人,而歙人以钱不能携不收也。
十七日。贼传听令于雨花台,既而言不必传令,又令结盟。余恐贼有邪术,遁不与盟。其实贼无邪术也。下午,贼传令十八日清晨上船,同往镇江、扬州。盖贼前锋已取二郡。二郡官民皆选逃,空城而已。日夕,与伪百长书记熊姓言甚洽,求为缓之,渠允以释余及岳二人,而清晨则段姓已遁,岳亦携子去。余窘甚,于谭宅后门出五圣巷归。前段姓言其宅妇女相约就死于厅前,焚香告神,岳姓林姓与焉。余于十六日回时即移人于岳宅,欲其同死也。至是回至岳宅则岳林段皆在,环坐或高卧者。余言贼必来索,因强邀诸人去。段姓坚不去,惟与岳新堂、林文玉、朱长发往城北避之,遂同往菩提厅访吴甥宅。至则始知吴甥已为贼掠至汉西门方同兴米铺作粗。其家眷已在其戚余姓处。山僧殷勤给每人锅焦半碗,余酬以青蚨二百,固辞再三,始受。食毕乃至同兴店访栗生。栗生勤恳为告贼目。陈某留为牌尾,而令朱长发回家探信,言余去后不食时,铁匠偕谢姓来搜索,人诸妇人伪大哭云必自尽。贼索无所得而去。
十八日。遂住同兴店。栗生照拂甚至。
十九日。晤何祥垣,见其为老民,始知贼有老民馆。
二十日。遂偕岳堂回,于家立老民馆。适王振声为贼目某书记,正管老民馆事,因询其规模,而为老民,邀僧通慧及岳新堂、夏永、杨永保、俞大元、王万有、胡嘉言等馆于余家焉。
初城内以邹鹤鸣主筹防局,局在旧王府慧圆庵,以绅董主保卫局在白衣庵,设保卫总局于行口,循二十二年夷匪事也。而各保卫又有乡勇分局,局无定所。以二十五人为队,一人领之,给以顶带。火食银人三钱。于是文生无不领乡勇者。乡勇约万,余皆市井无俚手无缚鸡之力者人日青钱三百。督院谓众志成城人性皆善。此真知方之民而不知其皆为利来也。城垂破皆投兵器于井而四散,始叹曰,自古皆有死,伊何不知民无信不立乎?闻者哂之。始守城闻炮声,又雇人助喊,又立木,表上横桔槔,以筐盛石系之,欲以发击贼。城外拆屋一二,号曰马道,时目未暏兵革不知有益否也。然邹鹤鸣身在广西,与贼接者几一年,亦复不知,真属愦愦。而我用之以主局事宜其及也。盖时官皆存侥幸贼不至省之心,以为既可牟利,又可事平居功。陆为邹谋事平,入告或可复官,渠等蒙蔽,朋党伎俩固如此也。城破日,一曹姓铜匠领乡勇者死之,余俱遁。
嗣见贼守城法于各城外,皆为营垒。垒以土垣,不甚高厚,留穿置统炮,中为更楼,外为濠三四道环之,多则有七八道者。濠深八尺,广六尺、八尺不等,中密钉竹签。濠相间约丈,上置虎刺荆棘。巨木槎枒周密环布垒门。门皆曲向。濠上往来以吊桥,此濠外又为一大濠环城,城上间二丈一更房。支更更人每房五人,值一更柝不许少歇。城内环城亦为濠,并上城坡亦濠之。坡上置木栅。闭城上人不许下,每门设城守巡守二人,士卒不许脱衣而寝。夜不点灯火,不闭门,夜不许人行。日落时寂如长夜,惟贼之听令者巡查者行焉。城门砌狭城,关内置炮二座,城上女墙以筐盛石,置之备抛掷。城内各街皆置更楼,街有他馆,馆又各一更楼,而北极阁覆舟山一带尤众。故全城内外在目如绘。一闻战则更楼吹角,各馆人持械疾赴韦昌晖处听指挥,少延则斩。然后知我军守城真儿戏也。
十二日。邻人刘宅有贼于其家打馆,夕食闻诵经声,毕则齐声呼杀妖而罢。初闻惊恐,谓其有邪术也。先是传言贼能放青烟以迷人,相去甚远,可以忽至人前,有青烟酸入人鼻不可耐云云。其言出于藩署幕友,谓为信然。既闻此益坚信不疑。
十三日。见娄宅壁上粘赞美云云不知何为。既至城外,贼持一单,令人人诵读,不熟者将挞之。其词云:赞美上帝惟天圣父,赞美耶稣为救世真主,赞美圣神风为神灵,赞美三位为合一真神。真道岂与世道相同,能救人灵享福无穷。智者踊跃接之为福,愚者省悟天堂路通。天父鸿恩广大无边,不惜太子遣降凡间。捐命代赎吾侪罪孽,人知悔改魂得升天。云云。即娄宅壁上所粘,又即刘宅贼匪所诵也。时城外谭宅厅事为道州贼,后为歙人。道州贼日食必率其徒诵此,又教歙人率吾辈诵之,乃知其空言恐喝,实无邪术也。探听无人可。哀哉。
十四五日于城外极易行,但有家累耳。然后知乱世在乡不在城也。
十五六日。城内人喧传纠银送贼曰进贡,贼给以单,令帖于门首。而贼即检有单者搜括,谓其富也。时有纠余洋二元者,谓得此可以庇家,后其人以他事未果。贼在城,城中人立水炮局。一广东贩鸦片者叶四主持之。始亦影射多人,继贼调以出征,其局遂散。
二月十三四五六七八九之数日,城内人无留恋财物,侥幸贼少住即去,心无家室妇女之累,在外有熟人,有生计,识途能健步,身上略有数金盘费,更能有同志相偕,原可逃去,故杨永保之兄宏保,即于十三日闲步出城而去。盖贼犹未欲安居城外,无卡子,城门无守御也。二十日则渐紧矣,以后遂不能出入。然在城外营房者仍能遁也。
冯经甫言,绩溪人比他处人不同,世治则出而贸易,世乱则归家。家各有田,多者数十亩,少亦数亩。风俗简朴,力耕可以自给,寇至则避于深山,寇退则返,不过数日。地不当孔道,寇不留行也。衣物无值钱者贼所不取,惟屋太高大,惧为所焚尔。其言良然。余言贼焚此屋,则他日别为卑小之屋,正获我心,何惧之有?知乱世平原之居不及深山也。
余尝以三事上当路。一勤探问。二十里设一局,自省至安庆,自安庆至湖北,日十二时动静迅闻。一求人才不拘资格,惟不取江以南人。一易置要卫沿途文武官,令能保此方者授之,不拘何项人,将此辈巧宦勒令酌纳银若干乞休,即以此银贴来者办公,其余尽斩。待报重囚及以军威勒毁城外附近房舍,公私船只上新河,木植南门米谷于城内,出老弱妇女于他郡。召定远、合肥、怀远、凤阳、亳州、寿州、颍州、徐州、海州、洪泽太湖诸剧盗为用,而不召江以南乡勇。当路以为不然,而好言谓吾此格于例不能行也。遂已。盖时时欲以王道行,而卑论霸术也。然而百万生灵死于王道矣。哀哉。
二年冬,十一月。余访江宁广文过君于学舍。过君于将午刻置盂水于案上,令对日光,而以素纸背射其影,见成四出。文指谓余曰此何祥也。时寇尚在长沙也。先是七、八月间,上新河地无故出烟,如焚者数处,近视则无。又地震自南而北,又自十一月至三年二月十日以前九十日间皆无光,既非阴雨而黯黯昏昏,日月无色。呜呼,天之所以示人者至矣。余以书籍衣物之众不能舍之而去,以罹此祸危哉。
二月十二日。贼后一军馆于刘宅及高家巷、郭家巷、许家巷一带,强奸钱氏第三女,其女与其妹皆自缢。余邻也。郭家巷贼强奸阎师子女,既而以重金取之。高家巷贼又奸宰氏女。盖贼之寇盗也。十七日即往镇江后,皆死于黄河以北。
十一十二两日,余在家守舍。与邻人俞钱吴三姓居,然素不与洽,故时见倾轧。其间,钱氏稍佳,俞最取憎。俞绍兴人也,故十三日往寻岳新堂,以其日夕在见之人也。十二日知护国庵德曙僧避于金沙庵。本庵僧尚无恙。
十三日晚,里人布衣汪松崖,画者也。与其邻李松滋约自焚死。汪与妻王氏,妾乐氏,子师子,李与妻莫氏,女一子一,妹王姓同日焚死。其屋即赁于余者所谓金沙井老屋也。李之妹王,其子在满营,为贼所杀。其夫王四为贼掠去,使掘濠,为我兵铳击死。其养媳亦焚死。松崖女适童三月十五日贼驱人妇出城投水死。卖糕人改姓,举宅自焚死。通源钱铺何姓与门人张静卿皆合家二三十口自经死,皆此后一军之虐也。
咸丰改元,竹皆生花,冬日木介,皆兵兆也。
江宁之祸在城大而无兵,贼攻之方八旗奔命,贼遂乘隙登城,以其地无兵守之也。今日之难攻亦以城大,我军不足围之也。善后之策,第一在毁城,移总督驻芜湖西梁山间,不于其城内移。巡抚臬司驻江宁,督标增募兵营,足额三千名,召募西北人充之营。东梁山上改江宁城,北包师子山,西包清凉四望,东包后湖,白土覆舟,钟山为长城,四界平地因山为基,城在山上而联今城北诸塘为淀,使尽城南西二面皆浅濑不容巨舟,而又不能步道潴淮为大湖弃田数十里以蓄之。城东面通步道而鱼虾葑茭莲芡芦蒲之利,岁得制钱且百万。地之高者任为洲,以小港曲屈通江,使出水,缘堤放河营植柳,则险固甲于东南矣。
历来开国之初,兵皆强健,而后嗣皆弱,其故有四,景运所钟,豪杰所附,苍穹所眷,鬼神效命。其说固然,其实则行师抢掠,因粮于人不筹饷也。以威挟制胁从,遂众不忧寡也。盗贼逋逃,视为渊薮,不肖人众欣所托足借名为奸盗之资,纠众肆恩仇之报。此其三也。焚掠抢劫迫胁良民,幸而成功,史臣讳之,为之粉饰,而守文之主一味循旧章、谈慈爱、守节制,爱克不及威克,此其四也。若云承平久,人不知兵,彼之士卒非承平之民哉。
余之处危城而未移者,在外无熟,而可恃之人王㕍宅濒江不妥,徽州太远,已去无人守宅,一物不肯割爱,喜舍陶朱公长子流也。远路无多盘川,且必计及移后日食日用并回日盘川,使无人守宅则寇退无归矣。余藏书四十柜,何以负之。而趋时胡邦华三兄,南行盘川数倍他人,更甚一小舟几四五十元,何以能给闻。路上人行极难,土匪抢掠甚众,而杨文定方示民间如敢讹言迁徙者,立斩。藩宪又示贼匪已退,劝民开店如故。鄙意向荣在湖北必追剿,陆建瀛必迎剿,琦善必自河南、南趋以犄角。皇上必急求方略方必有救兵。琦善必乘虚袭追,而陆建瀛、张芾、蒋文庆堵截,彼必腹背受敌,安庆八卦城必坚而能守,例以广西、湖南省城必不破,即破亦须时日,此上之小孤山,下之采石、太平、东、西梁山必有重兵,一种皆必稽时日。俟安庆危急,再行遁思可也。向荣必羁绊其后不使东下,不知九江以下直入无人之境,非如入无人之境也。不知陆建瀛托大不征兵,而使一至于此也。贼至省城四乡必受累,去乡五百里或可免。城大而高又坚厚,有陆建瀛、福提督将军,都统驻防兵,养育兵,绿旗兵,防堵局有邹鸣鹤必可守,又有抚台都统蒙古驻防在镇江,杨殿邦在扬州为声援,向荣在湖北与之相持,见其东下,必剿之。即不肖亦必为跟将军尾其后以追袭,迟不过三五日即能到,以为外援必胜,于广西、湖南必不破也。
王㕍处太近,远乡无人无盘川,则除王㕍无他处也。欲先下乡后往他处,则无投向。况城不破,四乡必不保。绩邑盘川重,日久无以度日,进退两难,且城内一切衣书杂物不能尽携,交与谁人不能舍也。
癸丑正月十九日,陆帅逃回进城。
二十日,陈妪回。
二十一日,胡邦华垂泣劝逃,不从。
二十五日,偕岳六、汪松游雨花台,见某都司甚焦灼。
二十七日夕,闻贼先锋至,以后贼日夜攻城不息。
二十八日时晨,闻南城闭。
二十九日,贼攻城。
二月初十日以前,日皆无光。初十日五更,城破。城南犹疑信相半。巳刻闭门。一夜极焦灼。
十一日清晨送室人及二女弃疾避于宅后机房梅氏空室中。巳刻,贼来搜括,出入不息。
十二日,贼搜括不息。下午方厚及其母来避。辰刻,贼逼抬尸。
十三日晨,往岳宅。见闭门,自段宅入,为贼掳出城,编管于贼之右一军。后四北两司马歙人宋某营同被掳者,岳六、林文玉、段以溶、段钧镛、郭文彦、谢某、岳八口某凡十人。以谢岳二人为伍长,眷移王少卿家。
十四日,杀旗妇于城外。
十五日,岳段诸人回城内探眷属,欲回家取钱付贼,未果。
十六日早,岳姓回城,外带次女字来约回家。一诀迟恐不及见矣。岳六携其长子来,段镛未至,以其甥朱长发来替。自伤无人相代,将不能归也。午后再三与贼言,始放归。时室人及子女俱在王少卿家矣。一见痛绝,仓皇复出城。携泉五百文欲贿贼也。贼未索,因未付。眷始移寓岳宅。
十七日早,贼传听令至雨花台,无所言也,又回。酉刻贼传令三更起,四更食五更上船攻镇江。当夜订遁归,计眷在高宅。
十八日早,段岳诸人已逃。己大窘。贼觉人去,大怒,闭门,横刀将肆逆焉。乃诡从贼营后门遁去,由五圣巷转出入城。幸不遇人。时室人及子女已移岳宅矣。因暂至岳宅一省即北行。恐贼来搜索,乃与岳六、林文玉、朱长发疾遁至城西菩提庵访吴栗生,家信得知其详。僧留早食,与以二百文,坚不受,强置之去。遂至汉西门大街方同兴米铺,则贼之典。出圣粮馆也,栗生在焉,相见喜甚,告以其详。栗生为谋告贼目,陈某留牌尾,并导见两女等。酉刻使朱长发回南探信得知贼来索人,遍搜不见,大骂而去云云。
十九日晤何祥垣,见其为老民,因知贼有老民一例。因决计归家为老民,邀同里之老者皆与焉。午后偕岳六回家立老民馆于家中。凡三十五人。是日暮归家。
二十二、三、四日,眷在高阶平宅。
二十六日复往岳宅。
三月十五日,雨。贼大杀人,幸先期揣知,避于城西北。眷回家。
十六日,眷往桐芳苑蔡宅。
十七日,暂避胡四兄宅。
十八日,复回岳宅。
二十日,栗生为谋于贼目为立真老民馆于家中。眷回家。
二十八日,眷往石坝街女馆。
二十九日,往太平里女馆。
四月初七日,眷回王少卿家。
十一日,往坊口作女馆。
十七日,移于高家巷以让女馆,在家也。
十八日,眷回家。
六月初三日,吴栗生赴江西。
初六日,二女来。
十三日,闻弃疾见疹。
十四日,移黑簪巷席宅亦让女馆。
二十九日,弃疾疾。
三十日,弃疾殇。
七月初五日,三女来,更可怜也。
初八日,始用女使代差二女来,决意欲死矣。得栗生信。
初十日,沈大兄去。
十二日,沈外姑来。
十六日,女婆来打,二女代其母受朴五十。
二十二日,女子掘城外濠。
二十四日,二女疾。斫竹去。
二十六日,女子半夜当差。
二十七日内往水西门负米,几死,赖袁姑娘以免于难。日是死者甚多。其先内大差二次,皆幸免也,内人差只此三次。
二十八日,沈外姑死。
八月十二日,东试。
十四日,覆试泼妇来闹,以二女未作事之故也。
中秋日,阴。
二十四日,泼妇因沈女被选来闹。
二十六日夜来点名。
九月初二日,辞周军师之聘。
初五日,搜人打更上城。
初十日,辰刻,二女不食,死即葬于隐仙庵隔壁一直巷内全贞堂后门外。二女悲愤惨死之由婿家不合,婿不才而浮。无人可依,父老且病,无亲兄弟,继母恶,母家无他人。遭寇家业荡然,无亲戚族属可依,无人可告,语己又闺女不能当贼妇差使。贼匪无平日,即平而敛资已罄。事平亦甚难处,皆婿家择误也。此后日子难过,后母气难受,日甚一日也。知张胡二姓皆遭此难,无可淘澄。家内衣物首饰皆为贼掠,一无所有,事平又将奈何?结范氏亲时,未访刘姓亲及未看其人相貌,此已大错,二女可哀。在家自缢,机房自缢,王宅自缢,己在城外,母在石坝街。一日未食,晚,母未归,言不能待矣。欲死,段宅受气,岳宅受气,桐芳苑受气,太平里受气,诟谇时受气,日夜受气闻骂,范氏也。母病时,自痧病替母受刑。母归挨打,斫竹去不能行。弃疾病受气,弃疾死受气,弃疾死送之哭哀甚。夜露卧地下,求病不肯,学字写信责其姊。不死且写字,坐门外缸上烈日中,待母放。足瘦如柴。头虱多,病无力不能行动。不许来馆,恐言母过,闷闷无告,病思梨不得,病思诸食不得。来馆坐对门坛上泣诉,死时思食,不得见吾,无衣衾棺椁。早知银不能出,买棺与之矣。
十一月初二日,移席宅对门以让北国丈。
十七日,出城始脱难。先于十六日将银付采薪馆人,约明次日辰刻食饱,伪为其书史,穿其书史招衣,随之出南门,至驯象门外西营江疯子家。与采薪馆为之写飞子飞子者便字发柴小帖也。食其午饭,未刻末,其伙江疯子带至山上,命眠地下,用草盖之,嘱以勿嗽勿动。时岳六兄子安林亦同行,遂同卧地下。其人以乱草竹竿杂置其上而去。闻贼声犬声忽远忽近,欲溺即溺于其所。至灯时,人声始渐息。又渐闻城上起更。江疯子始来带至其家,剃头。晚食至五更,同岳六子安林,由带路人万二潜行圩田内,由圩路至吴家小冈、双塘、赵铁心桥至西单桥,日已出矣。前预借尚三兄银二定,重九两零六分 ,加己银四钱七分,共九两五钱三分付典。采薪银五两加其伙计银五钱,又托姚登贤三兄代出地图银三钱一分。岳六兄借银二两五钱,共八两三钱一分,下存银一两二钱二分,剃头喜钱二十八文。
十八日,偕万二、岳六子及川兵赵天盛四人点心,一百一十二文。中饭与岳六子三十二文。与岳六子钱四文。己食四文。晚饭与岳六子四十二文。住西单桥周宅段氏妇也。时在饭店,忽夏老永来访,因同至周宅。一切皆夏老永之照拂也。在西单桥付带路人万姓银两五钱五分,下存银六钱七分,作一百八十八,折钱一午二百六十文,又加以酒钱六十文。某甲路上诈骗钱六百文,共付万二银五钱五分,钱六百六十文,共付钱一千七百六十文也,下存钱六百文。
十九日,与岳六子点二十二文又四文中饭,扰岳六晚饭鸭十二文,肉十文,饭十二文,仍住周宅。
二十日,领抚恤一百文,偕龚酉孙点二十二文,赴水角至陈墟桥扰沈大兄。点中晚皆扰。汪述之即住其寓。
二十一日早,扰沈大兄点,晤尚三兄,邀蔡三兄带赴秣陵关。中饭偕蔡三兄五十二文,茶十文。住南关张晓峰医家,卢坟主寓所也,甚蒙其照拂。
二十二日,是日大风,病目。早扰李捷茶点,打辫子钱十文。带子十二文,卢坟主带路,往共同墅扰吕二兄中饭。吕二兄命人带赴宋墅王松岩家。晤张容元、蔡得人,随溥即住其家。病目甚。
二十三日,借冠往淳化镇访姚邗生大令,未晤。晤蔡子涵,住王松岩家。
二十四日,早。戴文盛带路至大令冈,付盘川一百文。己中饭五十文,茶五文,糕八文。住元山店,房伙八文。又付以酒七文,茶十二文,饭十六文。
二十五日,元山店早茶点及戴文盛二十八文。午至大令冈王㕍翁宅,共用钱五百九十四文,共用银九两五钱三分,又钱一百文,实用银八两三钱一分,钱二千三百五十四文。王㕍翁付带路人戴文盛钱三百五十文。以下住大令冈王㕍翁宅甚佳也。
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二十九同上。
十二月朔日,剃头[王㕍翁付钱],目少愈。初六日得家眷在蔡村信,时室人以十一月二十四日贿油坊巷女百长银五两。其日清晨,其女使蒋妈带出安德门采薪,同行者陈姨甥妇及叶宅女眷二,共四人,由邓府山至铁心桥某宅。带路人银二两。
二十五日,坐轿至蔡村汪述之寓,钱一千七百文。
初七日,大风。发胡邦翁信,候王荫点在谷裹村,二百一十六文。
初九日,由大令冈东北行八里,谷里村又八里,过华冈周至蒋店又七里,冯村又四里,东单桥有茶馆饭店,茶三文,饭九文,肉十四文。又八里自湾子金高家桥至蔡村汪述之寓。车二百二十文,车饭二百文,补串三文,茶三文,乞儿一文。此路如自大令冈夏家桥、韩令桥、大塘、金奚家、凹丰府坟至东单桥略近,云然行之者甚少,故不敢行也。室人出时,家内尚存库纹五十七、八两,青钱六百文制钱数千文,不能携出也,闭城时家内尚存钱约八十余两,大钱五六十千,诸女及弃疾钱十余千,己不用钱约十千,共钱八十余千文,惜未以之作盘川。唱董逃也,悔之晚矣。
甲寅正月二十七日,始移居陶巷。
又七月初九日,住曹村。初十日住邰村。十一日住方龙庙。十二日住建平城内。十三日住姚村。十四日住南头领。十五日,雨,未行。十六日住桥头铺。十七日住芳川。十八日到冯村铺冯经甫宅。又七月初寇氛大炽,无人抬轿,自陶巷托聂世相倩赵方庚等三人,借周子静轿一乘,正价九千文,外加酒钱六百文。一路房伙一百文,茶点三百文,共十千文。又车夫王启泰车一辆,半置行李,半自坐钱三千五百文,酒一百文,挽车人三百文,共三千九百文。加建平北门外发蛟渡船二只,钱三百五十文。己在太平冈至蒲塘桥短轿六百文,共四千八百五十文。此自陶巷至建平县城内,凡二百三十里。行四日,加己零用八百文,共一十五千六百五十文。
自建平至绩溪五都冯村铺,在建平轿行雇轿二乘,夫四人一十一千四百文,加路上面菜酒共三百七十二文,又付茶点钱二百五十文。到地酒钱四文,共一十二千四百二十二文。担夫胡彩华连酒钱二千五百五十文,共钱一十四千九百七十二文,加己零用一千七百四十六文,共一十六千七百一十八文。共六日三百三十里内。
十五日,天雨劳尘,一日未行也。总共十日,五百六十里,用大钱三十二千三百六十八文。
二十日,移寓其族彩园二嫂家。
十一月,十五日,移经甫宅。
乙卯二月十四日,移于三都栗马。
三月初三日回。
四月二十四日至宅坦。
六月二十三日,移以仁宅。
绩溪不佳之处,婚妇女长于男。婚太早,求子孙多饰祠堂。太僭越而无实政。好风水术,数雕镂房舍,屋皆楼,聚族而居。百物贵,地狭人多,守其陋俗,惟恐失坠。见界小而陋,百物贵至数倍。一竹箱铜饰及铜匙可见无雁利薄,寻钱难且不多。田贵无米,无一切食,无事不小,无事不贵,无事不恶,无物不小而难,无物不贵而难,无物不恶而难。
绩溪佳处,朴野俭素,溺女,男尊女卑,无贫富相耀,不见异思迁。不佳者,子女至多,犹恐不生,以丁多为土产。汪梅轩以子女多为本钱。
好尚只见于绩溪者,色尚蓝黑,食尚咸,尚硬【不熟】,不食汤,不饮茶,喜萝卜、北瓜,好爆竹。男多吐血外症,女多瘿及疮。冬不多著衣,夏无食汤水者称谓名不正之至。人瘦细削薄,不知腐臭,性迟缓,喜丁多。无将气,无力,恋家,不能在外。无远志,不能担,而能步行。才钝不敏,山气寒,见狭小量,啬细织吝,目小目瞎多泪。柔而不决,不能办大事。迂缓濡滞一切,卑拙不能斗,无高声如妇人,无主意,不才执己见,虽有害不改。宣发黑瘦削而长肥则矮,无大望上志气,苟且自足,不能急,不肯敏,敏则败。
绩溪天太寒,山气重也。地太狭薄,山太多,水太少,室太暗,俗太野,人太固执风俗而不变。宫室制太雷同太晦暗,床太狭,床太不平,食物太少,俗太苦,士太胶泥朱氏理学,食太硬太咸,作事过缓。八都无豆,房窄狭黑暗如狱,如地狱,无窗。衣狭小短促,喜暗昧幽黑狭小,不肯一毫有余,东厕在室内,喜臭腐,喜守其陋习,动言我绩溪是如此。若以为当然而不可变者。不肯择善而从,虫太多蚊太多,柴太贵,又要自劈,名太不正,称祖曰舅,父曰伯,娘姑舅母曰姑姐,姨姑曰姐,子曰妹,祖母曰姨。
江宁之祸,无将无兵无外援,城大。在事皆文人,陆与邹鸣鹤虽经见战,而茫然不知守御。殆战时在百里之外蒙被而卧又不采访人言也。将军、提督、都统虽武弁,然循格推升者,原不知武为何事也。文臣之佳者,以廉名以干名,皆色取之巧也,夤缘依附之力也,不知掘濠,不知调兵。除八旗兵外,皆市井无赖,手无缚鸡力者,与之同守,岂不殆哉?方贼踞静海寺,穴城置火药,城未大陷也。我军放大炮,城陷数尺,贼以云梯升数百人尔,仪风、定淮、金川门诸园户歼之,事犹可为。俄而矮城、台城外,贼四面以云梯升,八旗兵救不暇,而矮城贼已开三山门,迎贼大队入矣。然八旗兵犹守满一日乃俱死。呜呼!此田横岛上军人也。贼入城乃加培矮城、台城,使一例高修。仪凤门杀园户。砌城门,使卑狭不容,骑不并行。城内外遍掘濠,城门外结营,土垣、谯楼、栅堑皆七八重,濠广深八九尺,其内遍密加竹签。签长三尺,广二寸,剡其上下。外加大树槎枿为鹿角。城上八尺一鼓一木篷,支更巡守者夜巡焉。城门内置炮二,守城者坐卧城阙中。城内上城坡以栅闭城,上者不得下坡。下亦深濠,立吊桥焉。谯楼遍城内外,高于凡楼一层。空四面,守者望焉。坐卧其上,五人递支更,人一更,故不倦。有警吹角其上,悬旗指所向。旗低昂则战也,红旗胜也,黄旗招兵也,白旗战毕也,黑旗急也。青旗未见所用。夜不闭户,卧不解衣。战后者斩,伤者养于能人馆。无邪术,无奇谋,无大方略,只勇而众尔。然其勇犹可,其众难敌也。破江宁日,称二百万,七八十万人足数也。虽皆乌合,然我无大胜仗,不能丧其胆,折其党故。或登三山门望之,自城外至江东门,一望无际,横广十余里,直望无际,皆红头人。虽知其皆胁从,然以悍贼夹其中,胁制之 ,使不乱行,故既众且整,吾人望之夺气。时贼目皆未至,为此者,所招湖北匪民张子行也。张周视邹鸣鹤等所置守备,哂之曰:“吾始以金陵省城未可下,不得已而来。今若此,吾功成矣。”其徒问之,曰:“彼妖头以此作文章尔,可惜不能中秀才。”围十二日而城破,贼目以张为伪检点。
二月初十日,夜破城。
十七日,贼目始至。
十八日,即命众贼改镇江、扬州。
二十日,得二郡。二十二日后队进二城。
二十五日暮,向荣方至,然急战犹可收城,城内贼不多也。奈马翼长急战向荣,不欲兵至城门即退。故日久无功。向荣畏葸之过也。丙辰十月初六日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