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想到有天会真正爱上这座城市。
很久前读安顿的当代中国人情感口述实录系列,不曾记得其中任何一个故事,因为年代有些久远。从那时起觉得以前杂志上的那些都市爱情故事,只是故事而已。是啊,繁华的大都市生活,真能把一个你曾经熟识的人变得完全陌生,抱着这样的偏见,我当时选择留在了淳朴的小镇。
倒是钟情古代故事。觉得它与我周围的田野、河堤、阡陌有些渊源,与城市绝无关联。大漠日落下那吹箫的白衣男子到了城市会怎样呢?记得大一军训时,见过一男生在顶楼弹吉它,说他男生是因为我知道那是栋男生宿舍,在他的周围晾晒着白白的棉絮,以致于我每次给别人描述这个场景时总是误说成“弹棉花”。再回忆,一身灰不溜秋的黑脸白牙的女生在肃穆的队列间仰头看着楼顶一面目模糊的男生弹棉花,多滑稽,全然没有诗情,没有画意。
现在,一路上都能近距离观人弹吉他,嗯,真香!
其实弹棉花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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