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小文,乃虚构,若巧合,缘分啊!)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认识他,是在超市里。那天,我麻溜地选了青椒,芥蓝,胡萝卜,包包菜,黄瓜,准备做一个蔬菜沙拉,还差玉米。就绕到蔬菜架另一边。
玉米区的玉米真多。有白玉米,黄玉米,花玉米。花玉米放的比较高,剩最后一盒了。我伸出手去刚要去够,一只手伸了过来。我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眼睛却盯着那只手:灰色毛衣,毛茸茸的,手背宽大,手指白皙。
那只手把花玉米拿走了。人也转身就要走。不知道是想仔细瞧瞧那件灰色毛衣,还是突然就想吃花玉米了,我在后面追了一句,“你好,你好。”
那人停住,转了过来,约莫一枝花的年纪,中等个子,头发飒飒生风,眼神亮堂眉梢含笑,嘴角温柔的上扬着,“你叫我吗?”
我听见自己咽口水的声音,鸡啄米一样的点点头。他看着我等我回答。我尽量放低了声音,说“这盒花玉米,您可以让给我买吗?当然您可以拒绝。”他可能没想到此,愣了两秒,朝玉米区望了一下,又朝我望了一下,才扬起手中的玉米盒,似笑非笑地问“我不让的话,你准备抢吗?”
音色磁性,用词俏皮,语气淡然。
心跳瞬间加速了。我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着装,又有点难为情,就对他言道,“不好意思啊,是我冒昧了。”拎着篮子就准备走,走了六步,走得慢慢腾腾,想等等是否会有传说中的“等等”。六步了,他没有喊等等。我却等不了了,就转过去看。他没有走开,手里扬着那盒玉米,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也许有戏。我又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回去,扬起脑袋说,“我准备抢了,你别抓太紧!”他快要笑出声来。
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就在玉米区旁边,我们像商务会晤一样,认真的握了握手。估计那些玉米也是要看醉了。
然后,他是来这边出差,第二天就回到了他的城市。
我住在A城,他住在B城,A城+B城=相隔千里。
我年方二十四,他年方四十二,二十四+四十二=十八。
我是老单身,他是新晋单身,单身+单身=两个单身,
或,一对恋人。
这些客观因素,重要,也不重要,
因为,我们之间的相处,一直有滋有味的淡如水。
有滋味,是因为跟他一起说什么,都恰到好处的有趣,
比如,
我去野外游玩,看到稀罕的风景,就忍不住给他发信息描述,“啊,池塘,草坡,堤岸,旧荷无花,那绿色王莲,像簸箕一样大,像屁股一样圆,好想划船。”
五秒钟,他回复了,“别掉进去。”
哈?!
又兴冲冲地发过去一张风景照,照片里是扁竹根一样的翠草,不知名的粉花,池塘里风姿动人的紫色睡莲。配文是,离池塘远着呢。
两秒钟,他回复了,“别被螃蟹咬了。”
我顺着池塘边的小路走,笑得咯吱咯吱的,给他敲回去几个字“螃蟹冬眠呢。”
还顺便搜了搜,螃蟹秋天冬眠吗?
比如,
快吃午饭,他突然发来个消息说,“在吃柚子”。我在这边嚷着说要吃要吃。他发来一张图片,很大一个柚子。我说“还是得自己动手呢。”他说“别急。”一会儿又发来一瓣理好的柚子,配文说“最大的一瓣,给你吃。”
比如,
比如......
淡如水,是因为,我们当初遇见后,就再也没见过了,
我们在精神的世界里畅游来去,如鱼入水,
我们唯一的身体接触,就是当初正儿八经的握了个手。
而且,他非常有礼,
“最大的一瓣,给你吃”,已经算是,他对我说过的,最有情的话,
几个月了,渐渐地,他的话越来越少,而我的话依旧那么多。
因为是他,
我会1秒,10秒,1分钟,1小时,1天,1天天的盼着他的回复,
在他偶尔话又多起来时,我会依旧兴致盎然,
而他突然话又少了时,也会有点黯然神伤,
在他沉默不语时,会有些担心,
在他又回复时,会一声叹息。
他不知道,我罕有主动,也不喜粘人。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慢慢变了,
我想,
很大几率上,并不是因为他太忙(我们的聊天,向来有节制),也不是因为他欲擒故纵(他与我都不屑于这种把戏),
我从来没问过为什么,
我明白,他没有义务与我保持最初的样子。
从他说“我不让的话,你准备抢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他。
现在,他要慢慢走远了,
我,给了我们,也只给我们,三次机会。
这是他第三次,莫名其妙就沉默不多言了。
纵然他言语有趣、温润如玉、谦谦君子,
我也准备,不喜欢他了。
也许,有的相遇,就像从路上向空中,扬起的一条抛物线。在相遇那一刻,已经是两人缘分的峰值,慢慢地,重回路上,各奔而去,无问东西。
是的,我准备,不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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