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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这张照片代表着我曾经的梦想书房,也许是受了电影《窈窕淑女》中亨利希金斯教授的影响,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极了他的书房。到了现在所拥有的书房,是以白色为主的北欧风格,显示着我品味的改变,由崇拜华丽的复古到崇尚简约和自然。
相对于书房的理想化,读书来得比较真切,成了我生活中的主要部分。我并不是个生来就喜欢读书的。我的学生生涯,从小学起到高中,一直不是个听话的学生。成绩一直中等偏上,但绝对不是用功的学生。甚至在恼人的青春期,连作业我都懒得交,尤其讨厌背诵课文,不论是古文还是英语。唯一的好处是我从来不作弊,分数的高低对于我没什么特别影响,怕的是父亲的拳脚而已。
真正读大量的课外书,应该始于初中,尽管记忆中,我曾在小学担任过图书管理员。语文老师要求写读书笔记,一周一篇,除了摘抄好词好句,还要写中心思想。由于可以用五颜六色的笔来写,所以我有了动力。我的那个年代没有如今丰富的手账用品,否则我会更加开心。也许是因为这样无意识的本末倒置,我反而由此获得了很好的语感,从此写作文成了一种乐趣。
初中毕业之前,我一直读些很乖的文学作品,儿童文学和散文可能是我全部的阅读。虽然我仍然调皮捣蛋,但却意外地单纯,同学们相互调侃中带有任何的颜色,我都是一脸无知,所以我初中的同学并没有太多人喜欢与我交往,因为我实在是个傻乎乎的儿童文学读者。
高一时,遇到了我的好友(至今仍是),她比我成熟,比我漂亮,出奇地骄傲,却奇怪地对我很好。她那时喜欢《红楼梦》和《金粉世家》,对于这种大部头的小说,我还从来没有涉猎过。我一直把这种可以读大部头书的能力,当作是一种天才的表现。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我的同班李姓同学,在我们是小学一年级时, 她已经可以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了。每次只要是从家长会回来,不论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会对李姓同学赞不绝口。除了惊为天人之外,我一直想让他们去认她做女儿。
对于高中美女同学的这种阅读品味,让我对小一时的感觉重现。也许到了知晓优雅的年龄,我竟然神使鬼差地爱上了阅读,这次是从小说开始,言情小说,武侠小说,财经小说,一发不可收拾。从那里,我读到了人间温暖,体验情感纠纷的起伏,见识到了专业人员如何驰骋商场,呼风唤雨,缔造乾坤。书给了我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于是我将所有能省下来的钱都去买书了。那时的五道口商场旁边有一条小街,全是卖书的小摊子,我几乎所有的小说都是在那里买的。我对穿衣配色的认识都是来自于琼瑶的小说;我浪迹天涯的遐想,全部来自三毛的《撒哈拉沙漠》;我对专业人士,如银行家,医生和会计师,多来自于阿瑟黑利的《钱商》,《烈药》和《大饭店》。四道口的新华书店是我放学后的又一去处。一是顺路,二是书店中多有古典文集,还有一些数学习题集,我也是喜欢。口袋里有钱的话,总会买一些古典书籍,如《四书》,如《资治通鉴》,都是在那里买的。 而《二十世纪经典全集》(大概是这个名字)之类的外国经济和人文著作却是在海淀的新华书店里淘的。那时候的我,不知哪儿来的疯狂,没有时间去烦恼青春期的困惑,没有去羡慕男孩子对女孩子的呵护,我只是沉浸在书中的世界。甚至到了高三,人家在积极准备高考,我却在那里阅读各种书籍,构筑我自己的世界。
虽然我还是读了大学,读了研究生,获得了几张专业证书,那是后来的事情,当初的我对于上大学是深恶痛绝的。因为我从书中感知的世界,有更多的选择,有更多需要思考的事务,可惜没有人可以帮我理清我当年充斥我脑中的纷乱思绪和诸多想法,让我走了许多的弯路。但值得我欣慰的是所有的选择都是我的,从来不是由于父母的期望,还是同辈们的相较,所以所有的后果我一样承担,并且毫无怨言。我将自己的自私和任性的一面呈现,并不希望让小孩子认为不务正业是好事,只是我这人就是喜欢尝试一些无聊的事情,而读书正好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就如最近的我,对人工智能和区域链技术着了迷,将自己的工作辞去后,开始创业。又一次有了大把的时间来读书研究外,还在绞尽脑汁地做些好玩的东西出来。读书始终是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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