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义,是我的同学,高个子,白净的皮肤,乌黑的眉毛,眼睛清澈明亮,像溪水里的两颗黑石子,一个男孩子,还有浓密的长睫毛。叫女孩子情何以堪。挺直的鼻子,还有那自然卷的头发,简直就是个混血,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堪称完美,不知羡慕死多少人。
有一天,我和他走在上学的路上,一个阿姨,特意走到我们面前,望着他说:‘’这孩子,怎么长得这么好看。‘’他往那一站就是一道风景。而且骨子里透着高贵。
从小学一年级起,我们就是同班同学。他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很讲礼貌,这么多年来,从没听他说过一句脏话,更別说骂人和打人了。这可不是做作或装出来的。而是从骨子就抵触那些不好的行为。
他的性格十分随和,对人也很和气,只要自己力所能及,乐于帮助每一个人。大家都喜欢他。他会把新买的书和同学们一起分享。
在一个夏天,班上的几位同学要去参加学校的活动,要求全部穿校服,可是其中一个人的校服已经掉了,这可怎么办?而且中午一点钟就要。大家都很着急。义义说:‘’我回家把我的校服拿来借给他吧!”那天中午,我跟`义义一起回家(我跟他住在同一个小区)我问他:你傻啊!这么热的天,来回跑两趟,可不是好玩的。"他说"同学之间本来就要互相帮助嘛,再说他们出去参加活动,也代表了我们班级嘛,要是你,你不会借给他吗?”他这句话说的我可真是惭愧。
他一路小跑回到家,饭也没吃,拿起校服就往学校跑去,他和那个同学约好了在学校门口等。中午,炎炎烈日,地上冒着青烟,义义,满头大汗跑到学校门口,可却不见那同学的影子,左等不来,右等不到。又不敢走开。最后看见一个和他一起参加活动的同学,让他转交给他了。
第二天,他生病了,上吐下泻。这是中暑了。我去他家里看他,他刚从医院回来,躺在床上休息,我没有叫他,只是在门口默默地望着他,我真想对他说:‘’义义,我真是崇拜你,欣赏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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