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芒卸任《时尚芭莎》主编和霍金去世在昨天刷爆了朋友圈。
这两则新闻说的其实是一件事,告别——这个在当代社会人们最不会做的事情之一。我们难以想象昨天,今天,甚至每一天,每一分钟都在有人事物与我们说着再见,他们的告别或辉煌壮烈让世人铭记,或微小难察以致于找不到存在的证明。机械时间诞生的最大意义即是时间的仪式感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各种盛大的节日似乎值得所有人都为之注目鼓舞,但也因此让人忘记了在这些节点的指间捕捉些流逝的痕迹。人们最容易忘记的就是他们不懂忘记是怎样一回事。
其实,在这一点上没人可以做到无可指摘。关于初恋带来的副作用,我足足花了七年时间才将其稀释。我在很多个场景下都会突然怀念那年阳光底树影下他向我走来的场景,怀念他在我旁边睡着不经意间把脸朝向了我,怀念所有美好且能记得起的细节。但如果代价是我之后的七年里无法喜欢上别人,无法正视自己,孤僻,自卑,矫揉造作地用一些伤害自己的方式来纪念的话,那我其实还挺讨厌他的。
每年过年回家是我觉得可能和他再见上一面的唯一机会,我会经常去他家附近的街上走,希望能遇见他,自然地打声招呼,然后邀请他一起去一家咖啡味很浓的店里坐坐,我会说:“那个时候挺傻的,做了很多傻事,给你造成了许多困扰,希望你不要介意。”然后他会说:“没事,过去的就过去了。”在这之后,我们聊些彼此生活中的琐事,再然后发现除了咀嚼过去的回忆再无多少话题可谈,于是在此别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交集。这是我设想的一个有治愈作用的告别。
而事实是,我在街上隔着老远就看见了他,认出了他独特的走路姿态。我在心里波涛汹涌地维持着脸上的风平浪静,开始幻想待会儿聊天的时候能闻到他洗发水的味道。当我已经开始酝酿笑容发出第一个音节的时候,隔着五十米不到的他在正对着我的街上横向地直直躲开了,像避开一棵树,一根可能会让他撞上的树,或者说更像是一坨脏东西。他递给我一个若无其事的眼神,于是我知道我还是被绊住了。
在我玩“人人”的第一天,我看到了他的名字,那一刻勇气似乎特别不够用,我点着他的头像放大又缩小,缩小又放大,像在摩挲着什么珍贵的物件。突然,我看到了他发来的好友申请,那一刻的惊喜像在绝望的海面漂浮中突然看到了一座岛,上岛也许是更大的危险,但总归是藏着点生还的希望。我给所有知道我们故事的朋友打电话说他加我“人人”了,我该怎么办,我该说些什么。我忘记了他们到底说了些什么,因为沉浸在那一刻情绪中的我记不得太多除他以外的事了。我在去食堂的路上因为一直看手机所以摔了一跤,然后我在地上傻笑发出了第一句话,“你比我勇敢”。一句简短又暧昧的话,好像这句话就是说给我们俩听的,旁人不知道你和我是谁,旁人也不知道勇敢出自哪里,一句经得起推敲和玩味的话。直到上晚自习才收到了他的第一条回复,原来他认错了人,忘记设置头像的我被他认成了他们班跟我同名同姓的一个人。原来,岛还离我很远,而我快撑不住了。可笑的是,我腆着脸又跟他在“人人”扯起了旧事,无非就是我错了,希望你能原谅我,我们还能不能做朋友。
可笑的是,岛沉了。
这些都发生在我们彻底撕破脸后的一两年,在这之后的很多年里,他都活在我的想象中,或胖或瘦,或人生得意,或穷困潦倒,他被我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纪念着。刚开始,梦里时常有他,后来听别人说你梦见一个人那个人便会失眠。于是,梦里就没有了他。我写了很多东西,比之前写给他的东西还多。但没有用,我便有些恨写作这件事。我喜欢上了很多和他很像的人,但终究都不是他。
差不多一年前的一个晚上,我梦见他了。梦里他还是在那儿笑,笑容和那个时候看着我的笑一模一样。我很开心,然后打了声招呼就从他旁边走过了。醒了之后,我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我还在街上遇见他,我该说些什么。我想,在街上遇见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却不是我想要的了。
我不知道这次告别是否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因为太过拖泥带水的情况下所有的痊愈都只是时间的作用,和人的努力无关。也许我说出这些本就不是为了树立什么典范,而是打心底里觉得告别这件事很重要。我做得很不好。我把告别附加了太多的苦难,我只看到了要舍弃,却忘记了放下这一回事。抑或是说,我把离别之苦本身当作了一件财富,死抓着不放让人笑话。好故事里的告别应该天高海阔,仰天大笑出门去,是有碰撞然后释怀,是一方成全一方的雄心壮志,是一方怀着感恩的心勇敢前进。所有能让人活得轻松容易的道理都在告诉我们,告别就是向新生活启航的号角,是新的装备,新的方向,新的人,新的你。
可我还是愿吹一支缠绵的笛。我在最后一次梦见他的梦醒之后开始,我觉得我回不去那个时候了,那个时候的我做傻事,说大言不惭的话,用未来去赌错误的人。我像一场夏日的风暴,裹挟着所有的激情去奔赴自己也不知道终点的旅程,混乱就混乱吧,高压之下就算最后成了个黑洞又能如何呢?那个时候的爱情就是怀抱执念地和你痴缠一生。
我们很多时候没有意识到的一点是告别在城市中变得频繁,因而显得廉价。酒酣饭饱后的挥手作别算不得数,朋友圈里转发的缅怀算不得数,简单利索好得快的分手算不得数,所有能被飞快替换掩埋的告别统统算不得数。我们擦擦被红尘迷住的双眼就会发现当时间让伤口结痂时,伤口痊愈的代价是覆盖住了曾经鲜活的血肉。面对这个可怕的事实,我们其实无能为力却不能熟视无睹地直接就地朝前飞速狂奔。当世就是巨大的火葬场,吹打在脸上的都是炙热的风,也许快速奔跑的我们能偷得一丝清凉,但停下来之后才会惊恐地发现——告别,就是死去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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