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个平台上,看到我的一篇文章被转发,但那个所谓的作者并没有注明转发,而是用他或她自己的笔名,还标明的是原创。这个人是把我的文章占为己有了。
我听说有很多文友发文章都发好多个平台,我甚至看到,有一些写作者,一篇文章都发了几十个平台,感叹他们真的精力旺盛。而我,就发两个平台,就有一点点不堪其苦了。
如果我每一个平台都发,那么,就等于不给别人了抄袭的机会,或者,不给别人很多的抄袭的机会。理论上是这样的。但这是不可能的。我做不到。我喜欢写写,也只是喜欢写写而已。
以前,我看到有人抄袭我的文章,是有一点点恼火的,毕竟是自己写的,而被别人剽窃,感觉不公平。当然,感觉也没有那么强烈。毕竟我能写,恐怕别人抄袭的速度都比不上我写文章的速度,别人又能够抄袭多少呢。
而现在呢,也就是今天,我看到这个抄袭,都没有什么感觉,内心毫无波澜了。感觉,能够把我的小小的想法和看法传播开去,也是一件好事。毕竟,就算是我自己住那个平台发了,也赚不到什么钱。
当然,我还是不赞成不支持抄袭的。不过,我已经不去理会了,只要,别人不反告我抄袭,不连累我被我发的平台的处罚,我都无所谓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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