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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回事》读后感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

作者: 王子之燕 | 来源:发表于2022-01-27 18:59 被阅读0次

    刚读完,急忙来写读后感,其实真相是,内容基本上也忘得差不多了。

    就是想第一时间,捕捉自己的内心震撼。明天会把重点归纳总结下,关于如何写作?关于如何写好?

    结缘斯蒂芬·金《写作这回事》,源于笑来老师的《财富自由之路》,通俗文学上他是斯蒂芬·金的脑残粉。简单百度了一下,作者七十多岁的高龄有六十多部长篇小说。大家都说他高产,他却不以为然,他提到英国推理小说作家约翰·克里西用十个不同的笔名写下了五百本(没错,就是五百本)小说。咱们007海报也有他,那句箴言,写作最终是为了:让读你文字的人生活更丰富,也让你自己的生活更丰富。我深以为然。

    怎么考量自己是否适合写作?不为钱不为名,你就是想写,因为你会快乐,你想倾诉,你想表达,你想分享,你想交流。作者的儿子学了七个月的乐器,他说他没有天分,因为他只在规定时间练习,没有自发的沉醉其中,享受其中,没有快乐,就不会有超出常人的熟能生巧、灵感乍现。

    他和哥哥是跟着单亲妈妈长大的,小时候没有电视机,他就不停看漫画之类的书,小学就会自己比葫芦画瓢了,并且拿到学校,卖给同学们。哥哥更像个发明家,喜欢大胆冒险的尝试。哥哥负责做报纸,他负责连载,也就发生在小初中的阶段。

    高中他都开始勤工俭学了,包括大学,甚至毕业后。只有5%的作家,可以单纯靠写作养活自己、维持生活。大部分作家都是利用上班前的俩小时,午休包括晚上的时间来写自己喜爱的文字的。作者也不例外,除了教高中英语,还在洗衣房兼职,他的前几本恐怖小说都是在那里诞生的。他也租过地下室的房子,借用原文的一段话。缪斯确实存在,但他决不会飘到你的书房,然后把创作的仙尘洒满你的打字机或是电脑。他住在地下,是个地下室住客。你得降到他的位置,以后还得给他装修出个房间居住。你必须亲自完成这些苦差事,换句话说,这位缪斯会坐在一旁,抽着雪茄,欣赏他的保龄球奖杯,假装完全无视你的存在。你认为这公平吗?我觉得这很公平。缪斯这家伙看起来可能不咋地,可能也不大好说话(我的缪斯不当班时,经常只给我几声不耐烦的哼哼),但他有灵感。你就该辛苦干活,点灯熬油,因为这个抽雪茄、长小翅膀的家伙有一袋子魔法。那里面的东西足以改变你的人生。

    有人问他“成功秘诀”,此处再借用一下原文。(这提法很没道理,但肯定会有人提)两点:一是我一直比较健康(至少我一九九九年在路边被小货车撞倒之前是这样),二是我没离婚。这答案挺好,因为我很容易就把这问题打发掉了。这个答案里有真实的成分。健康的身体加上稳定的婚姻使我的写作生涯可以一直延续。我太太是个独立女性,不买我或者其他任何人胡说八道的账。我相信这句话反过来也是通的:我的写作以及我从中获得的快乐对我保持健康和稳定的家庭生活很有帮助。

    他和太太的相遇。大学参加写作课程活动,两人互相赞赏互相懂得,以后真的也是同甘共苦,风雨同舟。在籍籍无名、穷得买不起家具时,在作者出了一场严重车祸后,双方都是自己活下去,奋斗下去的精神支柱。虽然不是完全完美,也是肝胆相照,妻子是他的第一个读者,会在无人问津时看好他,也会毫不留情的指出作品的毛病。尤其是作者严重车祸后,继续开始写作,一小时的写作身体都会剧烈疼痛,当时写的就是这本书,我也是哭着看完的。怎样的热爱生命?热爱写作?热爱家人?让他能够对抗疼痛,写作到底。想起尼采的一句话,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 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对于写作,最好的方法是多读多写,一天四到六个小时,最有价值的课程你在自学中领悟到的。

    作者是恐怖小说之王,我是最害怕恐怖影片、小说,才挑到的这本不恐怖的书,包括他的书单,我也是挑着不恐怖的看。

    看每一本书,都感觉是及时雨,相见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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