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网络上看到一句这样的话:“所有的婚外情,都是两个人的合谋,第三者从来都不无辜,当你不拒绝甚至接受跟主动勾引,你自始至终都参与了一场婚外情。”
先原谅下我自己的语文悟性,的确是看了几遍才理解了。也正因为多看了几遍,就想也说两句。就是说婚外情中的“第三者”不管怎么样表现得貌似无辜,都是需要负责任、并且是主要责任。
其实有些人肯定是会反对的,因为现代社会当中婚外情并不少见,见多不怪,当然理由和道理也十分充足。不然,婚外情就应该被社会遣责,可没有;而正好相反的是,婚外情的确是得到了越来越多包容,甚至更多的理解。
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善心”太多的给了过错方“第三者”,从法律到與论遣责远远少于包容和赞赏。这从文学影视作品中可见,可以说是“无第三者不成作品”!以至于给了“第三者”充分的勇气和信心,而正好相反的是,本来占理并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原配”们,反而显得词穷理短,好像在偷偷摸摸的是自己。
把丑陋化脓的伤疤打扮得艳若桃花,因此而产生虚伪自豪和吹嘘,就是事实上的犯罪,丑八怪再怎么打扮也只能说丑得多少深浅,而扮不成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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