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之精巧,习得之斐然
(如东县洋口港实验学校 管永霞)
终于有机会学习了本土青年名师佘小芹老师的一节课----《木兰诗》的阅读教学,倍感珍贵,收获自然颇丰。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堂教学应树立以身为本的理念,要以学生的学习为核心,着眼于学生学会学习。我觉得佘老师的这一堂课就是践行这一理念的值得我去学习的好课。在这一堂课里,佘老师能找准孩子们“学习的起点”,以学定教。
佘老师面对的是刚学完一学期内容的七年级的孩子,从小学到目前的学段,读背过一定数量的古诗词,但对古诗词的掌握也基本停留在简单的识记和肤浅的内容理解上,而对诗歌为了表情达意所使用的表现手法及其表达效果却难以洞察。同时,此前学生学习的大多是五言或七言的古诗,像这样“大块头”的诗,还是头一回接触呢。当然,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古诗词,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积淀,熟读成诵是基本的要求。
显然,佘老师是深谙其情的,所以,上课伊始,佘老师以轻松谈话的方式进入课堂的学习,向学生简单了解:以前学过哪些诗歌?学生自然侃侃而谈。紧接着,佘老师乘着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向前推进:我们今天读的诗与以前学到的有什么不同?我想,这也是学生读完全诗后的困惑所在吧。陶行知先生说过:“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教学生学。”于是,在接下来的教学中,佘老师就像孩子们的引路人带着大家去读去品这首叙事长诗、这首乐府民歌。
既然是“叙事长诗”,那诗中写了一件什么事?老师亲切提问。学生很容易就答出了: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对学生的答问,老师表达满意之余对概括的基本方法和格式进行了提炼:概括即主要人物+主要事件。方法是否有效,学生是否习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活学还需活用。紧接着,佘老师以身试法后便让学生独立思考,并按照这样的模式把每一小节的内容进行概括。遇到学生有困难的地方,佘老师耐心地引导孩子们去思考、去想象。如:诗歌的最后一节,学生无法顺利得出结论时,老师启发孩子们思考:这些话是谁说的?又是对谁说的?她会用怎样的语气去说呢?就这样,在老师的启发引导下,孩子们原先闭塞的思维通彻了、明朗了,答案自然呼之即出。就在这样的阅读体验和提炼概括中,学生的阅读思考能力、分析概括能力以及想象联想的能力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训练,学生的语文素养在这样的学习活动中潜滋暗长。
前苏联教育家维果斯基最近发展区理论认为,“学习者在某一领域内能够独立完成的任务,与这一学习者与成人或同伴一起工作时所能完成的任务间的距离,这一距离或区域是学习者极有可能达到的一个区域。”这个区域就是最近发展区。《木兰诗》作为一首叙事长诗,诗歌所写内容不甚复杂,但作为乐府民歌在语言上“回环往复、铺陈排比”的特点却是学生不易觉察并认识理解的。所以老师基于《课程标准》对诗歌熟读成诵的要求,巧妙设问:诗歌都是要背的,你觉得哪些句子比较好背?说说为什么。这一发问贴近孩子们的学习实际,孩子们想说、要说、乐说。学生很快就找到了不少类似修辞中的反复和排比的句子,佘老师便在此基础上像一位智者,点石成金:这就是这首特殊的诗歌——乐府民歌的的语言特色。看,就这样,孩子们在老师精心设计的活动中轻松习得。
另外,在难点的突破上,老师又积极引导学生联系自己的生活经历来体验。如:“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你觉得合理吗?我们买东西也这样吗?学生有购物的体验,自然发现:这样的情况有些不合常理。《论语》中有言:“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就在学生困惑迷惘之时,老师又旁征博引“秦时明月汉时关”的例子。这样,“互文”在诗文中的运用,学生的理解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总之,重视研究学生的学情,依据学情以学定教,并运用适合学生学情的恰当的教学策略,是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引导学生学会学习,促进学生快速发展,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构建生本高效课堂的前提和关键。佘老师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这一节课老师充分尊重学情,合理巧妙设计学习活动,学生收获斐然,同时也为我以后的教学指明了方向。感谢这堂课,感谢佘老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