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情节比余华的另一本书《活着》要轻松许多,毕竟结果是普通而平凡的,没有什么生离死别,而人物其实也是平凡的,平凡的生活,也是这种平凡,映出了许三观的伟大。
没错,在我看来,许三观就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看《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因为突然有了娶媳妇的念头,爷爷乡下那些年轻人,用卖血的钱娶媳妇,而且一个男人能去卖血,证明他身体强壮,这也是女人会嫁给他的一个因素。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后,娶了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儿子一乐打伤了人,赔不起医药费,家里东西都被伤者的父亲铁匠搬走了,虽然已经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他还是去卖了血,赎回了被搬走的那些东西。
第三次,林芬芳摔伤了腿,他去看望,他“强奸”了她(又或者她是自愿的),许三观事后觉得,她的伤腿需要营养,于是去卖了血,买了很多骨头和黄豆等送到林芬芳的家里。
第四次,自然灾害发生,家里天天吃玉米粥,有一天他去卖了血,带一家人去吃了面条,没有带一乐,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他说一乐不能吃用自己的血换来的吃的。一乐委屈大闹,最终许三观还是背着一乐去吃了面条。
第五次,二乐回家探亲返回乡下时,许三观偷偷去卖了血,给二乐钱带回去。
第六次,二乐回乡不到三个月,二乐插队的队长来城里,为了讨好队长能让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去卖血,在家里宴请队长,卖血让他身体很是虚弱,但又不得不陪队长喝了许多酒。
第七次,没多久,一乐肝炎病危,许三观到处借钱让许玉兰带一乐去上海看病,因钱不够,许三观一路卖血走到上海,筹钱给一乐治病。
第八次,许多年以后,一乐二乐均已回城工作,三个儿子也都已经成家,住在身边,日子幸福安稳。许三观突然想吃猪肝,想起之前卖血的时候,于是去卖血只为吃炒猪肝。然而他老了,血头不会再要他的血,他竟像个孩子一样的哭了,儿子们并不了解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一家人的生活卖了多少的血,许玉兰给他点了好几盘炒猪肝。
故事最感人的点在于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他已经很虚弱,甚至晕倒在医院里,医生马上输血救他,他醒来说的竟然是,为什么要给他输血,他觉得这次血白卖了,卖的钱还不够输血的,他一心只想着到上海前一定要卖够给一乐治病的钱。而更加触动我的,则是许三观因为不能卖血而哭了的时候。
这么多年,他面对过那么多事情:老婆背叛自己,自己最喜欢的儿子一乐不是亲生儿子,一乐惹事差点弄的倾家荡产,自然灾害全家快被饿死,一乐病危等等这些都没有让他哭过,却在生活富足的时候因为这一点事而哭泣,或许是因为没有了“奔头儿”,失去了心理依靠吧。没错,卖血就是他解决一切问题的杀手锏,无论生活多么困难,他这个一家之主都可以面对可以一一化解,而最后他发现一切都不再需要他,连他的血都没有用了的时候,他瞬间失去了安全感,没有了精神依靠,像个迷路的孩子一样无助。
当许玉兰被打成走资派时,许三观并没有像外人一样批斗许玉兰的过往,反而也自我检讨与林芬芳的事情。许玉兰每天都要站在街上被批斗,儿子们都不愿去给她送饭,许三观去给她送饭。他对别人说:看!我给她吃的只有米饭,她一个走资派怎么能吃菜这就是我对她的批斗!然而当别人走远后他又偷偷对许玉兰说:快吃!饭下面是你最爱吃得红烧肉,特地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这就是真正的相守不分离吧,无论发生什么,一直在你身边,相濡以沫。
许三观是个有担当的男人,他也只是个平凡而普通的人。我们都只是平凡的人,经历着平凡的事,然而平凡依然可以造就伟大,许三观在我心里就是个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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