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看这花是红的嘛”,
“那看这草是绿的嘛”,夸张点的抽张卫生纸都要问问你颜色。
这些都是一个色觉认知障碍者常常要面对的“灵魂”拷问。
天知道他在决定公开这个秘密的时候经历了多久的挣扎。
自从道尔顿送完袜子后,色盲这个词算是出现在了大众的视野中,色盲常常被当做当代伴性遗传的所谓教科书式的案例,接受过高中生物洗礼的你必然不会陌生。随着时代推进,色盲终于被定性成一种治不好的遗传病。
色盲发生在我国男性约为5%~8%、女性0.5~1%,即我国大概有1亿的人是色盲。在我们这个人口大国,也只属少部分人。这少部分“犯病”的人在中国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考驾照、考大学、考研、考公务员等等,所以很多人在知道自己是色觉异常后,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原来眼前的黑真的可能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我也不是很懂。色觉异常的人们在忍受着他人歧视受到很多不公平待遇的同时,还要在应试教育不可抵挡的大潮中自己给自己探索遗传学性状,不可谓不凄惨。
一个物种在同一个性状上出现不同通常会出现不同的表现型,这叫做生物多样性。例如人的肤色,有白色,有黄色,有黑色,这种差异仅仅是为了适应不同的环境才导致性状不同。
我认为色觉也是如此:,假设色觉分为两种表现型:色觉正常与色觉异常。假如色觉异常在生物进化中为一种缺陷,理应在自然选择下被淘汰才是,可色觉障碍人群的数量竟然占全人类的7%-10%。一般认为,一种隐性遗传疾病,发病率大于5%,那就表明这种性状具有一定的遗传优势。
事实证明,两种表现型都各有所长。色觉正常的人可以感受大多数人的视角,基本上世界所有的工作都不对其设限,虽然色觉异常者做不到这点,但是色觉异常者有很多其他方面的优势:1992年在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 Biological Sciences发表的一篇文章表明双色感知的人对于颜色伪装有更好的分辨能力,色盲或色弱患者在黄棕色区间的色彩敏感度要高于一般人。具体表现为在自然环境中可以更快地识破猎物的保护色伪装。
除此之外,一些色盲患者还拥有极强的夜视能力。传闻说一战时,英军在夜晚派出的侦查员有很多都是色弱或者色盲的士兵。这些所谓的“缺陷”带来的优势或许能得出一种全新的观点。色盲色弱的高发并不是因为还没来得及被自然淘汰,恰恰相反,很可能是因为优势而保留下来。
色觉异常根本不能是一种病。色盲最根本的成因是在建立社会体系,记录知识和传承文化之时完全没有考虑到色觉与众不同这一小部分人。最后把这个小众定义成了一种病群体。色觉异常只是色觉中的“左撇子”。但是由于多数人掌握了先决权,掌握了话语权,掌握了制度制定权,便利用没有根据的一些臆测限制了这些少数的“左撇子”的基本权利。
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环境不同,接受的教育不同,导致对世界的认知,三观也都不尽相同。这些不同使我们的世界丰富多彩,让我们更加了解世界,了解自己。色觉异常和色觉正常是两种不同的视角,不应该把其看成对立关系。我们应该结合在一起去看世界,世界才能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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