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成长和心理补偿#
超市里,一个13岁左右的女孩很兴奋的拿了一组牙膏水杯套装放到购物车上,并和妈妈说了一声自己很喜欢杯子上的图案。妈妈立即嫌弃的说:“快放回去,赠品的质量很差。”女孩不同意,一直和妈妈争取,直到我走开,争执还在继续。
我预见的结果是,妈妈和女儿都不会开心。买,妈妈回家会一直不停的数落,战火持续。不买,女儿心里难受不想说话,自己一旦有了零花钱就想圆梦。
问题主要在妈妈。妈妈关注的是自己物有所值的需求,忽略了女儿对快乐的需求。希望13岁的女儿站在妈妈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不现实,就这个个案来看,女孩的生理心理和经历没有一样能成长到能在妈妈的角度考虑问题。而这也是因为妈妈剥夺了女儿通过经历去成长的权利而导致的。
我建议,孩子应该在家庭中根据年纪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责任,比如扫地、擦灰尘、洗菜、叠衣服。一来训练自立能力,二来培养责任感,三来家长还可以根据孩子的家务完成情况按周发零用钱。按周发的原因是让孩子从小金额开始学会管理金钱,每一笔消费都要记账。
出门消费时,孩子想买的东西,只要不危及健康和安全,都可以让孩子自己用零用钱购买,父母不能干预;如果要用父母的钱,就由父母决定是否购买。这样孩子有了一定的自由度和界限感,就没有耍赖的理由和权利,同时自己学会判断是否有必要、有能力购买。买回去之后使用情况如何,质量好不好,耐不耐用,孩子印象都更深,下一次消费时会更深入的考虑。这是花父母的钱时不会考虑的问题。
这样的经历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听100次不如经历1次。父母想用自己经历去避免孩子走弯路,但听和亲身体会的信息量完全不是一个量级,你以为的捷径其实是最远的路,所以父母不能“替代成长”,把经历的权利还给孩子。否则小时候缺的长大后都会补课。小时候吃手的欲望频繁被打断,没有得到满足的孩子,长大后绝大多数会嗜吃零食、酗酒,这都是延迟后心理补偿。小时候购物欲望被强力压制或无合理限制的,长大后金钱观都很差,而且代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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