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嘉四年 427年
春,正月,辛巳,帝祀南郊。
二月,乙卯,帝如丹徒,己巳,謁京陵。初,高祖既貴,命藏微時耕具以示子孫。帝至故宮見之,有慚色。近侍或進曰:「大舜躬耕歷山,伯禹親事水土。陛下不睹遺物,安知先帝之至德,稼穡之艱難乎!」
三月,丁亥,帝還建康。
戊子,尚書右僕射鄭鮮之卒。
夏,四月,丁未,魏員外散騎常侍步堆等來聘。
庚戌,以廷尉王徽之為交州刺史,征前刺史杜弘文。弘文有疾,自輿就路;或勸之待病癒,弘文曰:「吾杖節三世,常欲投軀帝庭,況被征乎!」遂行,卒於廣州。弘文,慧度之子也。
五月,壬午,中護軍王華卒。
元嘉五年 428年
正月,荊州刺史、彭城王義康,性聰察,在州職事修治。左光祿大夫范泰謂司徒王弘曰:「天下事重,權重難居。卿兄弟盛滿,當深存降挹。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征還入朝,共參朝政。」弘納其言。時大旱,疾疫,弘上表引咎遜位,帝不許。
五月,平陸令河南成粲復勸王弘遜位,弘從之,累表陳請。帝不得已,六月,庚戌,以弘為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十二月,秘書監謝靈運,自以名輩才能,應參時政。上唯接以文義,每侍宴談賞而已。王曇首、王華、殷景仁名位素出靈運下,並見任遇,靈運意甚不平,多稱疾不朝直;或出郭遊行,且二百里,經旬不歸,既無表聞,又不請急。上不欲傷大臣意,諷令自解。靈運乃上表陳疾,上賜假,令還會稽。而靈運游飲自若,為法司所糾,坐免官。
是歲,師子王剎利摩訶及天竺迦毘黎王月愛,皆遣使奉表入貢,表辭皆如浮屠之言。
元嘉六年 429年
春,正月,王弘上表乞解州、錄,以授彭城王義康,帝優詔不許。癸丑,以義康為侍中、都督揚、南徐、袞三州諸軍事、司徒、錄尚書事、領南徐州刺史。弘與義康二府並置佐領兵,共輔朝政。弘既多疾,且欲委遠大權,每事推讓義康,由是義康專總內外之務。
又以撫將軍江夏王義恭為都督荊、湘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刺史,以待中劉湛為南蠻校尉,行府州事。帝與義恭書,誡之曰:「天下艱難,家國事重,雖曰守成,實亦未易。隆替安危,在吾曹耳,豈可不感尋王業,大懼負荷!
汝性褊急,志之所滯,其欲必行,意所不存,從物回改。此最弊事,宜念裁抑。衛表遇士大夫以禮,與小人有恩;西門、安於,矯性齊美;關羽、張飛,任偏同弊。行己舉事,深宜鑒此!
若事異今日,嗣子幼蒙,司徒當周公之事,汝不可不盡祗順之理。爾時天下安危,決汝二人耳。
「汝一月自用錢不可過三十萬,若能省此,益美。西楚府捨,略所諳究,計當不須改作,日求新異。凡訊獄多決當時,難可逆慮,此實為難。至訊日,虛懷博盡,慎無以喜怒加人。能擇善者而從之,美自歸己;不可專意自決,以矜獨斷之明也!
名器深宜慎惜,不可妄以假人。暱近爵賜,尤應裁量。吾於左右雖為少恩,如聞外論不以為非也。
以貴凌物,物不服;以威加人,人不厭;此易達事耳。
「聲樂嬉游,不宜令過;蒲酒漁獵,一切勿為。供用奉身,皆有節度,奇服異器,不宜興長。
又宜數引見佐史。相見不數,則彼我不親;不親,無因得盡人情;人情不盡,復何由知眾事也!」
三月,丁巳,立丘子劭為太子。戊午,大赦。
辛酉,以左衛將軍殷景仁為中領軍。帝以章太后早亡;奉太后所生蘇氏甚謹。蘇氏卒,帝往臨哭,欲追加封爵,使群臣議之。景仁以為古典無之,乃止。
夏,四月,癸亥,以尚書左射王敬弘為尚書令,臨川王義慶為左僕射,吏部尚書濟陽江夷為右僕射。
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王敬弘固讓尚書令,表求還東。癸巳,更以敬弘為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聽其東歸。
元嘉七年 430年
七月,甲寅,林邑王范陽邁遣使入貢,自陳與交州不睦,乞蒙恕宥。
冬,十月,以竟陵王義宣為南徐州策史,獨戍石頭。
戊午,立錢署,鑄四銖錢。
十二月,辛酉,以長沙王義欣為豫州刺史,鎮壽陽。壽陽土荒民散,城郭頹敗,盜賊公行。義欣隨宜經理,境內安業,道不拾遺,城府完實,遂為盛籓。芍陂久廢,義欣修治堤防,引河水入陂,溉田萬餘頃,無復旱災。
彭城王義康與王弘並錄尚書,義康意猶怏怏,欲得揚州,形於辭旨;以弘弟曇首居中,為上所親委,愈不悅。弘以老病,屢乞骸骨,曇首自求吳郡,上皆不許。義康謂人曰:』王公久病不起,神州詎宜臥治!」曇首勸弘減府中文武之半以授義康,上聽割二千人,義康乃悅。
——《通鉴 宋纪二&三 太祖文皇帝上之上&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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