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点厌恶自己以前的生活方式。
不打扮,不运动,不整理好东西,更舍不得为自己花钱。那时候的观念就是,原生态的才是美。
我不打扮说明我自然美,我不运动我身体照样好,即使我吃得多,我也不会胖。东西乱的像被打过劫,竟是喜欢听别人说,瞧,那姑娘温柔的外表下竟是一颗粗犷的心。
我不买买买,我自豪,我生活简单质朴。但我从没给自己买过一件像样的东西。
可是身边有气质的人太多了,我承认我长得还不错,可是,我没气质,是真没气质。的确,一个头发燥得像草,肤色黄得没营养,穿着廉价的衣服,做事还五大三粗的女孩你敢说她有气质?可是身边有气质的人太多了,出于一个女孩完全无恶意的嫉妒和虚荣心,我决定我要改变。
我把眉毛剃得惨不忍睹,为的是每天早起画个眉毛,顺便打个粉底,其实改变并不多,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我忍痛把以前廉价的衣服都扔了,并边扔边骂自己:“以前眼睛是有多瞎才买了这些衣服。”然后一定要精挑细选,选择自己最满意的,不会因为价格再将就。虽说不会买什么名牌之类的,但是质量一定要好,就算贵,那可以少买一些。我清楚我目前的经济状况并不能支撑起我想要的生活品质,所以我去兼职。那么我就会很有底气的为自己买想要的东西,所以,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给自己买了一双高跟鞋和一串粉水晶,说实话并不贵,但是特别满足。
我从不敢穿高跟鞋,也没戴过首饰,然而当我真正开始打扮自己时,发现比想象中的美丽。我把书桌认真的收拾干净,一两束花作装饰,桌面放上一本小说和一个水杯,这就是我想要的简单生活。我还养植物,原本是想陶冶情操,却是很享受那种照顾它们的感觉。我最不喜欢也最不擅长的就是运动,甚至有些怕。但是,每天我会去散步,慢慢悠悠的在操场走上几圈,想通了我的心事,大概也活动了我的神经。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居然有了一点点气质,然而并不是特别惊喜。但是现在的我很快乐,过得很惬意。我用改变自己,改变生活的方式来爱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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