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说善良的文章很多。因为现在善良似乎也成了一种奢饰品,越来越多的人正在慢慢失去这一优良品德,正如人家所说的,做恶的成本太低了,宁愿做一个坏人。
帮助跌倒的老人,却被说成是撞事者;好心对待保姆,却成了引狼入室;一直做好事,但哪天突然不做了,又会被说成是无良之人。
严歌苓在《芳华》里塑造出来的刘峰,就是一个“活雷锋”一样的存在。脏活累活都是他在做,但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也有自己的追求,当他表达了对林丁丁的爱,并且触摸了她的后背,他却被那些曾经接受过他帮助的人所唾弃。痛打落水狗是一群人的狂欢。
以前说一个人是好人,是一句无比真诚的肯定。现在说知道人是好人,却有点像一句讽刺。
“人之初,性本善。”古人从最原始的文字里就告诉后人,人一生下来就是善良的,可究竟是后天环境让我们逐渐丧失了这一优良传统,抑或是维系善良的成本太高,让善良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反而成了一种奢侈品。
珍惜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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