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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没能一开始就成为那个让你喜欢到奋不顾身的人。

对不起,没能一开始就成为那个让你喜欢到奋不顾身的人。

作者: 胡雨洁2277 | 来源:发表于2018-06-08 17:54 被阅读0次
    最近在忙毕业的事情,邮件我倒是收到那天就读了,但是没有时间回复。
    关于你的烦恼,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只是如果我喜欢一个人的话,我可能一刻也忍不了,会马上问对方:你喜不喜欢我?
    当感情的浓度被定义为暧昧的程度,那一定是一种没有他我也不会觉得遗憾的状态,所谓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估计就是这种情况。这个时候,感性欠缺,理智不足,整个人是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幻想着对方主动,却迟迟等不到结果。自己又不想踏出那一步,一个是对自己的心意不够确定,热情还无法点燃自己;一个是怕被拒绝,怕尴尬,怕连朋友都没得做。
    但是。
    爱一个人,应该是一腔孤勇吧。
    爱一个人,应该像一个被点燃的鞭炮,一心只为寻找一个响彻云霄的回答。
    爱一个人,应该更纯粹,不计较他的过去,也不算计他的将来。
    现在很多人,因为喜欢在一起,也有很多因为合适在一起。
    种种原因,没有人有资格现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点来批判或指责。
    但永远无法说服自己的是,那只是喜欢,只是合适而已。
    我希望自己可以以一个普通人的姿态,未来找一个自己喜欢的或者自己觉得合适的人去虚度人生。
    我更希望自己能够奋不顾身地去爱上一个人,为他丰盈或者贫瘠,为他欢欣或低落,为他笑也为他哭,甚至为他撞一撞南墙赐自己一身累累疤痕。
    人的一生至少要爱过一个人,不求天长地久,幸好曾经拥有。
    我的生活里也有过那样的存在,我以为是暧昧,是友达以上,其实不是。
    是不够爱。
    总之,如果我还有机会爱上一个人的话,我会勇敢的踏出去。
    给自己一枪,或者赠自己一颗糖。
    好好想一想,究竟是自己不够勇敢还是自己不够爱。
    退一步,或者迈一步都是海阔天空。

    以上,是我给一个朋友的回复邮件,没有征得她的同意,也没想过要把她的问题说出来。

    总之我的答案就在这里,问题究竟是什么留给大家去猜。

    当然和以往一样,我无法解释清楚我的内心。

    如果你懂我,自然,我也不必说。

    但是,你懂我,简单的三个字,它还有别的名称。

    你懂我,是痴妄。

    你懂我,是贪图。

    你懂我,是对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勃勃野心。

    你懂我,是可遇而不可求。

    人这一生,可能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学习。

    从牙牙学语到如何与人相处,从蹒跚学步到如何心平气和地和自己对坐,从努力生活到学习如何安然地接受死亡。

    而这个时代,是一个可以把爱随时挂在嘴边的时代,也是一个可以随时把不爱挂在嘴边的时代,是一个爱满溢的时代,是一个爱缺失的时代。

    我们学着爱人,也学着被人爱。

    爱弥足珍贵,爱也不值一提。

    王小波说:我把我整个的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朱世豪说:醒来觉得甚是爱你。不要愁老之将至,你老了一定很可爱。而且,假如你老了岁,我当然也同样老了十岁,世界也老了岁,上帝也老了十岁,一切都是一样。

    张爱玲说: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爱与暧昧模糊不清,令人害怕,也使人愤怒。

    或许这就是我的怪癖,是我的坏毛病。

    我从来不期望,身边任何一个异性好友某天突然提出,要不要我们试一试更进一步的关系。

    只有被希望的,被渴求的,突然变成了现实,那才是惊喜。

    而这个,是惊吓,是害人害己。

    我以为。

    既然初识时我没能给你带来那种火热的奋不顾身的想要去爱的冲动,那么多年之后你再提起,肯定是经过了多方面的比较与考量,万不得已才选择了我。

    同样的,如果我答应了你,恐怕也是一样的原因。

    我不喜欢那样可耻的、可悲的自己。

    我相信,你也是。

    我的另一个坏毛病是讨厌被人比较我的另一个坏毛病是讨厌被人比较、被人秤斤算两地计算值不值。

    当然,你也可以否定一切。

    你说你一见钟情。

    你说你一往而深。

    但却,闭口不提你的懦弱。

    我更害怕的一件事情是,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做。

    但朋友间的正常交往,却给了你一种暧昧的错觉。

    你甘之如饴,我惴惴不安。

    不懂得如何拒绝别人。是我最近新解锁的缺点,它一直存在,可是之前二十多年的光阴里我全然不知。

    我害怕,有一个人会把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我的身上,最终一无所得。

    而这个人,是我最珍贵的朋友。

    我的人生信条里,只有我。

    只有我可以不撞南墙不回头。

    只有我可以不见棺材不落泪。

    只有我可以不到黄河不死心。

    我就是这样,自私又无理取闹。

    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你,包括我自己。

    我很抱歉,对你的要求那么多。

    可是。

    水晶一般纯净的男孩。

    带给我金光闪闪的回忆的男孩。

    世界上最好最好的男孩啊。

    你值得拥有一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女孩子。

    终有一天,她会背对着山河,一步步走到你身边。

    她说:我已经很久没有坐过摩托车了,也很久未试过这么接近一个人了,虽然我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我知道不久我就会下车。可是,这一分钟,我觉得好暖。

    最后。

    我很清楚我没有缺爱,也一点儿都不孤寂。

    只是和朋友聊起了这个话题。

    只是在一大把年纪的前提下和毕业这个让很多人都蠢蠢欲动的关口。

    我害怕,害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这样一个不漂亮、不优秀、不足够有趣的我,曾经有一秒令你失神。

    我害怕,我与人交往的方式不得其道,叫人误解。

    大概是因为有过前车之鉴,且最后闹得不太愉快。

    所以。

    我有些惶恐。

    然而。

    我总不能感觉情况不太对就直接跑过去对我朋友说:我把你当哥们,你却想泡我,这不合适。

    当然,也很可能是我一系列的错觉。

    人嘛,无聊的时候,总会东想西想,试图揣摩别人的心思。

    然后。

    成百上千亿的脑细胞就莫名其妙地爆炸开。

    最后,就有了这么一篇东西。词不达意,还有莫名其妙的自大。

    对不起,你不是那个让我喜欢到奋不顾身的人。

    但是。

    你是我最不想失去的人。

    以上,如果与你的三观不合,我们可以讨论,但是请不要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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