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作者: Fragilewings | 来源:发表于2017-08-07 13:02 被阅读0次

    清晨

    坐在空调车上 望着窗外,八点钟的太阳冉冉升起 阳光照的我刺眼,一切都显得这么自然和谐 我却看什么都不顺眼,有大卡车经过,我会白他两眼 ,有人坐残疾人的座位,我也会白他两眼,原来我这么愤世嫉俗。我甚至在考虑过马路的时候我该以什么样的表情迎接车辆的驶来,然后倒在地上。我生来忧伤,不爱听摇滚和快歌,我喜爱的都是听一遍就会让人哭的慢歌,经常都会体验歌词里悲伤的故事,今天女主走了,明天男主死了 ,世界上是不是从来都没有圆满,人有悲欢离合,月有殷勤圆缺,此事古难全。其实我也经历过离别,那时候的自己还小,觉得离别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是因为憧憬着对另一个城市的向往,而对曾经所居住的地方好不怀念,他们说喜欢一个地方是因为喜欢自己在那里遇见的人和发生的事,那么,如果过去发生的事被新发生的取代,遇见的人也分别去了其他的地方,你喜欢的地方已经千变万化毫无你存在过的痕迹之后,我们还能怀念什么呢?

    随笔

    心就像核桃,时常感觉到城市里的一切都在我的心上一刀刀地雕刻,生活并没有在缓慢重锤我,生活只是在非常快速地、面无表情地压扁我,碾碎我。所以会有某段时间爱上粤语歌,一首破相听得泣不成声;在某个时刻爱听周杰伦,一首彩虹听得感慨万千 ;在某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听轻音乐,思绪混乱浮想联翩。那些随着心情变化,导致同样的东西喜爱的类型也跟着变。

    人总是很孤独,以前常常想走进别人的心里,后来知道其实每个人都是封闭的,没有人可以逛遍另一个人内心的每一个角落。

    “像我这样莫名其妙的人 会不会有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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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

    我走在路上,偶有一阵微风吹过,在镂空的衣服里盘旋一二,足够凉快,整个空气里却还是闷热难受的,在城市的某一角,也夹杂着些工人刚劳作完后汗衫的味道,妇女们闲谈的哆哆碎碎的声音,黑黑的楼道里小孩子们捉迷藏漏出来的喘喘吁吁的呼吸声,身边一切事物都十分真实。

    现在是零点五十过两分,我看向窗外的霓虹灯,很美,就像你一样。我记得有人和我说过,路是灯的一切。我不知道路的尽头是否有灯光的照耀,不知道黎明何时到来。

    随笔
    已然进入了八月,2017年炎热的夏天似乎就要这样不慌不忙的过去了,这个夏天干燥明亮,才华横溢的人层出不穷,我收获了一首歌:毛不易的原创《消愁》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

    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

    没人记得你的模样

    三巡酒过你在角落

    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

    听他在喧嚣里被淹没

    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唤醒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

    于是可以不回头的逆风飞翔

    不怕心头有雨,眼底有霜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

    守着我的善良,催着我成长

    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

    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

    支撑我的身体,厚重了肩膀

    虽然从不相信所谓山高水长

    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

    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宽恕我的平凡,驱散了迷惘

    好吧天亮之后总是潦草离场

    清醒的人最荒唐

    好吧天亮之后总是潦草离场

    清醒的人最荒唐

    随笔
    不是每个人都要给自己的人生寻找宏大的意义,有的人觉得自己活着就是要改变世界青史留名,但有的人只想舒服安心有自己的小日子,价值本就多元。不同的人不必互相认同,也撕不出胜负。我想,好的人生就是相同的人与相同的人在一起,认可彼此的意义,说彼此听得懂的话,朝着同一个方向奔去。 ​​​

    有一首歌 歌词里 “And the winner is la vie,and the winner is l'amour”  译成“获胜者是生命 最终获胜者是爱。”

    死亡是否被人驯服已经不再重要,因为“生命”和“爱”才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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