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你叫什么名字?”吃过早饭,罗杰斯靠在沙发上看报纸,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男孩说话。
“我没名字,主人。”男孩正跪坐在他身侧,替他轻轻锤着腿。
没名字在这里很正常,罗杰斯自己也不姓罗杰斯,他的生父生母都无从考证,罗杰斯是那位好心老人的姓氏。至于“史蒂夫”这个名字,则是他长大后自己随便取的。
“emmmm,就叫鹿仔吧。”他给自己取名都随意得不行,何况是一个刚买回来的小奴隶。看着对方头上的绷带,“Bucky”这个名字脱口而出。
“是,主人。”被唤作巴基的男孩低着头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
“你的角,什么时候会再长出来?”他问。
巴基又是一抖,像早上吃饭时那样的神色又回来了。“总得……总得一两年。但主人要是想快点再割一茬……我可以吃药。”
罗杰斯眉头一皱,“一茬?合着你已经被割过几次了?”语气显得十分不满。
“没有……我见过别人……我这是第一次,主人放心……前三茬的角……药效差别都不大。”巴基显然把他的不满理解成了另一种意思,他吓得手上停了动作,细弱的手指不自觉地扣紧了罗杰斯裤子上的布料。
罗杰斯几乎能感到巴基的恐惧从被揪住的长裤上传来,他无奈地发现自己总能用一两句话把男孩吓个半死,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看他还在结结巴巴地解释“论鹿角的药用价值与切割鹿角频率、次数的关系”,他伸出一根手指抵住了他颤抖的嘴唇。
“我对你的鹿角没兴趣,只是随口问问。毕竟……”他脑子里想的是毕竟那伤口看得人怪心疼的,嘴里说出来的却是“毕竟坑坑洼洼的切口丑不拉几的,看得我恶心。”
巴基垂下头,不再言语。过了半晌,忽然喃喃地说了一句,“对不起,主人。”罗杰斯听他声音有异,一只手拖起他下巴,只见男孩已是满面泪痕,兀自紧紧咬着下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嘴唇已经咬得惨白。
罗杰斯再也说不出半句重话,他心生愧疚——这孩子一早上被自己吓了两次,又被骂成污人眼的恶心东西……
他并没有出言安慰哄劝——同样没少经历过这种粗暴的对待,罗杰斯知道男孩此刻最想要什么。于是他蹲下身,把哭湿了衣襟的小鹿仔一把搂在怀里,伸手轻轻抚摸他柔软的长发。
这是一个不含情欲的拥抱,被不知多少人侵犯过的男孩被许多人抱过,很多时候还不止一个,但他分辨得出这个拥抱的不同。他没有抗拒,只是慌慌张张地拿衣袖擦去脸上的泪水,一边抽抽噎噎地为弄湿了罗杰斯的上衣道歉。
“没关系,哭吧。孩子,哭出来就好了。”罗杰斯自己生理上也还是小半个孩子,却早已没了伏在别人怀里哭泣的心境。他把巴基的脸摁在自己怀里,握惯了枪的右手轻拍他的后背。
瘦,太瘦了。凸起的肋骨硌得他难受。他却并不在意,只是想着,当年被人打断了肋骨丢在街头的时候,要是能有人愿意抱着自己放声哭一场,该多好。
过了许久,男孩渐渐平歇。他慢慢抬起头,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却眨着眼睛笑了起来。罗杰斯从未见过他笑,这时看他脸上泪痕未干,眼眶红肿,颇有“梨花一枝春带雨”的架势,却笑得异常甜美,一派天真烂漫的模样,不禁心中一荡。
他知道巴基在笑什么。他之前带着他逃离魔窟时男孩没笑,告诉他自己不会割掉他的鹿角时对方也没笑。大抵是由于在冷血的库多伊莫斯,有能力买下他的人不计其数,对鹿角不感兴趣的主子也多得很,可这些人中愿意俯下身子抱抱他的人,怕是找不出第二个了。
罗杰斯仿佛才意识到男孩的样貌如此娇美,忍不住凑到他眼角,轻轻吻去那里残留的眼泪。
“不哭,巴基,我在呢。”他伸出手刮了刮男孩的鼻子。
“我骗你的,你不丑,一点都不丑。我从未见过比你更好看的人。”
罗杰斯长这么大第一次哄孩子,语气肉麻得几乎把他自己吓了一跳。但巴基听了却十分受用,他大着胆子凑上前,“啾”地亲了一口罗杰斯的下巴,然后半是担心半是期待地看着他年轻英俊的主人,苍白的脸颊泛起一丝血色。
罗杰斯只觉得这头小鹿似乎撞到了自己心坎里,一种从未体验的情绪蔓延开来,又甜蜜又酸涩,堵得他心里发慌。
他看着巴基扬起来的小脸,不忍推拒却又不敢回应,只是敷衍着揉了揉巴基的头发。“我今天还有很多事,巴基。”棕发男孩的眼神黯了下去。他点点头,从罗杰斯的语气中听出了疏远的意思。“你可以在整个庄里随便转转,饿了就回到这里叫人给你做饭。园子里的果树你可以随便摘,但是记得洗。”他又想了想,“只有一条,天黑之前要回到这里,懂了吗?”男孩顺从地点点头。
罗杰斯几乎是逃一样地跑出了自己的房间。
这一天的确是够他忙的。虽然不是什么大事,零零碎碎的也的确烦人。他脚不沾地跑了大半个库多伊莫斯,谈了一笔生意,替隔壁的帮派 Shield抓回了两个叛逃到 Hydra的小喽啰,当然,不是免费的。
直到夜里十一点钟,他才缓过一口气来,从一路跟着他的副手山姆那里接过了一杯热可可。“今天你开吧,我累了。”他坐到副驾驶,戴上了眼罩。
其实不算很累,但他想腾出脑子来考虑点别的问题。他想起巴基湿漉漉的眼睛,仔细辨别了一下,认为自己并没产生什么了不起的情愫。“只是那孩子长得好看,又是被我从那种地方买回来的,看到他难免会想起一些龌龊又旖旎的东西。”他最后在心里总结道。
但和他待在一起的确让自己轻松愉快,罗杰斯并不否认这一点。他想了想,决定把男孩留在自己身边。
兜兜转转绕过一小片牧场和花圃,还跨过了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溪,这才到了罗杰斯自己的屋舍。这座庄园的主人原本是个雄据库多伊莫斯上百年的旧贵族,审美虽然不如岛外的那些世家大族,却远比其他暴发户们高明得多。可惜高人一筹的品味并不能当饭吃,破落之际他把家底抖了抖,低价转卖给了彼时22岁的罗杰斯。后者虽然没接受过什么系统的美学教育,却天生是个要强的,自己读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杂书。加上生性聪慧,虽然没能把庄园里那些花费了主人不少心思的设计进一步改进,却好歹没有牛嚼牡丹糟蹋掉。
晚上的庄园点缀着古朴的铜制夜灯,树丛里甚至栖息了不少萤火虫,据说三十年前的老庄园主为了引进这些会发光的小虫子,特意养了满院子的蜗牛供它们捕食。此刻,冬青木和香樟树的浓密枝叶间,正透出星星点点蓝色绿色或是暖橙色的微光。
罗杰斯拾级而上,他走到楼梯口,站在那里值夜的仆人朝他躬了躬身。“那孩子今天怎么样?”他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漠不关心。
“朗姆洛先生来看过了,头上伤口已经结了痂,明天就能拆掉。别的伤处……也好得差不多,只是朗姆洛先生怕您不高兴别人碰……没敢往……那里上药,让他自己涂去了。”罗杰斯眉头一皱,想起昨天看到的画面,心下恼怒。那仆人战战兢兢看着他,不知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只见罗杰斯眉眼间竟然逐渐漫上一股杀意。
“别的呢?两餐都好好吃了吗?”罗杰斯深呼吸了两次,继续问。他觉得自己的语气像个五十岁的老父亲。
“按您的吩咐,厨房特地做了胡萝卜泥、南瓜甜馅饼和苹果派。他……”他一时不知如何称呼。“Bucky,他叫Bucky。”
仆人继续说,“巴基喜欢甜食和奶制品,主食和其他鹿人一样,喜好各种果蔬。”
“白天他都去哪里了?”罗杰斯默默地重复了一遍“甜食和奶制品”,继续询问。
“哪里都没去。就在屋子里坐着——坐在地毯上,缩在墙角。”
罗杰斯颇为意外。他对鹿人不大了解,却也听说过他们性情活泼,最爱跑跳玩闹。他早上临走前怕巴基在外面玩野了忘记时间,才特意嘱咐了天黑前回来,不料男孩根本没出过门。
他朝仆人摆了摆手,径自走向走廊尽头自己的房间。老仆在他背后偷偷松了口气——和罗杰斯聊天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即使仔他情绪平和的时候,也能把周围的气温和气压都拉低好几度。他看了一眼罗杰斯黑黢黢的背影,心里暗暗为那个孱弱的男孩叹了口气。
作者的话:这两个人之间到底算不算“爱情”,没耍过朋友的我好像没什么发言权。一方是怜悯加上一点基于自身经历的共情,另一方是出于感激。后面还会介绍巴基此前的生活状况,总之,这里的鹿仔是一个三观还没那么成熟、没有太多辨别能力的孩子,性格甚至还没发育完全。这种状态下产生的“爱情”,真的算普适意义上的“爱情”吗?
之所以忽然有了这篇文的脑洞,是因为忽然想到古时候那些嫁给了君主啊富豪啊之类的地位远高于自己的人的女孩子,对那些需要她们小心伺候、能掌握她们生死大权的丈夫,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感情?
另外需要声明的是,这里巴基,大家不要带入我们的巴恩斯中士或者冬兵啦!文中两人的感情,至少目前为止,是不平等的,甚至有些扭曲病态。而电影中的盾冬之间自然是互相尊重信赖的,我从来不认为巴基是队长的“附属品”。所以我自己写的同人把“原著向”和“衍生”分成了不同的合集。
我在这里费口舌解释这个大家都懂的问题,是因为这几天在其他的圈子看到了一些朋友们关于“打tag”的纠纷,比如希望“书剧分离”之类的。但盾冬圈子里似乎还没有严格分成“漫画盾冬”、“电影盾冬”、“同人盾冬”、“拉郎盾冬”,我就姑且顶着盾冬的tag。如果有姐妹不喜欢这个设定,或者觉得这是一个“渣攻贱受”的故事,谨在此诚恳地向罗杰斯队长和巴恩斯中士致歉。<(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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