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对民国着迷的那段日子里,胡适看了不少。除了大师以及各种家的身份,还有帅,斯文的帅,干净的帅。
不好意思,一不小心,又花痴了。
其实,还有一点,就是他的性格很矛盾,比如,吸收了中西方文化的他,娶了父母之命又裹脚的江冬秀,正如那句诗中说“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这件事,也成了民国史上“七大奇事”之一。
年轻时候的胡适还是很有领导能力的,在康奈尔大学读书期间,在宪法部担任干事。后来,被推举为世界学生会会长。还有很多职务,都不是闹着玩的。既然有了职务,就要经常讲话,所以,在演讲上花费了很多时间,所以,申请延长康奈尔大学哲学系奖学金被拒了。哦,对了,他学的是哲学。
后来,他又想去哥伦比亚大学了。也去了,老师还是杜威。
胡适的文笔也不错,写了被认为是中国第一首白话诗的《朋友》,后来改名为《蝴蝶》(百科上叫《两只蝴蝶》):
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首诗发表在1917年2月的《新青年》杂志上。自此之后,一个不同于汉赋、不同于唐诗、不同于宋词、不同于元曲、不同于明清小说的文体开始出现。这就是中国新诗的初始。
胡适,开拓了一个新赛道,他是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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