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延政的故事自8月8日他去世起,朋友圈里就很多转发了。其实大家都差不多的生活工作状太态,可能大多数还不如魏延政病前的生活质量。但在互联网这样迅速传播的状态下,未免有种兔死狐悲,由人及己的同情。好在这个曾经的“别人家的孩子”发生的也只是“别人家的故事”,不过把个人的幸福感建立在他人的不幸上未免悲凉。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仅在网上传播的那些信息,总有些不明白:之前他哥哥就已因意外英年早逝,给予这个家庭血淋淋的打击与警醒,总觉得他个人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也会准备一些个人商业保险,但现有公开的信息也没有体现。
国人对保险的认识,感觉还像停留在过去对银行的看法。现在看到电视里某家老伯藏积蓄于树下、屋内,虫咬鼠啃发霉火烤之后才想起来求助银行,大家都觉得老人家当初的想法不免迂腐。但对于现在个人平安健康之时,做一定的人生保障,居然还大都认为是无用之举。
说实话,一份全面的保障普通人家也不是一下子能全部做足的。不是觉得保额不够,就是觉得保费太高,要么就是觉得保障范围不够广,到最后可能身体状况都不允许做健康保障类的产品了。但一切都是有总比没有来的强,有纠结各类产品费率的时间,健康类保障的观察期可能都已经过了。每年花个买包包的钱保自己有问题时有个专门的安全账户有何不好?
再者,所有保险公司都还都被“保监会”这样一个权威国家部门监管着。“三聚氰胺”事件发生时,我们才知道管这管那的政府部门早就把食品安全交给工厂自己了;很多国有品牌也都个人运营了;想想保险公司这样一个不是国有企业但还在国家机构管控下的企业一切都按现有规章制度,“畏首畏尾”地前行。
对于魏延政之前就职的“华为”公司终止合同的行为,合理未免有点冷默。所有HR都觉得自己工作难做,碰上因病终止或是中止合同的事两面不讨好。企业运行毕竟也不是福利机构,但员工保障这块能否做得更充足一点?除了常规的四险一金,补充一些员工的定寿、意外、重疾,万一员工有发生意外或是重疾问题,企业可以把这块风险开销转嫁给商业保险公司,起码企业还是照顾到员工,离职时大家还都能做到“一别两宽”吧。
一个人活着,爱与责任,不可分割,自助者天助也。在自己有条件的时候给自己做些保障,不致落魄时看他人脸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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