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闻早知道的一条消息让我暗暗叫好:5个14岁未成年人欺凌同年人,导致一名孩子轻伤另一名孩子不敢上学,后果严重。北京朝阳区法院对这5名学生分别判处1年和11个月的有期徒刑。曾几何时,对于未成年人“爱”的教育方式遍及大江南北。似乎有“爱”就可以把所有未成年人的顽劣纠正好!这不仅逻辑上说不通,而且在实践中也会遇到许多障碍。专家学者在台上对一线老师的教育方式大加批判,他们拿着他们听来的案例(例如陶行知的“三颗糖”)或者自己到学校做一次演讲和某学生谈话的碎片或婴儿跌倒了又爬起来的生物小视频来论证他们的爱的教育多么符合人性,多么能激励学生的成长。
其实人性的成长是一个复杂且要经过多次反复的过程,如果天真地认为凭一己之力或某次谈话某种单一的方式就可以去改变某个环境形成固化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以及遗传基因倾向,这种想法和做法至少是片面的。青少年的可塑性强,在其性格、价值观、行为模式的形成过程中难免会走上歧途,难免会犯错,基于这点许多善意而又有害的处理法出来了:选择纵容、原谅、轻描淡写,认为是小事。美其名曰怕影响他们的前途,给他们个机会。于是弱化规则,变形规则,让本该受处罚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把小错养成大错。
世间事是多面,而又多角度的。纵容了犯错的孩子其实是对受到伤害的孩子的一种不公平,一种伤害,一种变相的惩罚。为什么遵守社会规则、受到伤害反而要委屈自己选择原谅,是否告诉他们这个世界是一个 惩罚善良和鼓励同情犯错的社会,接着他们会不会收起他们的善良学起恶法?对世间的善持怀疑,不信任。
任何善都要有铁一般的规则来保障,鼓励和加持。大错也是从小错积累起来的,惩恶扬善在未成年人中也尤其重要,收起所谓“善和爱”的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也是对未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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