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我的公公如果今天买东西省下些钱就会很高兴,觉得很幸福。我婆婆不管花了多少钱,是她特别满意的就感到幸福。
我觉得最幸福的事情,之前莫过于两个儿子都爱我,帮我做些事情。现在也依然如此,只不过多了一些。我如果能有一大块时间能静静的读书,写文,会感到很幸福。
当我带着儿子出去玩,有人说:“你是他姐姐吗?”我会感到很幸福。
当我打开手机不再是点点这个,点点那个,而是有目标的直奔行动营,看看小伙伴,打打鸡血,打开简书,鲸打卡,打字,我就会感到很幸福。
加入行动营之前,买买买能让我有短暂的幸福感。而这一个月来,我没有买任何东西。因为需要填充我内心寂寞的不再是物质,而是精神。
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并且做好它,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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