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特别的,热爱生活。你不如我。
我说我怎么不如你,她说我喜欢穿,喜欢吃,喜欢打扮,凡我的衣服,我都收拾的妥妥当当,一有时间我就想把家收拾的干干净净,把我的孩子,打扮的漂漂亮亮。
我没有精力,我的一点精力都交给了读书,写字,画画。但是我的画画还在小学生的水平,我的写字,只是些自顾自的对话,毫无影响力。我的读书,不成系统。我的衣服吃穿打扮退居了二线,一点也不像个女人。
可我觉得我热爱生活。试着把自己的衣服叠好放好,在周末的下午,洗了一大盆的衣服,拿到阳台上晾晒,摊开白色的纱裙,发现我得意于终于买到了一件白色的裙子,蓬蓬的有些稚气。蓝色的纯棉T恤衫,按照搭配的样子,贴着彼此在太阳下晾晒。阳光倏忽变强,透过衣衫,色彩调配后柔和的落在我的脸上——这就是我妈妈说的热爱生活。
可能是我腻于幻想,我想跪在某个神圣的教堂,阳光经过彩色玻璃窗调和后柔和的落在我的脸上,我因为笃信灵魂而觉得生活值得热爱。
教堂和阳台,各色的衣衫和彩色的玻璃。
生活是一条河流,生命的乐章,拿灵魂和肉体去热爱生活。不要互相寻找。在去往教堂的路上,时常洗洗晒晒和玩耍。我觉得妈妈的热爱和我的热爱和在一起,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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