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 道
在中国历史上和当今时代不知有多少人研读过老子的《道德经》,并被诗词般的语言和深刻的哲理所折服。可以推知每个研读者都不同程度地从中获益。近年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之后,我们用中国传统的阴阳理论对《道德经》进行了一些研究,试图为研究《道德经》开辟一条崭新的途径和方法,并希望能对同行有所启迪,对继承和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有所帮助。本文的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一、为什么说《道德经》是玄学;二、揭开“道”的真面目使《道德 经》走出玄学;三、“道”的本质作用究竟是什么;四、觉悟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五、人类如何实现觉悟;六、32字口诀哲学思想在实现全人类和谐共处中的重大指导意义。
一、为什么说《道德经》是玄学
《道德经》八十一章五千言,从哲学的高度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进行了全面、深刻的研究和精辟的论述。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发现了“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现象,这与当代的“宇宙大爆炸”理论和现代物理学中的“真空涨落”现象的发现竟有不谋而合之处,因而引起了全世界有识之士对《道德经》的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普及《道德经》的哲学思想对提高人类的觉悟,消除人类所面临的各种危机,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使人类社会过渡到“谋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外户而不闭”的大同世界,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然而,两千多年的实践证明普及《道德经》的哲学思想并非易事,原因之一是:很多有识之士认为它是玄学,难以通晓。如果《道德经》不从玄学中彻底解脱出来,那只能像老子本人在第四十一章中所讲的“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老子所讲的“道”虽是阳春白雪,却难以被“下里巴人”所接受,只能永久供少数“学院派”高雅学者考证、注解和争鸣,并不能提高广大群众的觉悟,因此人类难以在意识形态上形成共识。《道德经》所讲的“道”虽属奇珍异宝,但在玄学的笼罩下,它对消除人类面临的各种危机,却无法发挥其战略指导的作用。
人们之所以把《道德经》看成是玄学,可从以下章节中看出其浓浓的玄学气势:
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摸)之不得名曰微……”
第二十一章“……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第三十五章“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第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原因之二是:名(概念)也会成为人们理解“道”的障碍,从而加重《道德经》的玄学程度。但如果人们抓住宇宙本原是阴阳(下文详述)这一本质,阴阳双方都在双向选择,只有中和点才是吸引、排斥相互作用以趋利避害的最佳选择,就能很容易地理解儒、释、道三家之间的同名异是和同是异名的内在联系了,也能理解两千多年来对儒、释、道原著的考证与注释有各种分歧的根本原因了。如老子讲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的“道”、“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与佛教《心经》中的“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和“真空即妙有”只是用词(名)上的不同,是同是异名;《道德经》第三十九章中讲的“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与佛教“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是同是而异名。
原因之三是:对《道德经》的考证和注释虽大有人在,但因其用词过于抽象,再加上老子本人不仅在《道德经》第一章中用了“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而且在第十五章中用了“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又在第四十一章中用了“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等语句,使人望而却步。似乎老子所讲的哲理只能被少数的“上士”所掌握,作为“下士”的广大群众则与“道”无缘。然而,真理若不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掌握,它将失去实践(使用)价值。
二、揭开“道”的真面目使《道德经》走出玄学
老子本人之所以将“道”看成玄学,源于其内心深处最根本的哲学思想,即宇宙的本源是“道”,本质也是“道”。他的这一思想在其论述宇宙发生时表达得十分充分,即万物是 “道”经一、二、三层次的递下演化而成。老子并不否认古典阴阳思想,在《道德经》中他将阴阳概念根据所论述的问题进行具体化,大量使用对立概念来对不同层次上的“道”加以系统的论证,甚至在第四十二章中又明确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万物的阴阳组成思想。然而,在他看来阴阳是“道”经多层演化后的产物,阴阳思想只能反映“万物”这个层次上的演化。这显然是将“道”与阴阳思想割裂开来了。阴阳思想是中国古代认识事物的主要哲学指导思想,二者的割裂无疑使古人更难以认识老子所讲的“道”,这反过来更使《道德经》成为难解难知的玄学。老子所讲的“道”和阴阳到底有无关系呢?如果有,又是什么呢?首先,我们举一个自然科学方面的例子来分析“道”和阴阳之间的关系。一个受精卵就是一个细胞,在一定条件下,它一分裂为二,二分裂为四 ……这样分裂下去并形成各种不同的器官。如果我们将上述过程抽象为老子所描述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的过程,我们会发现“受精卵”相当于“道”的层次,我们都知道受精卵来源于异性之间的交配。由此可见,“道”是阴阳两性中和后的产物,是中和体,这就是广义“道”的真面目。再举一个数学方面的例子。正数3为阳3,负数3为阴3,二者相加(实为中和作用)等于0,这个0就是中和完全的中和体,是“无”的状态,也就是老子所讲的“无”的本质含义,也是老子所讲的最高层次的“道”。现代物理学中发现质子和反质子产生湮灭现象,这实质是一次阴阳的完全中和,生出的是个“无”。在《道德经》中“无”与”道”是等同概念。根据中和客观要求的程度可将“道”分成不同的层次,这种划分标准似乎也是《道德经》中遵从的标准。
老子颠倒了阴阳与“道”的关系,这样就把本来使人较易理解的哲理变成了深不可测的玄学了。“道”是流,阴阳才是源,也即宇宙的本原是阴阳,“道”只是阴阳双向选择中相互吸引、排斥而中和的结果。老子把宇宙本原看成是“道”,并认为“道”是宇宙万物之母,实际上是把宇宙本原看成了单性,而单性的“道”是不可能繁衍成万物的。老子本人对“道”的本质的认识,远不如《黄帝内经》中所讲的“阴阳者,变化之父母”的说法更为准确。用“道”的思想作指导,就不可能产生中医学。
《道德经》本质上讲的是万事万物皆有两性,在双向选择的相互作用中只有中和点才是最佳的选择,这是老子不惜笔墨加以重点强调的哲理。其实老子对“道”是阴阳合二而一的结果已有模糊的认识,他在二十五章中讲到“有物混成”,但这个物是由何混而成,他并不清楚。正像在没有化学知识之前,人们只知水,并不知其是由氢和氧按二比一化合而成的。有人会说,老子明明讲过“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怎么能说老子不理解“道”是由阴阳混合而成的呢?老子虽然承认万物负阴而抱阳,但颠倒了源与流的关系。哲学本身要求透过现象看本质,“道”与阴阳比较,“道”是现象,阴阳才是本质。老子发现的“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个“无”本身是阴阳的最佳中和的湮灭状态,而一切有形的物质只是发生了部分中和,并非完全中和,这与人类所处的宇宙场阳多阴少有关,可能只有黑洞例外。
阴阳是“道”的本原,也就等同于说宇宙的本源是阴阳,宇宙中除了由阴阳构成的各种存在和精神活动之外再也没有其它。因此,弄清阴阳的变化规律就打开了认识各种层次“道”的大门,也就找到了认识“道”的途径和方法,也就能使《道德经》从玄学中解脱出来,变为通俗易懂的大众哲学。
阴阳双向选择所产生结果的形式千变万化,形成的结构也多种多样,但双向选择的规律从哲学上来讲并不复杂,用古典语言表述则是:“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重阴必阳,重阳必阴;阴消阳亢,阳消阴散;物极必反。”我们将其简称为“阴压阴,阳中和;阳压阳,阴中和”。用现代语言来说,阴阳两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其外在表现,无论如何复杂,其本质也无非是吸引、排斥、中和三种基本形式。异性相吸(需)是宇宙万事万物的固有本性,因此,无论是物质、能量还是概念,只要把一方提成纯阴(孤阴)或纯阳(独阳),被提纯的一方对同性中纯度相对较低的一方的排斥力和对异性之间的吸引力,都将趋向于无限大。因此,一切对立概念和现象本身都是对立双方各自占有同类异性的程度差。对立斗争的本质是由于阴阳失衡(失道)引起的同性相斥,也就是为什么才会有老子所讲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老子对“道”的认识与佛教的“缘起性空”及儒家提倡的“中庸”,虽然在用词上不同,但表达的都是同一含义,只是在认识深刻程度和广度上有所不同而已。
三、“道”的本质作用究竟是什么
由于阴阳相吸(需)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中和作用。中和的目的是什么呢?中和的目的就是参加中和的各方共同实现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我们知道原子是由原子核和核外电子组成,从阴阳理论来看,原子是核外电子和原子核相互中和的产物。核外电子得到了来自核的引力(阴)的束缚,原子核也得到了核外电子(阳)的保护,这样,彼此都相对固定下来,都有了各自的归属,也即核外电子和原子核都得到了相应的利益。所以说原子是核外电子和原子核相互中和,共同趋利避害的产物。
有的化学物质在一般条件下很难发生化学反应,需要高温高压和催化剂的条件反应才能进行,其实这个化学过程发生的本质是对高温高压和催化剂反应条件的中和作用。假如参与反应的物质抗拒这种化学反应,站在参与化学反应物质的利益角度上来看,则会遭到更大的损害。由此可见,化学反应的发生也是参与反应的物质进行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的结果。
在强大的电场下,质子会变成反质子以适应电场的强度,从本质上讲这也是质子趋利避害的反应。
生物也在趋利避害,如天气变冷了,候鸟开始向暖的地方迁徙,有的动物则钻进地洞里以躲避天寒,人则采取各种形式的取暖措施。这些都是对寒冷气候的中和行为,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另外,人每天都在做着各种各样的决策,其目的就是在趋利避害。
社会行为是人的行为的集合,一定的社会集团为了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而提出各种理论或主张,本质上都是在趋利避害。有人可能引孟子开篇与梁惠王的对话,来证明孟子反对讲利。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己矣。”在另一章中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否因此就可以认为孟子不讲利、否定利呢?恰恰相反,在此孟子不讲利而提倡仁义的本身正是权衡了治国方面复杂的利弊关系后而提出的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的治国方略。对于国君来说,如果国家不重视国民仁义道德的培养,只讲利,其后果将是丧失国家的根本利益。因此,孟子说:“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可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孟子对梁惠王讲仁义,实际上是从一个国君的角度讲如何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以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
从宗教方面来讲,每一种宗教的理论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每个体系中都贯穿着那种宗教趋利避害的价值观和皈依者的行为规范。就拿佛教来说吧,佛教反对贪、嗔、痴是佛教对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的理解。大家都知道,释迦牟尼本人是太子,是当然的君主接班人,他为什么拒绝当国君呢?因为他看到了人间的富贵不仅十分短暂,而且由贪、嗔、痴的无明之因会导致生、老、病、死以及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和五蕴炽盛等八种苦果,只有从因入手,戒掉贪、嗔、痴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八种苦果。释迦牟尼认为贪、嗔、痴是认识上的无明迷暗和愚昧,是没有觉悟的精神活动。为了从八种苦果中彻底解脱出来,释迦牟尼悟出了八正道,即正见(远离唯神、唯我、唯物的迷谬妄见),正思(远离邪妄贪欲),正语(非理勿言),正业(行为高尚),正命(不怨天),正精进(坚持正道修学,戒定慧),正念(远离妄念),正定(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八正道是释迦牟尼从因果规律中悟出的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的行为规范。
《道德经》就是告诫人们如何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道德经》中似乎最难领悟的是“一”,它和老子所说的最高层次的“道”又是什么关系呢?用阴阳理论来看“一”也是中和后的状态,但这个中和与最高层次的“道”所表达的完全中和是不同的,它是个狭义的非完全中和。可见“道”和“一”只是中和完全与否的程度差,但中和这一本质是相同的。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换个词来表达,那么这个“一”就是广义的“和谐”。当前,我国正在开展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呢?当然只有在全社会逐渐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各种引发利益冲突和利益分配的事务,合理地调整全民的贡献与分配(劳酬)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才是唯一的最佳途径和手段。
总之,无论任何宗教,何种主义,什么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如果离开趋利避害,则没有任何研究价值,更谈不上应用。
中和作用之所以能趋利避害,是因为这种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弱了参与中和作用的各方与周围环境的对立程度。趋利避害是宇宙万事万物的固有本性,大至宇宙,小至基本粒子,复杂到人类社会,概莫能外。
四、觉悟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觉悟的真正意义就是自觉地找出趋利避害的主要因素及其标准并自觉地遵从,以便在不同时空条件下实现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由于阴阳相需和互根,宇宙既无孤阴,也无独阳,一切存在(结构、系统、信息、能量等),引斥力自身都包含阴阳两性。在双向选择中,除了中和点以外,任何偏离点本身都存在更大的利弊反应和不稳定,对阳属利,对阴则属弊,反之对阴属利,对阳则属弊。例如男女之间选择对象,若双方综合条件相差悬殊时,男性满意,女性就不会满意,反之亦然。双向选择是宇宙万事万物相互作用过程中的通理。
利与弊不仅有静止状态下的大小、强弱之分,而且有简单与复杂之分。随着空间和时间的变化,还有利弊演变过程中繁简、大小、强弱、时间长短之分。通俗地讲,既有眼前的利弊,也有长远的利弊,既有点上的利弊,也有面上的利弊。
“佛”、“道”两家都权衡了无限时空中万事万物吸引、排斥、中和的演变规律,也就是诸作用力斗与和的演变规律,发现宇宙间没有无利的弊,也没有无弊的利。只有佛悟出的八正道和道家悟出的“一”才是在无限时空中最大限度的趋利避害。儒家与佛、道不同,侧重的是社会科学中诸方面趋利避害的研究。
军事学上讲的“道”、“天”、“地”、“将”、“法”这五种因素是决定战争打赢趋利避害的关键因素。“智”、“信”、“仁”、“勇”、“严”是选择将军趋利避害的关键因素。
“道”、“德”、“仁”、“义”、“礼”、“智”、“信”,如果从利弊关系上分析,道是最高层次的趋利避害,其它依次递下排列。“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失礼者忠信之泊(浅薄)也,而乱之首也”。“义”包括“忠”和“信”两方面的含义。人若不讲“忠”和“信”,只顾眼前的利益,终将失去长远利益。利益不仅包括物质利益(佛教称之为色),更包括精神利益(佛教称之为心)。如果国家失去了礼(实为理),也就是乱之首也。儒家提倡的孝、悌、中、信、礼、义、廉、耻、恕是孔子研究社会科学权衡了复杂的利弊后,得出的最大限度的趋利避害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墨子提倡的“交相爱兼相利”,更明确地告诫人们,只有“交相爱”才对各方都有利,用现在的语言来讲就是“共赢”。
胡锦涛总书记提倡的“八荣八耻”是全民道德修养的规范,对所有人都是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也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趋利避害素养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党和国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本质上是实现“人与人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就是老子在《道德经》中论述社会科学部分所讲的“道”。
“文革”期间的做法、提法、号召和口号很多都是违背“道”的,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十年内乱和空前浩劫,教训之沉痛史无前例。本文只想列举一些在当时颇具煽动性的口号,通过典型分析从反面对“道”加以论证。文革中提倡“斗私批修、破私立公”,讲“私字是万恶之源”,要“狠斗私字一闪念”,反对“自私自利”,提倡“无私奉献”。这些看似美丽的口号,其实根本不符合趋利避害的固有本性,违犯了客观规律。因为公与私,是互根关系。既没有无公的私,也没有无私的公。以人为例,人的肉身本身就是公与私的中和体。新陈代谢的有序性是维持健康的必要条件。饮食、呼吸、磁场、风、燥、暑、湿、寒、热等各种客观因素与主体(肉身)不停地进行着相互作用,并互相渗透,和谐统一。这种天(自然)人合一的现象本身,就证明人的肉身本身就不存在纯私和纯公。人的精神生活中的意识本身,更是人与社会各种因素在相互作用中产生的,脱离社会和自然的意识是不存在的。无论肉体和意识,纯私与纯公都是不存在的。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要生存,要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利,免遭政治迫害,就必须学会昧着良心学会说假话、官话、套话。亲情、友情、人情等在“亲不亲,阶级分”的口号下,均成为被斗的“私字一闪念”。由于人人自危,只能学会人人自卫。那时中央党校校长杨献珍因为提出想用合二而一补充“一分为二”,竟成了必须批倒、批臭的典型。谁敢提“和谐”就是提倡“资产阶级人性论”和“阶级斗争调和论”,都是永世不得翻身的“牛、鬼、蛇、神”。“文革”整个过程由于违背了“道”,所以使我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趋利避害是由阴阳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宇宙固有的本性,迷与悟本质上是权衡复杂利弊能力上的程度差;大彻大悟,则是权衡了无限时空中利弊演变规律,从而具有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的能力;各种“主义”只是对一定社会集团在一定历史阶段中局部利弊关系的权衡;所谓“自私自利”本质上是在权衡利弊能力上的“鼠目寸光”、迷而不悟的行为;人的品质问题实为权衡利弊能力的问题。
五、人类如何实现觉悟
老子在《道德经》中列举了大量的对立概念,例如刚柔、巧拙、益损、美恶(丑)、曲直、轻重、雌雄、荣辱、黑白、强弱、夺予、福祸、前后、寒热、无为无不为等,并论述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的关系。上述对立概念相互转化的条件和四十章中提出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及第三十九章讲的“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若用阴阳原理表述,则是“重阴必阳、重阳必阴、物极必反”。重阳即是阳压过胜(盛),简称阳压阳;重阴则是阴压过胜(盛),简称阴压阴。宇宙万事万物变化的基本规律,不是阳压阳引起的阴中和,就是阴压阴引起的阳中和,只有中和点(“一”或“道”)才是万变不离的宗。这个点即可称为广义的“和谐”又可称为阴阳双向选择的最佳标准。阳压阳也即是第四十章中出现的“反者”现象,“道之动”即阴性来中和之意。“弱者道之用”,实为阴压阴必然引起阳性来中和。“得一”即悟一、守一之意,也即阴阳或一切对立现象,只有中和点才是双向选择中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的点,我们将这种阴阳相互作用趋向中和点的固有本性简称“主张中和论”。
32字口诀揭示了宇宙万变不离其宗的真理,其内容为“阴为阴中阳,阳为阳中阴;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以阳压阳见真阳,以阴压阴见真阴。”用32字口诀的哲学思想指导全人类,就能更快地使人类觉悟。为了使人们更好地理解32字口诀,我们先将其作一简要的解释。
“阴为阴中阳,阳为阳中阴”,这十个字是讲“相对绝对论”,也是理解“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关键。为什么“道可道非常道”呢?因为抽象的道,若用人的语言(即可道)表达出来,则每个人对“道”的理解和认识可能会千差万别,甚至完全相反。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主观参照系,它依人的社会地位、智商、时空等的不同而不同。以“中”和“偏”、“正”和“邪”为例。何为中?在无限时空中,每当缩小范围时,任意点都可称中;每当扩大范围时,任意点都可称偏。例如原子核即是原子的中,但在分子面前则属偏,原子核是原子的正,又是分子的邪。同理,太阳是太阳系中的“中”和“正”,又是银河系中的偏和邪。诸子百家、各种“主义”,在善恶、是非、美丑、对错、正邪、中偏等都将因思维定势、主观参照系及利弊鉴别能力等的不同,而有各自理解的“常道”,更不要说一般群众了。理解了“道可道非常道”,自然也就理解了“名可名非常名”。在“常名”问题上,同名异是,同是异名的情况无处不在。因此,同一个概念与其相反的概念因每个人主观参照系的不同而相互转化。概念的相互转化、变位具有绝对性。因此,我们称“阴为阴中阳,阳为阳中阴”为“相对绝对论”。
“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是讲宇宙的一切存在(包括概念)既无纯阴,也无纯阳,都是阴阳中和体,而且阴阳互根。基本粒子之所以呈现波粒二象性,是因为粒子本身都是两性的,在相互作用中总会出现“阳压阳阴中和”和“阴压阴阳中和”的现象,所以才有波粒二象性。其实从哲学层面上讲万事万物都有波,但因其具体事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如学习、认识、锻练;政治、军事、经济及哲学上的拨乱反正等过程都会出现波。如何理解不同事物的波呢?以季节变化为例,由春到夏绝不是由寒到热平稳过渡的线性过程,而是要经过几次大寒流才能过渡到夏天,并伴有局部地区的差异。政治气候更是如此。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到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和主张,中间经历了“反对异化论”,批判“苦恋”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等,这就是复杂利弊关系在相互作用中所呈现的波,俗称“循序渐进”,阴阳理论将其统称为“阴压阴阳中和,阳压阳阴中和”。任意存在自身都是阴阳中和体,任意结构、层次自身也都是两性,但两性的比例和纯度不同。
“以阳压阳见真阳,以阴压阴见真阴”,是讲要鉴别同类事物的真假程度,只能是同类比较。中国有句俗语即“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不能把交通工具与房子比较,不能把汽车与电视机比较。就理来讲,哪种理最真,只有在理论较量中经得起吹毛求疵,在任意时空中都无自相矛盾、逻辑自洽的理才更接近真理。本句的表述实为“绝对相对论”。以什么“压”什么“见真”什么,这句话是绝对的。例如就拿“以理压理见真理”来说,就算你的辩论能力走遍天下无敌手,却也否定不了“以理压理见真理”这句结论。再以“以美压美见真美”为例,即使你能列举出古今中外任意概念的美,你也否定不了“以美压美见真美”这句结论。之所以说它是绝对真理,是因为这句话不受任意时空条件的限制,其准确程度是绝对的。但这个绝对点,依论述的对象不同,又是相对的、可变的,故称其为“绝对相对论”。
六、32字哲学思想在实现全人类和谐共处中的重大指导意义
32字口诀既是“阴阳排列组合的公式”,也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公式,足以鉴别诸子百家、各种宗教和“主义”认识上的失误。32字口诀的普及将是消除人类意识形态歧的必由之路。下面重点解剖斗与合、公与私、存在与意识和《道德经》中部分对立概念之间的关系,目的是让人们掌握这种方法,用它去剖析和认识人类意识形态中的各种分歧存在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形成共识,实现全人类和谐相处,共同繁荣的梦想。
斗与和(合)的关系,代入口诀则是“斗为斗中和,和为和中斗;斗中有和,和中有斗,以和压和见真和,以斗压斗见真斗。”
斗与和的相对性和可变性。有人认为东方哲学是和的哲学,不应提斗,只有西方哲学才强调斗,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事实上斗与和是互根关系,关键是斗与和的形式千变万化。战争是斗,外交是斗,相互克制的对话也是斗。对话、外交谈判形式的斗与战争形式的斗相比总是利大于弊,这种相互克制的外交和谈判的斗争,通常立场是鲜明的、不同的,要达成共识比较困难;学术争鸣是为了探索真理,虽然也有斗,但立场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宇宙观,这种斗争并不存在因利弊关系(宗教、民族、主义、阶级……)引起的立场上的分歧。只要发现自己在认识上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没有人会从感情深处反对真理,因为理就是利和力。趋利避害既然是一切存在的固有本性,分歧的本质只是权衡利弊能力上的程度差。真理是诸理万变不离的宗,是真利和真力。学术争鸣中的斗,只有迷与悟上的程度差。如果把军备竞赛比作阳压阳的斗争,那学术争鸣启发人类觉悟的斗争则属阴压阴的斗争,后者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反应”。这种阴性的“核反应”能从根本上消除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歧。在信息时代,真理的声音一旦被媒体所接受,几秒钟就能传遍全球。由学术争鸣引起的共识,足以抵消任何先进的核武器的作用。这就是口诀中的“以和压和见真和”,实现全人类的和解,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以斗见压斗见真斗”的必经之路。只有这种斗争才是符合全人类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公与私的关系,代入口诀则为“公为公中私,私为私中公;公中有私,私中有公;以私压私见真私,以公压公见真公。”关于公私关系的任何哲学论述,如果与上述口诀有抵触,就存在迷而不悟,再长的论述,都将黯然失色。“公为公中私,私为私中公”是讲公与私虽然是反义词,当人们使用这个词时如果不首先确定一个主观参照系,就无法确定是公还是私。以家庭为公,个人则为私;以社区为公,家庭则为私;以联合国为公,国家则为私;余类推。第二句“公中有私,私中有公”是讲公与私的互根关系。没有离开公的私,也没有离开私的公(详见前文)。“以私压私见真私,以公压公见真公”是讲真私与真公两极相通,当人能找到真私时即是佛教中所讲的明心见性,此时他自然也就负起普渡众生的(真公)责任了。
存在与意识的关系,代入口诀即“存在为存在中的意识,意识为意识中的存在;存在中有意识,意识中有存在;以存在压存在见真存在,以意识压意识见真意识。”
为了证明物质的第一性,以往哲学界只承认正常人的思维才属意识,动物的精神活动只算是本能,更不承认植物和无机物有意识。近年来日本科学界对水的研究已经证实,水是有感情的,人们对水的态度不同,水在结晶时会有完全不同的反应。这实际上是证明了道家所言的“万物有灵论”的正确性。现代物理学证明基本粒子已经具有吸引、排斥的本能,这种本能可看成是意识范畴低层次的反应能力。无论多么高级的反应能力,作为意识的本质,无非是权衡利弊的能力。无论多么复杂的思维活动,本质上都只是主客体存在之间在利、弊、中上的时空差、层次差和能量差。在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中,主体由于觉悟程度上的不同,在趋利避害的行为中会表现出各种分歧。主体结构属于存在范畴,有繁简高低之分;反应(选择)能力属于意识范畴,也有繁简高低之分。主体在不同的环境(客体)中必将选择不同的存在方式,这种选择能力属于意识范畴,主体结构则属于存在范畴。意识和存在两者是互根关系,又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没有任何一方属于第一性,更不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最简单、最全面的表述二者之间的关系只能代入32字口诀。
《道德经》中所列举的对立概念之间的关系均可代入32字口诀,从而给出最全面、最概括、最准确、最精确的表述。用32字口诀的标准来看将使人发现老子对对立概念关系的论证,既欠全面又显得零乱和无序。由于老子对宇宙的认识颠倒了本与末、源与流的关系,因此,《道德经》在对客观存在的对立概念关系认识上存在缺陷。本来可以成为大众哲学的《道德经》由于哲学认识上的不彻底,则成了少数学者手中的玄学。下面将《道德经》中列举的部分对立概念的关系,代入口诀表述如下:
刚与柔的表述应为 “刚为刚中柔,柔为柔中刚;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以柔压柔见真柔,以刚压刚见真刚。”巧与拙的关系应为“拙为拙中巧,巧为巧中拙;拙中有巧,巧中有拙;以巧压巧见真巧,以拙压拙见真拙。”益与损的关系应为“益为益中损,损为损中益;益中有损,损中有益;以损压损见真损,以益压益见真益。”美恶关系,在原文中“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其中“恶”的含义与现代汉语“恶”的含义有所不同,老子的“恶”有丑的意思,所以上述的表述不如用美与丑更为精确。至于“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也不如直言“斯恶已”更为精确。老子对美丑和善恶关系的表述只回答了两者的相对性,对两者的互根性和比较性则无明确表述。如果把上述概念代入口诀则是“美为美中丑,丑为丑中美;美中有丑,丑中有美;以美压美见真美,以丑压丑见真丑”和“善为善中恶,恶为恶中善;善中有恶,恶中有善;以恶压恶见真恶,以善压善见真善”。《道德经》中所列举的有与无、曲与直、轻与重、雌与雄、荣与辱、黑与白、强与弱、夺与予、福与祸、前与后、寒与热、无为与无不为等,只要代入口诀,两者之间的哲学关系就显得更为全面和准确,使人一目了然。
《道德经》的哲学思想,若根据阴阳理论加以概括,所讲的全部内容只不过是“主张中和论”。“主张中和论”本身如果作为目的,其基本手段则包括拥护矛盾论和反对矛盾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