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时我在图书馆,在这样卷帙浩繁的地方写焚书别有一番风味吧。
焚书这事历朝历代都干过,名气最响莫过于的东方大帝秦始皇,西方大将军凯撒,一个焚书,一个焚图书馆,作为一个爱好阅读的人,这事在当年小小的我看来是不能容忍的,是罄竹难书的罪行,是人类历史的浩劫,因为书上也是这么说的。
我最大的爱好与其说是阅读不如说是买书,记得有个网站上曾说,“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也正如生孩子一样,所谓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读书人,哦,不,买书人如果都是亿万富翁,将多么幸福,上帝耸耸肩说,“你想太多了”。
所以孟子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为啥?因为胆固醇高,对身体不好,不如舍生取义,精神上满足了,物质上就不需要了,这个悖论一直延续至今,现实是,精神越高物质花样越多,那么就回归到我想说的,越长大物质是越重要,精神反而应当越平和。
文章吸引人,办法有的是,其中最笨的是讲自己的故事,我从小爱阅读,父母从未阻止,高中年纪轻轻,写出自己“意淫”觉得像教授一样的文章,起码咱格式像,一心想考历史系的我,连提档线都没够着,所以学了法律,此时此刻还在准备第六次司法考试,在现实不断的撞击下,“法场”顿悟的我,发现了十多年以来的阅读,除了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想到自杀之外没有多少帮助,除了在精神与物质,理想与现实之间辗转反侧之外没有发现什么出路,现实就是现实,法律让人理性到不能再理性,一个人在一个阶段的推倒重来,是建设性的,正如拆迁,推倒的不仅是楼房,还有背后所承载的曾经,历史是曾经的现实,所以每一个人所面对的都只有现实,焚书没有多少价值,焚心才有永恒的意义,只有现实才像X光一样穿透每个人的每个部位,不再迷失自己,阅读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但现实才最应当好好阅读,这不是鸡汤,更不是毒鸡汤,是磨练后所剩下的血肉。
书中不识千金粟,宋家皇儿饥无禄,书中空耗黄金屋,宋家财富筑金固,书中车马运赵郎,父子相拥认金父,书中有女为人妇,宋家公主为金奴,男儿欲遂平生志,烧尽万代荒唐书。
之前简书出现的问题我可以换位思考,有难言之隐,但愿合法表达不再受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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