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种居间人的报酬要给多少?这是属于合同法上当事人自由约定的一部分,也就是说甭管多少,一个愿意给,一个愿意拿,那么两相情愿,爱给多少给多少。落到实际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比如备受关注的房屋中介费的多少可能还要受到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有个政府指导价,行业限高价。
那么如何居间合同中没有约定中介费应该给多少,或者没有约定明确中介费给多少,此时此刻,我们应该如何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所以对于上述情况,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下,如果居间人确实在促进合同成立过程中出了一份力气,那么我们就需要给居间人以居间费用。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形下,居间费用要给。那么居间费用要给多少?
第一,居间费用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形下,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一般性规定,达成补充协议或者依据所谓的行业惯例,交易习惯等确定。
第二,居间费用中很大一部分是有政府指导价和行业限价的,也就是说,政府一般会考虑到避免中介结构乱收费而进行一定的政府指导。而居间费用的多少就可以从这些政府文件,行业规范中找到一个大致的范围。
第三,居间费用也就是中介费一般秉持着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中介机构收取订立合同的甲方5000元,那么对于订立合同的乙方而言,如果他与中介机构的居间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他需要支付的也是5000元钱,大家都是平均分担的。
第四,居间费用中介费不能等同于居间活动的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形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举个例子就是,在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费用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计算,居间人按照约定可以收取,但是对于这个合同签订期间,合同其他当事人喝的矿泉水,打印合同用的A4纸,是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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