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的某个夜晚,夜凉气清,公园小路灯昏暗,树影斑驳,一身是月。
庄子和我走的很慢,小声讨论,当日的话题,我记得是:到底是生活在黑暗里一辈子没有见过光的人悲惨,还是曾经伸手几乎可触摸到光芒,但终陷入黑暗中无法自拔的人更不幸?
这是 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我已经不记得那晚讨论的结果,因为这种讨论对我们本身的生活几乎毫无意义,只是作为交流和消遣的话题。
但是在更多人的生活里,这种思考已经全无必要,就像曾经怀揣热烈的梦想和才华,最终被平淡的生活所掩埋。
人生最不想的事是什么?
“一虐美人迟暮,二虐爱恨糊涂,三虐知己成陌路,四虐国破家亡万骨枯。五虐生离死别,六虐恩义不复,七虐求而不得苦,八虐失又复回终踟蹰,九虐今生姻缘薄,十虐人人似君影,仍道不如初。”
我很想在这里加一虐:有才情的人,不甘心的平庸。
片刻这几天终于关站,引起很多人依依不舍的留言,很多人说片刻像个树洞,记录了青春时期的秘密。更多人是惋惜,因为很不容易找到一个写作可以被关注,可以抢词卡,接主题,大家一起交流,互相评论文章的地方。
离开这里,他们又将重新进入生活的一滩死水中,做一个面无表情的会计,学生,政府人员,自由职业者。
曾经在黑暗中努力过,望见漫天星子互相闪耀。纵然不能同样成为照亮别人的星辰,但其光迢迢,照亮我们前行的路。
而如今,对大多数人而言什么最重要?
明天上班不要迟到,季度报告准时要交,我要平稳的生活,这个月业绩要达标,千万不能失业房贷要按时还,对我而言只在意这些。这世界上有没有哈利波特和霍格沃茨关我什么事,考试又不考。
自己安慰自己说,这叫做成熟。
只是在无人的夜里,想起十八岁那年大学的辩论赛,自己能获得过最佳辩手。校刊上发表过的文章,曾经放箱子里珍藏。某个网站写过那么多文章,获得那么多赞赏,如今终于网站关闭,曾经的笔友四散在天涯。
黑暗中深深叹了口气,把过去的自己埋掉。
终于明白,这叫做死了。
行为心理学有个词,叫损失厌恶,简单说,就是得到一样东西的快乐,通常会小于失去这样东西遭受的痛苦。所以有更多的人不愿意冒险,宁愿放弃那可能得到的快乐,维持现状的状态,也不愿意承受失去带来的痛苦。
这样分析的话,好像文章开头,曾经伸手几乎可触摸到光芒,但终陷入黑暗中无法自拔的人,比生活在黑暗里一辈子没有见过光的人更加不幸。
但只有见过那光芒的人,才知道孤独行路中,那星辰何等闪耀,熠熠生光。
能在黑暗中曾经向他们凝视,与我来说,便与有荣焉。
到底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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