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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2019-10-21

作者: 一个善良丶 | 来源:发表于2019-10-21 15:32 被阅读0次

    生活就是喜悦的诗

    文/一个善良

        四岁,穿劣质的牛仔裤,一个人在家,上厕所嘘嘘,拉前门拉链的时候,拉链绞住了小弟弟,我发出了生平最夸张的一次惨叫,惊动了方圆五百米所有的生物。

    邻居大姐姐闻声而来,心灵手巧地将小弟弟解救出来,我哭个不停, 大姐姐抱着我去她家,在她家的院子里捉蚂蚱。

        八岁,和青梅竹马手牵手上学放学,被男同学嘲笑,说男孩跟女孩玩会烂脚丫。青梅竹马吓哭了,她说她很想和我一起牵手上学放学,但是更害怕烂脚丫。

    为了证明那些屁话是假的,我让她半夜爬起来看她爸爸妈妈的脚丫,完好无损。

    我说服她,如果男孩跟女孩一起玩就会烂脚丫的话,为什么爸爸妈妈的脚丫都完好无损呢?

    她想了想,觉得我说的有道理,从此继续和我一起牵手上学放学,路上会经过一片玉米地,风吹过来的时候,带着玉米的香味,像烤面包。

      三年级,青梅竹马搬家去很远的地方,从此再也没有人和我一起牵手上学放学,我独自经过那片玉米地,风还是会带来玉米地的香味,我觉得有点孤单。

    我妈说,如果家没有人住,院子里就会长草。

    放学之后,我爬墙跳进青梅竹马家的院子里,四处拔草,拔得干干净净。

    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

    初一,初二,初三。

    时间就这样过去。

    从初中开始,我出去念书,每周回来一次,还是会跳进她家院子里拔草,但是草却越长越多,也越长越高。

    到了高中,我也有了喜欢的女孩。

    高中,我一个月回家一次,她家院里的草已经很茂盛。

    高三,她家搬回来,离着我上学的地方很近。

    她爸带她来看我,我胡子长出来了,她头发变得更长。

    她远远地喊我哥,中间隔着几棵树,她有些羞涩,我笑得像个傻子。

    她在二十五岁这年,嫁人了。我读了研。

    看着她穿婚纱的样子,我又想起小时候那个烂脚丫的传说,上学路上那片玉米地,还有风吹过来,带来的玉米香味。

        高中一年级,军训第一天,初恋女友从人群中走出来,穿着迷彩服,在人群中闪着光,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就像五线谱,我在她眼睛里看到了整个世界。

    安排座位的时候,她就坐在我后桌,我心里高兴得要飘起来,表面上却故作高冷,给她取最难听的外号。

    她被我气哭,我再去哄她。

    她说父母不让她早恋,我就和她做了半年朋友,每天送她回家,给她讲题,绝口不提谈恋爱事儿。

    直到一个冬天的晚上,送她回家的路上,我牵住了她的手。

    在小树林里狠狠地抱她。

    恨不得把她抱进我的身体里,我的灵魂里,和她成为同一个人,这样就再也拆分不开了。

    周末,她爸妈不在家,我牵着她的手一起去菜市场买菜,结果遇到了班主任。

    我们早恋的事情,全世界都知道了。

    我和她的座位被迫分开。

    她被父母骂了三天,红着眼睛说,要和我暂时分开,不再单独见面, 好好学习直到高考结束。

    我心疼她,答应了。

    某一天晚上,我想早点回去休息,下了晚自习,我走出教学楼, 看到她和别的男生一起并肩往外走,那个男人有意无意地揽住她的腰,她没有拒绝。我站在原地,草丛里有蝈蝈的叫声,我听见了心碎的声音,就像课本里写的“大珠小珠落玉盘”。但我还是给她过完了最后一个生日,然后离开了这所高中。

    高考结束,我们去了不同的大学,各安天涯,疏于联系。

    多年以后,同学聚会,说起往事,她醉眼迷离地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和那个男生谈恋爱。

    我笑着替她喝光了杯子里所有的啤酒。

    高考失利,心目中理想的大学从此与我无缘。

    我爸妈送我去哈尔滨。

    到了学校,我看着满目荒凉的工业大学,第一次在我爸面前掉了眼泪。

    我爸上车之前,回过头,说了一句,英雄不问出处。

    开学第一天晚上,室友们都聚在一起打牌。

    我背着书包去了自习室。

    我们班的同学笑话我说,那个谁谁谁,开学第一天就去上晚自习,内心是有多么变态,以后谁敢跟他谈恋爱啊,难道要去自习室里约会吗?

    到了期末考试前一周,跟我去自习室讲高数的同学排起了长龙。

      大学一年级,十九岁的学姐拉着我去江边看日出,我在江边上傻跑,她咯咯笑着按下快门,留下了我最瘦最帅的时候最好看的照片。

      大二,遇上了对我的世界观影响最大的姑娘。

    系里组织篮球赛,比赛结束,她要了我的QQ,以伟大友谊的名义拉我的手。结果拉上了就再也没有松开。

    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自习室里约会,找一个僻静的位子,坐在一起,埋头看书,看累了就抬起头来,互看一眼,她笑我也笑。

    夏天她穿很短的牛仔裙,大腿白得晃眼。

    我们发现了教学楼里摄像头的死角,三楼两层防火墙之间的间隙,还有少有人光顾的楼顶……

    大三实习,我去了上海,她去了巴黎,但是是和她的前男友。

    后来,我写下了《致前女友》:爱到某一种状态,是互不依赖,各自生活。

    到现在,三年倏忽过去,我们没有见过,也许以后也不会再见。

    但是没关系,记忆里,我和她都会永远年轻。

      刚开始实习,我感冒发烧,一个人蜗居在只容得下一张床的出租屋里,烧得晕晕乎乎。

    上海这么大,一个朋友也没有,心爱的女朋友也变成了前女友,远在巴黎。

    卡里存款超不过三位数,每个月掰着指头等发工资。

    躺在硬板床上,听着外面的车水马龙,心里很难过,第一次产生自我怀疑,不明白我到底一个人来大城市寻找什么,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躺了两天,第三天满血复活,走在徐家汇的柏油路上,看着红尘滚滚,心想,去他妈的,还年轻,理想就是我的春药,钱会有,姑娘也会有。

    我们永远不知道,每一道坎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惊喜。

    因为,生活本身就是喜悦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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