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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称的“酷刑案”真相竟然是

外媒称的“酷刑案”真相竟然是

作者: 律事通 | 来源:发表于2017-03-08 12:02 被阅读43次

    来源:律事通

    “谢阳案”经过外媒甚嚣尘上的炒作——“被疲劳审讯”“被烟熏”“以前受过伤的腿被折磨”“被殴打到半夜叫救护车”持续发酵,近日,央视新闻客户端一则“律师谢阳‘遭遇酷刑’真相调查:酷刑是故事加细节想象出来的”的新闻让真相浮出水面……

    起因

    2016年11月21日,铁路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了一个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乘客。后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这名乘客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位乘客名叫江天勇,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另一件看似与之毫无关联的新闻真相,因为江天勇的落入法网,也浮出了水面。

    甚嚣尘上的谣言始末

    2015年7月,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阳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被立案侦查。

    2016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描述谢阳“被疲劳审讯”“被烟熏”“以前受过伤的腿被折磨”“被殴打到半夜叫救护车”的文章被境外媒体相继报道。事情持续发酵,这一系列报道被描述得有鼻子有眼,甚至还有媒体做出了模拟酷刑图以“佐证”这一空穴而来的风。

    谣言炒得这么大,司法部门自然不会听之任之。2017年1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成立了独立调查组,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经过调查组的独立调查和现场勘验,“谢阳遭遇酷刑”一说的实际情况是2015年10月23日20时许,谢阳自称不适,值班民警通知驻地医生赶到现场。为确保无误,民警还拨打了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再次检查,亦未发现其体征异常。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过详细调查形成的关于谢阳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看守所羁押期间受到刑讯逼供、虐待等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谢阳及其律师反映的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机关侵犯其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属实。

    当记者采访谢阳本人的时候,谢阳说自己每天睡眠时间9小时,身体状况不错。事实上,记者了解到,谢阳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能够和家属之间保持通信,2016年1月5日,谢阳妻子曾给办案单位送来一封感谢信,也使其遭遇酷刑的谣言不攻自破。

    这就不禁让人产生疑问了,既然毫无根据,又为何会这空穴来风的报道呢?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些报道表面上是在为一个普通律师发声,实际上却是在抹黑我国司法机关的形象。报道这些新闻的媒体多是试图通过这些文章,动摇我国司法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力,达到煽动人民群众的目的。

    散布这些谣言的始作俑者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位江天勇。

    在谢阳羁押期间,司法机关通知谢阳妻子陈某与谢阳会见。当时陈某非常高兴,立即写了纸条通过办案民警传给谢阳约定当天下午3点见面。半小时后,经过江天勇的煽动,陈某突然改变了主意。截至目前,谢阳与其妻子从未进行过会见。

    而根据江天勇的供述,自己开始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名利,增加自己名字在媒体上的曝光率以便于自己日后扩展案源。而反华外媒对酷刑等新闻十分感兴趣,于是江天勇为迎合其口味胡乱编造文章。根据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而江天勇却利用谢阳妻子对此的不了解,煽动说谢阳一定遭遇了酷刑,甚至后来在司法机关通知会见时还要横加阻拦。

    官方辟谣却比不上无良媒体噱头

    对外媒争相报道的所谓的刑讯逼供律师一案调查结束后,官方就开始了漫漫辟谣路。先是湖南检察院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将结果公开,但是外媒表示,这个官方辟谣并不可信,吃瓜群众们似乎也对此辟谣并不买账;后来甚至连造谣者江天勇都出来辟谣了,承认自己是编造的这些新闻。

    自然,从群众的猎奇心理来看,那些揭秘司法界不可告人的黑暗秘密的文章要比什么说理明确的官方辟谣有趣多了。可是这不是电视剧,这是司法正义,司法权威,多数情况下并不能满足吃瓜群众对其有趣的要求。说到底,这究竟是来看热闹还是来判公道的,对于极大多数非利益相关者来说,似乎并不重要,于是人人都要来推波助澜一把,跟着热闹跟着开心,像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沙土,对真相不听不看。

    荒谬的谣言广为流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先是半年前的雷洋案,由“人大硕士嫖娼被抓”到“警方暴力执法致死”,每一条新闻都触碰着群众的神经,吸引着群众的眼球。后来官方多次拿出尸检证据等辟谣警方并未暴力执法,也挽回不了那些爆炸性新闻的深入人心。

    再是去年8月份天津二中院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翟岩民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案件到这按理说没有任何问题了,可在法庭外面却上演了一场闹剧,被部分媒体报道为“法院不允许被告人家属旁听,且对被告人家属使用暴力驱逐”;同时网上有传言称“案件开庭未公告”、“搞秘密审判”,“法院不允许被告人家属旁听”等。

    法院表示,这些传言与事实严重不符。2016年7月29日,法院依法于开庭审理三日前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电子公告屏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公告(见照片),并记录在卷。此前,2016年7月18日,翟岩民即向法院出具了不同意其妻及其他亲朋好友旁听的书面声明,法庭尊重了被告人本人意愿。 后经监控录像显示,法院门口所谓的家属是外媒带来的“演员”,与外国人一起自编自导的一出闹剧;而当事人在庭审之后的采访中也亲自出面辟谣说是自己害怕家属接受不了判决结果而阻止家属来旁听,当天在庭外闹事的并非其家属。

    外媒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中国国内的此类新闻进行炒作,先不说那部分虚实难辨的新闻基于何种理由,像此类直接充当了谣言的制造者进行炒作,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在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强大的今天,部分图谋不轨的媒体妄图通过其一面之词便将中国的形象诋毁、影响中国司法系统的威严,未免也是一种痴人说梦。如此谣言面前,保持理智地甄别其真伪才是正确做法。

    法制观念荡然无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这位谣言制造者曾经竟然也是一名法律工作者,2016年7月锋锐律师事务所涉嫌严重犯罪被警方立案侦查后,他根据自己以往所做的事情分析,感觉自己可能随时被抓,于是不再代理案件,全力为所谓的“营救”这些律师奔走,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四处联络,组织涉案人员家属和相关人员到处举牌滋事,策划境外媒体采访,大肆炒作。

    他自己供述,四篇流传较广的文章全部杜撰,他本人甚至从未与谢阳见过面,而酷刑部分则是为了迎合部分外媒的口味,根据影视剧情节加以编造写成的。为了名利而靠想象编造出莫须有的事实,这可能是他曾经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最大的悲哀了。

    纵观最近以来的这些荒谬的谣言,无一不是利用了一些最热门的噱头才得到了迅速的扩散。雷洋案的“警察暴力执法”、天津二中院的“阻止被告人家属旁听”、以及最新的“警察刑讯逼供谢阳律师”,仔细观察其共同点,似乎都在这些程序上做了文章。

    一方面,造谣者为了迎合居心叵测者对中国司法体制的刻意抹黑,编造出这些谣言;另一方面其实也侧面反映出了在如今司法改革的大浪潮之下,司法工作者甚至包括普通群众对以往“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改变。

    群众对司法开始重视是好事,但是重视不代表不加选择地照单全收。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对法律制度的不信任,却坚信自己的惩恶扬善才是达到正义的唯一途径,坚信自己的善恶是非判断而无视法律的量刑标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法制思想的倒退。

    谣言止于智者,学会理性分析,选择正确的信息才是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在严肃的司法面前,不能做看客,也不能做吃瓜群众,司法很远很神圣,但是却攸关你我。

    “别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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