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通过纳贡人的主体伊萨库作一具体说明。伊萨库一词源自苏美尔语ENSI(恩西),字义为"耕地管理人",转义为一个城邦或一个城市的统治者。在苏美尔城邦时期,ENSI为各邦国王最常使用的称呼。但是到了古巴比伦时期,尤其在古巴比伦第一王朝时期,古巴比伦语之“伊萨库”仅指从王室地产和神庙地产中领有份地的"佃耕农民” 。
我的解读:通过以上内容,说明伊萨库在苏美尔时期应该是一些掌握了一定的财富和知识且在当地地位非常高的有影响力的领导者。故而怀疑伊萨库是有可能因为战争失败的原因被征服而成为穆什根努(第二公民)的。因为在古代用神权来解释政权的合理性,对于那个时代的人的心里还是有着很强的震摄力的,政权往往会因为神权的赋予而使得社会的结构非常稳定。所以一个首领的尊称如果没有发生非常大的变动是不会有太大变化的。而在这里由尊转卑,最大的可能就是发生了战争,使得社会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名称的地位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2.原文:对于租种的土地,伊萨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出卖、抵押和遗赠给妻女,也不得随意抛弃田园而去。一个伊萨库每年要向王室交纳大量农产品作为贡物。伊萨库主要用于王室土地上,除此之外,神庙经济也使用大量的伊萨库。在一份文献中,两个伊萨库抱怨他们占有的30布尔田被非法侵占了。而我们知道,一个列都占有的王室役地的标准数量是2布尔,伊萨库占有的田地数也不可能比此高出太多。我们认为伊萨库是王室依附农,从王室领取份地,为王室生产贡物。
我的解读:伊萨库占有大量的田地,应该是在发生战争被征服之前自身所有的土地,但这些土地在战争后被胜利者王室和神庙祭司们瓜分了,失去土地的伊萨库只能依靠使用权纳贡来生存,所以造成伊萨库对于王室的依附。
3.伊萨库被划分成许多队组,分别隶属于一些特派官员。当一个拥有伊萨库的官员被调往别处时,他的伊萨库也必须跟随他。经国王同意后,分属不同官员管辖的伊萨库可以对调。伊萨库应该听从国王的调遣,否则要受到惩罚,由于没有如期上任,汉谟拉比曾命令把8个人(其中4个为伊萨库)递解到巴比伦来;又曾命令把三位宫门差役(其中有两个为伊萨库)递解到他面前。大致说来,纳贡人负担比尔图,即为王室生产贡物,其他人则负担伊尔库,即为王室服役。服役人员又包括直接从事物质生产者和宫廷侍役两种。前者和纳贡人一起构成王室物质生产者的主体,后者则为在宫廷中服役的少数寄生虫,他们脱离了生产劳动,为穆什根努等级的上层,大概只有他们才有能力占有奴隶和各种动产。
我的猜想:由于伊萨库具备知识性,所以有可能派给古巴比伦的官员们做一些管理方面的辅助工作,同时他们之前本身所拥有的奴隶有可能为了社会的稳定性被保留了下来,不然如上面原文2中伊萨库靠家庭的力量来完成30布尔田应该是相当困难的。
4.原文:如果王室奴隶或穆什根努的奴隶与阿维鲁之女成婚,奴隶死后,同居后所得所有财物由奴隶主人和阿维鲁之女(为其子女)分享,阿维鲁之女所生子女也不再为奴隶。可见,穆什根努的奴隶如同王室奴隶一样享有某些特权,但这种特权对奴隶的主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们无法自由地支配奴隶的一切。
我的解读:这句话表明了穆什根努是有奴隶的,但他们的利益一旦与阿维鲁相冲突是没有任何保障可言。阿维鲁高于穆什根努,但穆什根努的地位又高于奴隶。
5.纳贡人(主体为伊萨库)对自己购买的田地有自由支配权,即所有权。对照古巴比伦时期屡见不鲜的阿维鲁沦为奴隶的实例,这一现象颇令人费解。
我的解读:有可能古巴比伦时期在穆什根努和阿维鲁两个等级之间各自分别又存在等级。
以上综合来说,穆什根努我认为应该为被征服民族,属外邦人,在古巴比伦国家地位属第二公民,在穆什根努内部也构成等级,其中伊萨库是里面高的一个级别。穆什根努被征服后不再拥有土地,其土地被古巴比伦王室和神庙所占有,定期向征服者纳贡,这个被征服民族的上层阶级虽然失去土地,但为了稳定社会局面,所以他们的奴隶并没有被剥夺,而是保留下来为伊萨库所有,所以穆什根努也蓄奴就不奇怪了。在阿维鲁和穆什根努之间应该实行的是等级双轨制,分别内部存在等级制度但又互不相干。
学术界对穆什根努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穆什根努是王室依附民,德赖弗、斯派泽和贾可诺夫等持此论;另一种认为穆什根努是一概括性术语,指国王的所有臣属,具有“平民"的含义,我的解读则偏向于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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