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知乎话题,转过来分享,看到这个话题我竟无言以对,有人因为咖啡结婚白头,有人就因为咖啡分手再见。什么感觉,几家欢喜几家忧。分享几个我师兄们的故事。故事一:大师兄,人称“味仙”,他女票,我们称‘钝吃’,是个人都觉得这两人不能走一起,一个是味觉界的神仙啊,什么菜一经他的嘴吃,哪里不足立马知道了。然后钝吃是那种,什么都能接受,细致的味觉吃不出来的主,曾经开玩笑说,这两人早晚有一天会因为吃饭问题不得不选择分开,然而到现在都没有,甚至我的结婚红包都送出去了。问师兄为什么能接受她(师兄有颜又有才),大师兄说,好养活啊。实则并非如此,经三师兄总结,钝吃虽然不会吃,但是审美天赋异常高同时又能准确知道大师兄的喜闻乐见,并做出相应辅导。审美天赋我赞同,因为她选的杯子和咖啡器具都是我们众师兄心心念念的,甚至我的ex都曾去拜她为师,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了解大师兄是后来我亲自看到的,我们当时在做一个豆子的分子数据实验,好多组数据,乱七八糟的,虽然都是分组实验,但是最后要讨论汇总,每次汇总,我们都是乱七八糟的翻出来或者整理的不完备,大师兄就不一样了,人家要数据立马就是处理过的excel,要结论,马上就是新鲜出炉的,还冒着热气,新鲜到什么地步,30分钟前刚做的实验,30分钟后,全部过程就有电子版PPT出现。这都是钝吃的功劳,我们这些虾蟹跟着,每次都大眼瞪小眼的无奈。这题我问了钝吃,钝吃居然这么说,他负责挣钱养家,我负责守护他的梦想。总结:反正打死我都变不成钝吃,咖啡的魅力真伟大,要一个什么都吃不出来的人默默付出。
故事二:三师兄,外号“迟到王怪癖神经病”,我是认为这样的一个人,不会有人喜欢,结果呢?结果呢?没人喜欢的是我啊啊啊啊啊。三嫂是居然是被一杯堪称完美的拉花收买的。理由很简单,喝到拿铁里喝出了钻戒,当然在那个时候,这个梗还没有被用烂。要知道三师兄是出了名的懒,在有三嫂之后居然不迟到了,因为每天三嫂上班前要来一杯单品,而作者自然就是那个永远都起不来的三师兄呗。有段时间,三嫂喜欢上我的萨尔瓦多,同时又在同事那里夸下海口,要搞一些送同事,于是,三师兄每天求着我,没答应,直到他拿出来自己珍藏多年的武功秘籍做交换,然而我从此损失了一支豆子。不过,还是武功秘籍有用一些,毕竟我用这秘籍后来得到了好多点子呢。只不过,从此以后,三嫂在也不允许吃我的豆子,只能看看,因为她要做到她眼中只有她相公的完美杰作,要知道,三师兄是研究机器配比的。然而这二位的红包,我也是送出去了的,只是可怜了我的萨尔瓦多。总结:如果咖啡师爱你,你就可以使劲的折腾他!
都说了那么多幸运的了,就说一些不幸的吧。七哥,磨豆机研究高手,你问我有多高?曾经某款比赛用的最顶级豆子机型有他的参与,跟众多歪果仁朋友比较熟,常年混迹国外知名咖啡馆和厂商生产之间,一年只能见他两回。为人高冷,惜字如金,但语出惊人,直到遇见了他命里的最高端“磨豆机”——李小姐。李小姐是某国内咖啡馆店主,长的美丽大方,天生活泼好动,(好吧,我承认,我闺蜜)是我让七哥去给她修磨豆机的,然后李小姐喜欢上了高冷的霸道总裁,于是,李小姐的磨豆机就开始隔三差五的坏了。第一次,李小姐提出要请七哥吃饭的时候,七哥答应了。闺蜜激动的问我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然而我并不知道,于是两人就吃饭去了,据说是吃了一顿莫名其妙的饭。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七哥被搞定了,被搞定的原因是,闺蜜做了一杯耶加雪菲单品,而那么巧,这支单品正好符合七哥的口味,因为七哥前几年喝过了所有的品种的豆子,之后生无可恋,决定一辈子只喝一种豆子,就是耶加雪菲。我一直以为万一耶加断货了,他会不会疯,可是我居然发现他有私藏,生豆,2年内的存货!!!!!!!!!!(我已生无可恋)然而闺蜜就是发现了这个库存,又跟我学了所有的耶加的方法。我总以为,这样的组合会一直走下去,然而。。。。。。。。。当时七哥要出国,七哥要带着闺蜜一起去,闺蜜不愿意。七哥为了闺蜜,在国内又留了一年,然而所有有雄心的人都不会放弃自己的雄心。于是,七哥走了。闺蜜说她不难过,她其实不应该困着他一年,她不适合他。(我也不知道她到底难不难过)在后来,闺蜜结婚了。之后,七哥在也不回国内了,听一次导师提起,他跟导师说,不适合就要分开,有什么理由都是枉然。总结:如若不能在一起不如相忘于江湖,所有的甘心和不甘心都会化为乌有。
五师兄,著名的景观设计师,意式高手,他的事情一般都很神秘,能说的就这么多。他女友是他的青梅竹马,与咖啡结缘就是因为女票,他女票很喜欢喝咖啡,带坏了他。他也跟我一样,是在大马路上被捡到的,原因不同在于,他对意式的看法很独特,所以也被捡走了。至于后来,为什么他女票要分手,他只说,源于咖啡,止于咖啡。好吧,很大内幕他不说,我们也不知道,每天群聊,他嘻嘻哈哈,这事就过去了,所以无从知晓。对于他,我始终觉得有太多的神秘感。总结:源于咖啡,止于咖啡
到这里故事差不多就说的差不多了。关于我的故事?嘘,好奇心害死猫的。至此终结,再无续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