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关于品牌汽车剽窃某视频博主文案设计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
关于AD这个汽车品牌,我一直不怎么感冒。虽然它也属于德国三剑客之一,但缺少品牌的独立自主研发性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两年前我们打算买车之际就三大品牌某一款车型仔细研究过,同一层次三种品牌的车AD是最便宜的,乍一看感觉性价比极高。
但除了冠上了AD这个牌子外,车的其他配置几乎和DZ旗下的另一款一模一样。换句话说,你能花20w买到一辆和30w的AD配置一样的DZ车。这也就反映了,这个品牌背后缺乏独立自主创新的核心竞争力。
我本以为这只是个案,没想到除了汽车本身的创造性之外,连它的宣传文案都成了剽窃之作。
看到朋友圈的满哥视频,他将自己和AD官方的广告视频进行对比,简直是原封不动的照搬。原来,在如今科技如此发达的时代,产权意识和原创设计竟变得如此单薄了吗?要么自己的傻子,要么就是把别人当傻子。
果然,下午整个热搜都是“AD广告视频涉嫌抄袭”“AD道歉”……
因为自己本身是属于文字爱好者,我便看了一眼AD的道歉声明,洋洋洒洒一篇文章下来,我却只看到了AD偌大的一个品牌将责任推给了另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广告公司。
是合作也好,是外包也罢,自己品牌的宣传文案出了问题,大众想看到的应该是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企业。江湖有句话叫:有福同享 ,有难同当。但真正能够做到的大哥级品牌却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AD最后还是下架了所有相关视频,我的脑海中突然蹦出了一句话——
可以被复制的东西都会失去其第一次被创造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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