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诉讼保全”
执行难的司法痼疾让为数不少的判决成为沉睡的“法律白条”,极大损害了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为更好地破解“人难找、物难寻”的执行难题,进一步助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时代下,主动拥抱信息科技。通过“创新”打造“执行悬赏+诉讼保全” 的执行新利器,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红利”。
赢了官司却得不到赔偿—诉讼保全保险为你解忧
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是以保单保函的形式为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诉前、诉中及执行中财产保全担保,可以让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减轻申请人保全负担,使申请人充分利用保险担保方式保全财产,提高进入执行阶段的执结率、财产变现率。
相比金钱担保、实物担保等传统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具有偿付能力强、信誉度高,手续便捷,成本低等优点,更有利于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降低担保成本,实现胜诉权益。
一箭保| 保全担保加速器
一箭保小程序连接多家保险公司,为当事人、代理人、法院提供财产保全案件的内外网一体化办理平台.并提供便利透明的财产保全责任险申请渠道,出具的财产担保保函全国法院适用;提高财产保全业务办理效率,同时促进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帮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财产隐匿,下落不明—“执行无忧”悬赏保险专治各种不服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以保单的形式为申请执行人支付悬赏金提供担保,申请人仅需缴纳少量保费,便可通过保险公司向社会有偿征集被执行人线索,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
如有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执行悬赏与保险的结合,是一种制度创新,具有降低成本、透明化操作、多样化发布渠道等诸多优点。有利于降低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执行风险,最大限度的保护其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 诉讼保全保险&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这两项保险机制的建立,可以减轻申请人的负担;也可以加强宣传,进一步拓宽发布渠道,全方位无缝隙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将悬赏制度引入法院执行工作,辅助以保险利器,无疑会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度,将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也能让执行悬赏工作流程更加公开透明,对打造阳光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法院执行局法官:推行执行悬赏保险是在传统执行悬赏制度的基础上,联合保险公司,最大限度地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的措施力度,让执行工作落实到位。不仅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还能吸引更多知情人举报,大大地降低了申请人的经济负担。保险参与悬赏执行是一种制度创新,结合当前的拒执罪自诉、网络司法拍卖、专项执行行动等执行措施,能有效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保险公司:执行悬赏保险的保期一般为1年,第二年可续保。若申请执行人想悬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自行决定悬赏金额,保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但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若申请执行人悬赏的是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保费仍是悬赏金额的10%,但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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