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769年,对于执掌大清十六年之久,这位40岁的皇帝来说正是春秋鼎盛,精力旺盛的时期,自己的父亲雍正皇帝在位13年,为自己积累巨额的财政收入,留给了一个比自己的祖父康熙时期更加高效的官僚体系,此时的弘历相信,自己在父祖两代的基础之上,一定会让这个帝国推向极盛,同样也相信自己完全支配着诺大的官僚集团,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运转,在这平淡无奇的一年,没有战争,也没有叛乱,但整个帝国却因为一个案件,让自信满满的弘历看到了自己的无力,也看到帝国正式的官僚机构远远并非自己可以控制,也看到了帝国潜在的危险。
1769年,一个幽灵—“叫魂”的妖术在中国这片大地上盘桓,它就像一颗钢钉刺破了这个镀金时代的虚假表象,裸露出帝国内部层层结构和问题。叫魂案起源于江南,由石匠,乞丐,和尚这些处在社会边缘的人组成。他们就像游离在帝国政治秩序管理之外,不受宗法礼教约束,每逢乱世,这部分群体是第一个成为叛乱之源,也是上至皇帝,下至官僚们很难去监管的群体。在叫魂案从江南波及到山东,河北,河南,以及直隶时,皇帝,官僚集团包括普通大众的矛头就指向了这个群体,他们被认为,可以通过剪人的发辫,施展某种法术偷他人魂魄为自己所有,用于谋财或谋色。起始叫魂案件由当地县官审理,审讯结果都以无稽之谈结束,原告人大多被给予处分或斥责,警告他们不可造谣生事,所以叫魂案都被压在县和州这一层级,没有上到省级,更没有传达到紫禁城中。当弘历知道叫魂案时,作为政治高度的敏感度的皇帝,表现出了极度愤怒和现行官僚体系极度的不信任。
(2)
清朝对百官的监察分两个系统,第一个是吏部的例行考核,包括京察和大计,京察是对京官考核,大计是对地方官考核。这种常规考核经过吏部遴选机制决定官员的升迁或者贬黜,最后由皇帝批准即可;其二是密折专奏,不经吏部直达到皇帝,官僚体系无法获知任何信息,通过这种制度,皇帝意在用专制权力控制帝国,了解帝国境内发生的事件,以及在任官员的优劣。
信息是权力的来源,谁掌握的信息越多,就会获得更大的权力。官僚体系所掌握的监察可以看作常规权力,这部分权力是皇帝很难控制的,帝国之内的官员信息皇帝只能选择相信官僚系统的官方认证,在这种情况下皇帝会完全丧失自己的权力。官僚体系对于帝国有利也有弊,即使皇权缺位或者继位者能力低下,这种政治规则依然可以保持帝国在一定程度的正常运转,不会立马陷入混乱,有的时候也可以帮助帝国度过艰难时期,其缺点也很明显,整个官僚系统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不仅会排斥不同阶层的进入,还会虚与委蛇的应付皇帝的意志,保持官僚系统的稳定性。无论是省长官,还是一县之长都是依靠官僚系统而生,长官宽仁示下,获得下属的效忠,其中的不法和劣迹,长官会尽力帮其维护不被发现,因为清代的长官具有监察之责,属下不法势必牵连长官的晋升,下属获得政治依靠,会更加肆无忌惮,而且很大一部分会孝敬自己的长官,这就是清代的陋规。这种让官僚体系自我监督,自己纠正的是完全失败的。
自雍正起密折专奏制度被建立,补充官僚体系的效率低下,密折专奏为一省长官或皇帝信任的州府官员所拥有,这部分官员很大一部分是满人,和旗人,汉人占极少一部分,不受吏部的监察,这种权力是皇权专制的体现,皇帝可以掌握更多真实的信息,也可以对官僚体系施加压力,这一制度一直被弘历所看重。弘历的失望也就由来于此,密折专奏制度在叫魂案出现后也是三缄其口,隐瞒事实,更重要的是其中更对时满人和旗人,面对叫魂案和汉人表现楚一样的态度,是弘历不解,和气愤的。
为什么弘历会如此敏感,就需要从多尔衮定下的国策——剃发有关。清攻下北京正式从盛京迁都北京,确定了清帝国的国都,而后对于服饰和发式等文化主体上做出讨论,特别是剃发问题触及了汉文化核心,这遭到了汉族大臣的反对,多尔衮犹豫一阵,当看到汉族大臣的反对,就意识到必须给予满清文化以名正言顺,不然很难控制这么庞大的人口。因此多尔衮下达剃发令,留头不留发,这场剃发运动激发了很多潜在的危险和叛乱,通过这场剃发运动,清政府消除了几乎全部的反叛势力,以及可能反叛的势力,对清政府初期的政治稳定有这极大的促进作用。所以面对汉族文化下的百官和百姓,人口只有20万的满族统治者面对几千万的汉人群体,在初期的统治种充满了对未来的恐惧和危机感,其一是种族间的数量级悬殊,其二是文化差异,虽说满清在晚明时期吸收不少的汉文化,重新建造了自己政治制度,但毕竟作为以武立国的王朝其核心动力仍旧是满清强悍的文化作为主体,汉文化只是作为舶来品缓解满清文化中的不足之处。当清政府的统治者真正站在汉文化鼎盛的中国大地上,其心底会自然而生一种迷茫和恐慌,清的核心由旗人和满人组成的组成,其凝聚力也来源于满清文化,才会拥有稳定的政治中心,巩固政治地位。弘历心中恐惧满族文化正在被汉文化腐蚀,政治顶层群体丧失文化异质性,也就代表着自己政治权力变的越来越不稳定,拱卫自己的核心政治力量在减少,其中有个例子很让皇帝气愤是,满族官员直接书信往来竟然用汉语,原因是满文太繁琐,很难掌握,弘历的态度激烈就可见一斑了。
从叫魂案的起始和结束,上至弘历下至社会边缘群体,可以看出整个清代的政治图景。清代政治并非我们认知中专制独裁,更合适定义是官僚君主制,皇帝无法真正在帝国境内实现专制统治,其必须通过官僚体系去管理地方事务,处理帝国内出现的各种具体的行政事务,只要假手与官僚体系,专制权力自然会更消弱,同时官僚体系的反应迟缓也抑制了皇帝的专制权力。清代被认为时皇权专政的时代,再向前倒退中国历个朝代,从来没有出现过真正的皇权专制,更多是官僚集团和皇帝分权治理,反而官僚集团是皇权的解毒剂。随着时间的推移,皇权逐渐被官僚集团所侵蚀,从雍正弘历时代是皇权的鼎盛时期,到了嘉庆以后,可以看到皇权的衰落,地方官员的贪墨,结党等不法行为都是皇权专制权力无法控制官僚系统的表现,官僚体系的常规则例已经强达到避开专制权力的监察,贪墨横行,腐败无法抑制,就像嘉庆终生用自己的权威整肃吏治,最后也是以失败而告终,也能看出他的无可奈何。
这种政治困境的原因来自于清代的地方政治,清代最小行政单位是州县政府。从整体视角去看州县政府,它不是如同现代政治机制职责分明,界限明晰,在国家官僚体系中仅有知县一人是国家法定行政体系之下,如同幕友,衙役,随从以及其他在职人员都在官僚体系之外,并未正式纳入官僚体系的监管之下;二是简约管理集团的直接行政成本,只需要支付一人的财政支出,减少直接开支,减少了财政压力;三是因为非正式化给了管理集团更大空间的牟利机会,如陋规,贪墨这些方式都是清代政府官员应对上级,满足自身欲望,当然也不乏用于政府日常用度开支,从而被管理集团所拥趸。
州县地方政府因为是一人政府,所有的事务都由地方知县一人负责,一人承担,从个人精力看来,这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有就会需要一些熟悉事务的人来辅助知县,更多是因为知县委科举出身,没有任何执政的经验和能力,更需要熟悉当地事务的人来辅助知县完成日常事务,和中枢下达的司法和收税的任务,因此自然会在知县周围形成庞大的私人幕僚行政机构。由于清政府实行低税收导致实行的薄薪制,对于知县来说政府的正常运作就需要更大的财政支持,中枢既然不拨款,只能从非正式的陋规获得行政需要的财政收入,这也是中枢所默认,这种陋规的非正式造成更大的弊端是贪墨,贪墨和陋规没有明确的界限,所有的陋规仅仅依靠花户和政府形成默认的共识这种弹性的限制,给贪墨带来很大的空间,如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大多数的财政来自于陋规和捐献,也就是卖官鬻爵。清政府的正常运作就是靠这种陋规维持运转的,这也是行政技术门槛限制导致的必然情形。
从清政府的这种行政机制可以看到,任何体制都是不完美,总会有它致命的缺点,在刚开始运转时你不会看到这个问题带来的危害性,当随时组织的发展,这些问题就会成为一个组织崩溃重要导火索。如陋规维持清政府两百多年的运转,最后因为此成为了天下的负担,而遍地起火。在你没有了解一个组织之前,您看到多么荒诞的事其实都是一种对现实的妥协,是一种解决方案,如果你想要改变这种方式,那就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承受另一种代价。
综上而看,掌握清代真正行政权力的是这些没有纳入官僚系统的幕又和书办等群体,他们的行事完全在专制权力监察之外,同时又被官僚体系的常规则例庇护,在王朝之初,官僚体系还算精简,专制权力有能力渗入到官僚体系中监察执政,当官僚体系原来越庞大,其抵抗专制权力的能力越强,对非官僚体系中的执政者庇护越强,皇权就会越来越弱,弘历也许预见这种结果,但他却不乏抗衡这种力量,当他越想扩大专制权力,越感觉到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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